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對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辦公廳、農業部和省政府辦公廳的有關部署上來。各級、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年”各項部署和有關要求的貫徹落實。
(二)明確任務,精心組織。各地、各單位要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理念,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年”活動及重點工作實施方案,要進一步明確任務,逐級落實工作責任,細化進度安排。各地要把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與當地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各項工作,以及與“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等結合起來,并為該項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
(三)加強監管,突出重點。加強對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指導、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活動中出現的問題,穩定和改善安全生產形勢。對活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各地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突出問題、重大事故隱患要加強排查力度;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對策,深化整治效果,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加強交流,促進工作。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開展活動的新模式,及時總結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經驗做法,加強信息互通,充分利用各種媒介互相交流學習,并將工作動態以信息等方式報省廳,同時要努力查找存在的問題,思考解決對策,促進此項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