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廳印發漁業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xx年漁業“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通知精神(農辦漁發〔〕11號),為扎實推進“平安漁業”建設,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我省具體實際,制定了《甘肅省xx年漁業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 總體思路
以黨的xx大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農業部《xx年漁業“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屬地管理原則,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執法、漁業安全生產治理和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三項行動”,切實加強漁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管隊伍“三項建設”,進一步加大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力度,努力構建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在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年”活動中,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是漁業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省上和市州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簽訂《xx年度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責任。對漁業安全生產的日常治理工作,各市州每季度要進行一次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堅持漁業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不斷提高漁業從業人員職業安全技能;對現有使用的漁業船舶停靠點進行登記,加強管理和宣傳,提高漁民的安全意識。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漁業防災減災、應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安全監管,有效遏制漁業生產管理和漁船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全省漁業安全生產零事故。
三、工作重點
以做好“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工作為重點,全面開展我省漁業安全生產年活動。
(一)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各市州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漁政機構,依法查處各類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在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管理方面,重點檢查漁船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違章載客,不持證駕船等行為;重點檢查水域為劉家峽水庫及中小型水庫有漁業作業的水域;重點檢查時段為春夏霧季、休漁開捕前后、冬汛期間及重大節假日等安全檢查,同時要實行漁船年檢和報廢制度,取締“三無”漁船。3月底以前組織開展一次由省漁政管理總站牽頭的在全省范圍內的檢查行動。要切實加大漁船檢驗力度,年內對全省的漁業船舶進行一次全面的檢驗;加強對已取得資質的漁船建造企業管理,強化對漁船船用安全產品的安全監管,建立健全船用安全產品檢驗結果發布制度。對發生較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的,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及時公布處理結果。
(二)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各市州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xx年“隱患排查治理年”工作的基礎上,繼續組織實施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重點對漁船通信、救生、消防、信號及漁業網箱等安全設備配備及使用情況、船員配備及其安全技能實操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和處置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深入排查,根據排查情況,制定相應措施,將事故發生因素遏制在萌芽狀態。排查漁業生產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做好漁業洪澇災害的防控準備。于4月底,將排查情況書面上報省漁政管理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