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6篇)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會計檔案是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會計檔案管理體系
3、1公司檔案室、財務部及各獨立核算單位檔案室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3、2公司總經辦、財務部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3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會計檔案范圍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4、2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4、3會計帳薄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其他會計帳薄。
4、4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5財會電算化檔案:主要是存儲會計數據和程序的磁盤或光盤及其它存儲介質,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4、6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物資盤存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5、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5、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5、2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6、會計檔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會計資料的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閱、復印財會資料時,應事前由公司總經辦批準。
6、2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
7、1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5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7、4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8、會計檔案的銷毀
8、1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8、1、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8、1、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8、1、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8、1、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8、2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8、3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9、會計檔案的管理
9、1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9、2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公司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9、3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機構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4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5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9、6在建設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7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9、7、1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9、7、2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9、8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0、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篇2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明,也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更是單位重要檔案之一。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明確責任,使會計檔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的立卷、歸卷制度
公司所屬會計人員必須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計劃、預算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指定專人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二、會計檔案的調閱制度
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過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檔案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工作單位、調閱理由和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應征得單位同意。
三、會計檔案的銷毀制度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一般為20xx年,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按照<檔案法>的規定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鑒定,報經批準后進行處理。對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要長期保存。
四、會計檔案的交接制度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期限內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未了事項。移交后,如發現原經管的會計業務有違反財務制度和法律規定等問題,由原移交人負責。
2、合并、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或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企業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計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有效。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附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集團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制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第五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下屬全資及控股企業。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檔案名稱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20xx年
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永久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
(二)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20xx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0xx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20xx年
3、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報表20xx年
3、年度會計報表永久
(四)其它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20xx年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目的:為了檔案材料有效使用,檔案保管科學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人事檔案保管制度原則
1、 保密原則;
2、 保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
3、 及時補充入檔材料,保證檔案材料的連續性、完整性;
4、 合理有效的使用檔案,使其發揮作用。
第三條 人事檔案保密
1、 人事檔案設立專人負責保管,責任到人,并齊備必要的存檔設備;
2、 人力資源部在使用或補充各種檔案時應遵守保密制度,禁止無關 人員對資料的接觸。
3、 任何人包括公司領導在內,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查調個人檔案。
4、 查閱檔案時由人力資源部專人監督,保證檔案不被破壞與丟失。
5、 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第四條 檔案接收:
1、 檢查轉來的檔案手續是否齊全符合規定;
2、 在檔案底賬上注明接收檔案;
3、 填寫《回執單》,退回原單位;
4、 把檔案放置檔案室內保存,并編號登記。
第五條 檔案轉出
1、 取出要轉走的檔案;
2、 在檔案底賬上注銷;
3、 填寫《轉遞人事檔案材料的通知單》;
4、 最后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5、 接收檔案單位將收到檔案的回執退回。
第六條 檔案保護
1、 檔案室備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2、 檔案室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3、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4、 離開時關燈、關窗、鎖門保證安全。
第七條 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并按以下流程進行操作。
1、 對材料進行鑒別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 按材料分類確定其相應位置補填檔案目錄;
3、 將材料放入檔案內。
第八條 檢查核對
檢查核對是保證人事檔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一般要定期進行核查,核查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對人事檔案材料本身進行檢查,如查看是否完整或有無霉爛、蟲蛀等;也包括對檔案保管的環境檢查。
第九條 統計匯報
1、 人事檔案數量;
2、 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 人事檔案整理情況;
4、 人事檔案保管情況;
5、 人事檔案使用情況;
6、 檔案室設備。
第十條 人事檔案的使用權限
1、 法制部門調查。
2、 員工本人入黨、出國等。
3、 檔案管理員對檔案的維護。
4、 公司因調查需要調用檔案。
第十一條 人事檔案使用方式
1、 借出使用:法制部門查案調檔或其它特殊情況。
2、 出具證明材料:一般是入黨、提升、招工、出國等。
3、 在檔案室查閱:防止泄密和丟失。
第十二條 檔案查閱手續
1、 由申請查閱者寫出查檔報告,在報告中寫明查閱對象、目的、理由、查閱人的概況等情況。
2、 其次,查閱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
3、 最后,由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批準進行查閱。
第十三條 外借手續
1、 在附合查閱手續的基礎上,進行借檔登記。
2、 有關單位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并蓋公章。
3、 人力資源部按照有關規定,結合使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4、 證明材料由人力資源部審閱,蓋章,登記、發出。
第十四條 離職員工限期在一個月內將檔案手續辦理完畢,如不辦
理,人力資源部將于離職下月起開始收取檔案保管費,標準為每月20元。
第十五條
行。
第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本制度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使之逐步實現科學化、制度化、系統化的要求,參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檔案管理的種類;根據國家的規定要求和勞動人事管理的特點,將勞動人事工作形成的諸多材料整理分成三大類:職工個人檔案、專業技術檔案、文書資料檔案。
第三條 職工個人檔案主要由記載個人在歷史各個時期表現情況的原始資料,各項工作能力素質狀況和有關背景材料等構成。它主要包括職工履歷、社會關系、職務、學歷、工資變動情況、獎懲記錄等以及各個時期的表現鑒定。
第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工人技師)檔案主要由記載其技術狀況的原始材料和考核評聘等有關的材料構成,它主要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職務)評聘申請表、工作總結、所在單位鑒定、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記錄、聘任或解聘書、高、中、初等級變化記錄和評聘工作的有關資料。
第五條 文書資料檔案主要由記載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活動的主要過程原始材料、各項重要而且常用的勞動人事政策規定的目錄或摘要、勞動人事系統各崗位在工作中產生的各類正式文書、各種勞動人事統計報表和有關信息資料構成。
第六條 檔案管理的內容
一、檔案的建立
1.職工個人檔案,凡是新進公司的職工,勞動人事部門應按規定內容為其建立個人檔案,并按公司檔案管理規范統一整理分類、編號。
2.專業技術人員檔案,對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管理部門或崗位提供的職稱(職務)評聘的有關資料,按規定要求進行分類、整理、編號、歸檔。
3.文書資料檔案。對文書管理提供的各類文書資料,按設計要求進行分類、整理、匯編成冊、編號歸檔。
二、檔案的日常維護:檔案的日常維護主要包括整理、分類、編號、裝訂、編目錄、內容增刪、訂正、輸入電腦等項內容,重點是增刪、訂正、更新。
三、檔案的查詢、借閱:檔案查詢、借閱管理的內容主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或公司的管理需要制定查詢、借閱檔案規定,對檔案的查閱、借閱實施管理。
四、檔案的傳遞:檔案的傳遞主要指職工個人檔案和專業技術人員檔案傳遞到流向單位。
第七條 檔案管理的標準
一、職工個人檔案
1、符合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檔案管理要求。
2、能夠及時、準確、完整的提供反映公司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情況。
二、文書資料檔案
1、能夠及時、準確地提供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文書資料.
2、能夠及時提供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的文號、文件、標題或摘要。
第八條 檔案的內部管理制度
一、凡新聘職工個人檔案應在報到后的一個月內完成。
二、專業技術人員檔案的建立,應在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管理部門或崗位移交有關材料后的一個月內完成。
三、文書資料檔案的建立,首先由文書管理崗位每年二月前將上年度的文書資料交檔案管理崗位,然后由檔案管理崗位在接到后30天內完成整理、分類、編號、裝訂、編目、摘錄、輸入電腦等工作。
四、應在有關崗位提供變更內容后的一個月內,對檔案的有關內容進行增刪、修正。
五、檔案的查詢、借閱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每年4月前對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
七、文書資料檔案的分類、目錄編排、編號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確定。
八、檔案管理崗位應及時為公司各方面提供檔案資料查詢。
第九條 人事檔案查閱、借閱
一、查閱檔案的范圍
1.因干部考察、任免、調動、政治審查、組織處理、入黨、出國、福利待遇、治喪等需要查閱本人檔案的。
2.與他人案件有密切關系,而該人已經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書寫,無法直接提供情況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須查閱其檔案取得證明材料的;
3.因某種特殊情況需要查閱本人檔案的;
4.編寫公司史、地方志、撰寫人物傳記等,一般不得查閱干部檔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訪。如該干部已經死亡或年邁喪失記憶,有病不能口述、書寫,可酌情提供其履歷和自傳材料給予查閱。
二、借用檔案的范圍
1.領導因審批職務任免、出國、晉升和享受待遇考察了解等需要借用有關人員的檔案;
2.商調職工需要,將檔案寄送接受部門(分支機構)審查;
3.本部門有關領導因對于政治審查、考察、考核需要詳盡研究而暫時借用。
三、出具證明材料的范圍:出具證明材料,指的是按需要和允許提供利用的范圍,將人事檔案中的有關材料內容摘抄或復制成單項的材料,用以證明該人員的有關情況。這種方式一般只限于審批案件、出國留學所必須提供的證據、證件等。凡因入團、入黨、入學、參軍、提干、出國等進行政治審查,需要了解其父母或親屬的情況時,一般不能查閱檔案,可由干部所在單位提供證明材料。
四、查閱、借用檔案辦理程序
1.借閱經理級以上干部檔案欲申請人填寫《查閱、借用檔案審批表》,經借閱檔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簽字,報公司領導審批;
2.借閱經理級以下人員的檔案,經申請人所在部門領導批準,行政人事部審核,方可調出檔案。
五、查閱、借用檔案的注意事項
1.查閱檔案的人員,必須攜帶本人工作證、身份證,在查閱時不準邊閱邊議檔案內容,更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檔案內容。
2.查閱檔案時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劃、污損;
3.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檔案材料,摘抄復制的材料應辦理登記手續并負責保管好,不得給無關人員閱看,用完必須自行銷毀;
4.查閱檔案需到檔案室進行,原則上不得帶走;特殊情況需借出的,必須在當日歸還。
5.借用的檔案,必須保證絕對安全,要嚴格保密,妥善保存,不準轉借,不準交無關人員和本人翻閱,用完及時歸還。
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篇6
1.文書檔案管理。文書檔案包括上級領導機關來文、學校發文,包括各種通知、決定、批復、下達的計劃等;本館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則、細則、辦法、公約等,對此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做到:
1)凡應歸檔的資料、文件,應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及時整理原始資料分類歸檔。
2)對上級下發的有關文件,館領導閱后,及時收回歸檔并做好登記,存放辦公室備查。
3)對所保管的文件,應定期清點,凡與本館有關的備查文件原件歸檔,副件保留。
4)年底按檔案類別整理、裝訂成冊,建立目錄,存放辦公室備查。
2.業務檔案的管理。業務檔案包括日常業務工作統計、工作計劃、專題規劃、工作總結、業務報表、文獻采購留存、館長辦公會及館務會議紀要、圖書館大事等。對此類檔案資料的管理應做到:
1)各部室做好工作統計,每月上報辦公室歸檔。
2)業務報表,要留底歸檔存查。
3)工作計劃、專題規劃、工作總結、采購留存、館長辦公會議紀要等,要及時分類歸檔。
4)年底按業務類別整理、裝訂成冊,建立目錄,存放辦公室備查。
3.人事檔案的管理。人事檔案包括圖書館職工的基本情況、科研情況、考核、獎勵情況、先進模范典型材料等。對此類檔案的管理做到:
1)掌握本館職工的學歷、專業、年齡、業務、職稱、工作履歷等基本情況,對調入、調出及離退休人員及時填寫登記簿,建全人事檔案及跟蹤管理。
2)及時準確記錄本館各業務部門人員的調動情況及知識結構,年齡層次、職稱結構情況。
3)及時做好職工的考勤、考核、獎勵與處分情況的記錄,要歸檔存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