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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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單位地位: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代表人: 電掛: │電話: 電掛: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
┃賬號: │賬號: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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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份。
監制: 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