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加工裝配合同解釋與分析
(三)價格條款
對外加工裝配合同中所指的價格主要是指以單位產品計算的單價,其中包括加工單價、料件單價、成品單價和定作方提供設備單價等,其中以加工單價為重點,這決定了如何確定工繳費,是對外加工裝配合同中的中心問題。
加工單價是指在對外加工裝配貿易中,對料件和成品均不作價,由承攬方向定作方收取加工費的單位價格,它往往成為雙方當事人訂約談判中討價還價的核心。一般來說確定加工單價要考慮這樣幾個方面:1)參照國際上同類產品的工繳費水平,并考慮定作方對成品的規格、質量、包裝等特殊要求而有所增減。同時要注意到外商到我國來進行加工裝配,主要是著眼于我國的廉價勞動力,所以,外商在從事這一業務時已經與其他國家的加工費相比較,這樣,我方加工單位的工繳費應略低于國際市場水平,以增強競爭力。2)對于批量較大,期限較長,能長期合作的業務,可以分期分批作價,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四)支付條款
在對外加工裝配中,一般都采用以銀行為中介的國際貿易支付方式,其中主要采用信用證方式,如果對方資信可靠,雙方業務較多,也可采用托收方式。但具體到不同的加工裝配業務,支付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對來料、來件及成品分別作價如結算方法,宜采用對開信用證等方式。又如:對料件和成品均不作價的加工裝配貿易,其支付方式則與一般的出口貿易做法相同。另外,貿易雙方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一些安全可靠又迅捷的方式,如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