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科技咨詢和設計合同
2.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國,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4.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地震、內亂、封鎖、政變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經雙方協商后本協議可以暫停履行。如乙方專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回國的,甲方應負擔回國旅費。
(十一)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中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單位。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中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國×公司
地址: 地址:
電傳: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 ×國×公司
附件:技術咨詢具體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