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個人誠信承諾書優秀(精選3篇)
公務員個人誠信承諾書優秀 篇1
我已仔細閱讀2019年淄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公安人民-警-察)簡章,理解其內容,符合報考條件。我鄭重承諾:
一、本人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各項規定,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證明材料、證件等均真實、準確。
二、本人所填報名信息準確、有效,并對照簡章與本人情況認真核對無誤。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對因填寫錯誤及缺失證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責任。
三、若有工作單位及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本人保證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表》中如實填寫。無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不足兩年的,不報考相應職位。
四、對于有報考專業要求的職位,保證做到對本人所學專業與職位專業要求認真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決不報考。
五、誠實守信,嚴守紀律。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義務。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真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報考者本人簽名:
本人身份證號碼:
二〇xx年 月 日
公務員個人誠信承諾書優秀 篇2
為規范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進一步推動機關干部廉政建設,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工作實際,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不準接受項目單位宴請和擅自參加項目單位的各種慶典以及外出考察、參觀等活動。
二、不準接受項目單位和貧困村的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三、不準到項目單位和貧困村報銷應由個人承擔支付的各種費用。
四、不準收取回扣、好處費。
五、不準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以及工作調動過生日,遷新居等機會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六、不準違反規定及借用工程項目以權謀利。
七、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娛樂活動。
八、不準參與項目入股分紅。
九、不準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業務無關的事。
十、不準刁難、拖延服務對象,堅決執行一次告知、ab崗、限時辦結、首問負責等制度。
公務員個人誠信承諾書優秀 篇3
一、誠信報名。認真閱讀招考公告,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對照《職位簡表》中每個職位要求的報考條件,慎重選擇擬報考職位,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虛報、瞞報有關情況,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不盜用他人身份證信息虛假報名,不干擾、破壞報名秩序。
二、誠信考試。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抱僥幸心理,不帶違禁物品,不做違紀違法之事。考后不散布、不傳播考試試題,不編造、傳播謠言,不散布虛假信息。(考試當天,主管部門將聯合公安機關、無線電管理等部門,對考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嚴密監測,嚴厲打擊考試作弊行為。《刑法修正案(九)》已將包括公務員錄用考試在內的國家考試作弊行為列入刑事犯罪,新頒布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也加大了對考試作弊的懲處力度。)
三、誠信履約。珍惜機會,珍惜信譽,認真對待每一項招考環節,認真踐行每一項招考要求。在進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環節后,不臨時隨意放棄資格,不影響其他考生和招錄機關權益。
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是做人之本,立業之基,更是一名公民應有的品格。我愿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踐行誠信承諾,自覺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