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履職承諾書匯編(通用4篇)
實用的履職承諾書匯編 篇1
根據社區實際情況,我作為社區“兩委”成員候選人,向黨員和居民鄭重承諾,在三年任期內,我將奮力拼搏,扎實工作,團結帶領廣大居民完成以下工作:
一、承諾目標 1、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黨委和各項政策、方針,熱心為居民服務,遵紀守法。
2、協助主要領導做好社區的各項工作,團結同志、尊重領導,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3、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理論知識和工作能力,嚴守工作紀律,辦事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為社區居民服務,遵守社會公德和社區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二、承諾實事 1、要緊緊圍繞社區的各項工作和任務,刻苦學習、勤奮工作、公平公正處理社區的人和事,一切按規定辦事,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
2、進一步關注民生,將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認真細致加以分析,切實可行的解釋。
3、必須要清清白白,
秉公辦事的做人立場。清清白白做人,我要以此要求自己,全心全意為社區居民服務,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則,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清白做人。
4、嚴守工作紀律,努力干好本職工作,辦事要公道正派。
以上承諾,誠請廣大黨員和群眾監督。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實用的履職承諾書匯編 篇2
一、開展專項整治,改善民生環境。突出問題導向,堅持民本理念,深入開展市政維護管理、“拉鏈馬路”、工程質量管理、建筑安全、施工揚塵和圍擋治理、供水供氣維修管理與安全保障等6個方面的專項整治,解決一批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民生訴求,整治一批影響行業形象的突出問題。
二、優化公用服務,建立高效應急處置體系。在供水、供氣、道路橋梁維護、路燈養護等公用服務行業,建立信息收集快捷、應急反應高效的城市公用服務體系。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對城市供水、供氣、道路橋梁維護、路燈養護等簡易維修服務,24小時內服務到位;大型服務維修,48小時內維修服務到位。
三、深化政務服務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堅決落實行政審批改革精神,將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移交至市行政審批局。取消一切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市級備案、登記事項,優化流程、優化服務、提升效率。以標準化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窗口行政服務轉型升級,建立健全公開、便民、高效、規范的政務服務機制。
四、創新管理方式,狠抓全年工作目標落實。推行“三問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對年度工作目標及工程建設任務,掛圖作戰,實行委班子成員負責制,做到問題在一線解決、成效在一線體現、確保年度目標任務的如期完成。
實用的履職承諾書匯編 篇3
健康所系,生命相托。社會期待,群眾期盼。肩負使命,我們鄭重承諾: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踐行“三嚴三實”,嚴明政治紀律,嚴守政治規矩,加強履職盡責。
2、堅持一切為了人民健康的服務宗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德技雙馨,彰顯公益本質。
3、嚴守“九不準”等行業規定,堅持診療“中個合理”,為群眾提供安全、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4、杜絕收受“紅包”“回扣”,不謀取任何形式的不正當或違法利益。
5、以國家衛生法規為職業行為準則,堅守職業道德,規范醫療行為。
6、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有效處理患者投訴,尊重患者、理解患者,讓患者滿意。醫院公開投訴電話,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實用的履職承諾書匯編 篇4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升農村基層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牢記為民服務宗旨,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利益,推動農村科學發展,促進農村社會和諧,樹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按照《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的要求,本人向組織承諾如下:
一、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活動,自覺遵守黨紀政紀、政策法規,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
三、不違反法定程序組織、參與選舉,或者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篡改選舉結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參選或者妨礙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
五、不違反規定處置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或者擅自使用集體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損害集體利益;
六、不違法違規發包集體土地、調整收回農民承包土地、強迫或者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非法轉讓、出租集體土地,或者違反規定強制調整農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撥付或接受社會捐贈的各類救災救助、補貼補助資金、物資以及征地補償費使用分配發放等方面違規
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虛作假、優親厚友;
八、不在集體資金使用、集體經濟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體資源承包租賃、流轉等經營活動中暗箱操作,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或者其他公共財物;
十、在計劃生育、落戶、殯葬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中或者受委托從事公務活動時,吃拿卡要、故意刁難群眾或者收受、索取財物;
十一、不以虛報、冒領等手段套取、欺騙或者截留、私分國家對集體土地的補償、補助費以及各項強農惠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
十二、按照規定實行民主理財,不偽造、變造、隱匿、銷毀財務會計資料;
十三、不參與、縱容、支持黑惡勢力,不組織、參與宗族宗派紛爭或者聚眾鬧事;
十四、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者縱容、支持他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