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生產承諾書(通用3篇)
工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篇1
為使安全承諾制度在安全生產工作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全年安全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安全生產條例內容要求,我作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并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以及每一個職工。
二、積極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嚴格執行。按規章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應急照明燈具,疏散通道暢通。
三、定期組織職工全面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各種事件。
四、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檢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五、杜絕日常工作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盲目作業“三違”事件的發生。
六、如發生特、重大責任事故,立即停產整頓,并接受相應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本承諾一式兩份,本人和城陽街道大北曲西社區居委會各執一份。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
年 月 日
工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篇2
為切實防范和杜絕工程建設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我單位特作如下承諾:
一、保證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施工安全(警示)標識;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項目專兼職安全員,并認真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等處都要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設備)要有產品合格證書,輔助設備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確保安全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包括農民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保證從業人員熟悉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對企業內部的危險部位實施有效監控,杜絕“三違”現象,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各環節符合安全要求。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覺接受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業主、監理、監督單位(人)及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監督;
九、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聯系電話:
專職安全員(簽字): 聯系電話:
工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篇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告知書》已收到。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我作為本單位(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實際控制人等)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基礎建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升安全生產本質水平,努力做好本單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我們鄭重承諾: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使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到位。
三、確保資金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確保本單位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四、依法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實施對所有從業人員(包括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包括從業人員駕騎電動車、安全出行以及消防安全等相關知識)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培訓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按要求做到持證上崗。
五、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不使用應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六、深入生產現場,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現、上報和排除安全隱患。按省、市、區有關要求,主動上報安全生產信息,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和整改。
七、加強設備、設施管理,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加強自備車輛和駕駛員安全管理。
八、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九、尊重從業人員依法享有的權益,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按標準儲存安全風險抵押金或繳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用。
十一、自覺接受各級各類安全監管部門、監察機構的監督和監察,絕不弄虛作假。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和各項社會責任。
承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