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勤廉承諾書(精選3篇)
黨員勤廉承諾書 篇1
以個人名義鄭重作出以下承諾,并自覺接受上級組織和本單位干部職工及社會各界監督。
一、作為平遠鎮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我將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對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bai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在實際工作中全面落實黨員干部廉潔自律要求。一是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養和黨性修養,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二是定期組織班子進行黨風廉政學習和廉政談話,提高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意識。三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聽取班子成員意見,并經集體研究決定。四是堅持主要領導末位表態發言制,杜絕“家長制”和“一言堂”。
二、堅決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不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不相符的言論,不信謠、不傳謠、不散布小道消息,不該說的話堅決不說,不做與中央的決定、決議等相違背的決定,保證政令暢通。以全局為重,不把個人利益凌駕于大局利益之上,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做到令行禁止。
三、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保證做到“8個不準、52個禁止”,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風,不伸手謀私利,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對工程項目決不插手招投標,對自己身邊的親人和工作人員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要求上報個人財產和個人問題,填報相關表格。做到不正之風不染、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事不做。
四、自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縣的實施辦法,切實解決突出“四風”問題,做到開短會、發短文、講真話、出實招、干實事,杜絕公車私用,嚴禁超標招待,不接受請托,時刻置身于群眾的監督之下。
五、嚴格執行《中共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法規,對轄區內各村(社)干部、鎮機關和鎮屬各事業單位中層干部的任用,嚴格執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主管業務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堅持基層上報請示、民主推薦、民主測評、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
六、認真執行相關規定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三重一大”一律提交班子會討論決定,并請聯系的紀工委參加,會上充分發揮班子的作用,由班子認真討論,充分醞釀,我不先定調,不先表態,保證民主決策。扎實抓好“四個公開”工作,強化社會監督、規范權力運行、推進干部作風建設。
承諾人:
黨員勤廉承諾書 篇2
照黨章及廉潔自律相關規定,本人現鄭重向上級黨組織和衛生系統黨員群眾承諾如下:
一、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黨性修養,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二、認真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不搞一言堂,重大問題由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三、在工作中認真履職,牢記宗旨,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踐行者。
四、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不搞脫離實際的各種“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五、不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接受可能影響辦事公正的吃請活動。不接受下級單位和個人的現金、物品、有價證券。公務接待不大操大辦。
六、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七、不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八、不為親友熟人承包工程說情。
九、不公車私用,不用公款公物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婚喪嫁娶之機收錢斂錢。
十、自覺抵制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熱忱服務群眾。
承諾人:……
黨員勤廉承諾書 篇3
為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轉變工作作風,規范行政行為,結合工作實際,我鎮財政局向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執行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定,確保政令暢通。
二、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嚴格依法行政,堅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機關工作效能。加強機關干部隊部建設,嚴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強化干部的作風意識和法紀意識。
三、全面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責任和限時辦結制度”,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機關效能建設。做到儀表端莊,舉止得體,文明禮貌,熱情周到,首問負責,有問必答,提高服務質量、改進服務水平。
四、依法履行行政職能職責,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推行政務公開,嚴格公開承諾事項程序和時限要求,認真處理財政工作中的相關事項,努力創建和諧社會環境。
五、轉變職能,提高效率,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努力做到精簡辦事程序,減少審批環節,特事特辦,急事快辦,要事督辦。
六、關注民生,認真落實有關財政惠民政策,確保各項補貼按時足額發放,按規定及時兌現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經費。
七、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切實做好信訪工作,認真接待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妥善處理好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有訪必接,有件必復。
八、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守政治紀律、經濟紀律、工作紀律,努力建設廉潔奉公、公道正派、風清氣正的廉潔型機關。
九、加強財政監督職能,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等一系列財政法規,建立和健全會計監督機制和各項會計制度。
承諾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