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通用3篇)
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 篇1
因本人(身體健康、生活習俗,家庭)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愿與學校簽訂《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承諾書》。作為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的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所提供的校外住宿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2、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和聲譽的活動。
3、保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積極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4、對校外住宿地址及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本人應及時與學院聯系變更地址和聯系電話。
5、學院已向我詳細說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后果和我本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保證加強本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護,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第二十條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院承擔責任。
校外住宿地址:本人聯系電話:家長聯系電話:
學生簽名:
時間:
家長簽名:
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 篇2
我是寧縣金村鄉小學年級學生的家長(監護人),由于個人家庭特殊或其他原因申請孩子在校外住宿,為確保學生在外安全,我本人特向學校鄭重承諾如下:
1、多方考察,慎重選擇校外住宿地點,確保學生校外住宿地點安全可靠。
2、經常與店主溝通信息,加強學生管理,保證孩子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按時回住宿地點休息。
3、學校已經向我詳細說明了學生在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后果和我作為家長(監護人)應承擔的責任。我承諾將加強孩子人身和財產安全防范與保護,一旦發生各類傷害事故和安全事件,一切后果由學生及我本人承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與法律責任。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在校外住宿責任承諾書 篇3
一、本人申請理由及所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沒有弄虛作假,沒有任何申請理由以外的其他企圖。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危害社會、損害他人的事情,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自覺維護大學生良好形象。
三、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的各項活動,服從學校安排,聽從組織指揮。已經明確知道學校規定,在進行綜合素質測評時,外宿學生作息規范得分和早讀、早鍛煉成績最高標準只能按良好記。
四、自覺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引發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每月定期向所在學院學生政治輔導員匯報學習、生活等有關情況,愿意接受學校保衛處、學生處、學院等部門有關校外住宿情況的檢查,若更改租住地點,將在三天內主動把新的租住住房協議交學院學工辦、校學生處備案。
六、在批準外宿時間期滿之前1個月內將主動向所在學院和校學生處申請期滿之后的續住或返校住宿安排,及時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延期不辦理,愿意接受學校根據《浙江傳媒學院學生處分辦法》給予的相應處分。
七、本承諾書一式6份,學生、學生家長、學生所在學院、后勤管理處、校保衛處、校學生處各執1份。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