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通用3篇)
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 篇1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章名】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章名】第二部分
【章名】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章名】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
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 年。對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 年。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章名】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章名】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章名】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章名】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章名】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章名】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章名】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章名】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買方:
日期:
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同意將湛江市第十中學第幢教學樓的外墻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的瓷片發包給乙方采購。根據《合同法》的通用專用款及《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湛江市第十中學教學樓
二、發、承包內容
1、外墻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瓷片的采購及運輸(不含卸貨)。
2、產品規格與質量、數量(符合國家同一型號質量標準)。
1)外墻磚:山美511#,規格4.5×4.5,995㎡山美510#,規格4.5×4.5,375㎡
2)地板磚:納陶佳,60×60,2400㎡
3)樓梯磚:規格30×28×17,346級30×30×17,433級
4)瓷片:純白,規格20×30,1200㎡
3、不含稅單價及造價
1)外墻磚:山美511#,單價16元/㎡,995㎡×16元/㎡=15920元山美510#,單價16元/㎡,375㎡×16元/㎡=6000元
2)地板磚:納陶佳,單價23.63元/㎡,造價2400×23.63=56712元
3)樓梯磚:30×28×17,單價3.6元/級,346×3.6=1245.60元30×30×17,單價3.6元/級,433×3.6=1558.80元
4)瓷片:20×30,單價11.36元/㎡,1200×11.36=13632元
5)總造價:1)+2)+3)+4)=9.40元大寫:玖萬伍仟零陸拾捌元肆角
三、材料供應及付款方式:
1、材料供應按工程進度要求,但甲方須及時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所需材料及數量。
2、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后,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驗收并安排人員卸貨。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把合所列材料總數拉完,并且甲方接收材料之后30天內把所有款項結清。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送達材料。
四、若因預訂材料面積不足需補供材料,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照合同履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乙方如不按時供應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無條件退貨,費用乙方自負。
六、材料附帶出廠證明,合格證等質量驗收相關資料,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刷出版物貨物訂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__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
廠家、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
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責任的條件及期限:按供方 提供的傳真件說明多用途擦地機產品耐用度五年以上,內部構造嚴密,集清洗地毯,地面,起蠟,低速拋光及清洗樓梯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標準執行。質量滿足供方提供多用途務,)同時供方還負責設備終身維修。,供方保證提供的設備 適合于食品生產,不會對需方產品造成污染。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交貨期供方送到需方工廠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供方運到需方開發區廠房內________________公司,運費由供方負擔...貨.異議期限為一年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提供隨機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驗收無質量問題一周之內付全款.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如不能及時交付貨物,按價款的5%。支付違 約金,貨到無質量問題,需方應及時支付貨款,如逾期未支付,按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方: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蓋章:日期: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