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加工承攬合同(精選3篇)
印刷品加工承攬合同 篇1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印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務共四項。
1、印件名稱一: ,規格: ,數量: ,色數: ,單價: ,總價: ;
2、印件名稱二: ,規格: ,數量: ,色數: ,單價: ,總價: ;
3、印件名稱三: ,規格: ,數量: ,色數: ,單價: ,總價: ;
4、印件名稱四: ,規格: ,數量: ,色數: ,單價: ,總價: 。
總金額合計: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由甲方將 印制品材料于 年 月 日前交給乙方,并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條 交貨時間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設計稿,如甲方未按時間向乙方提供設計制作材料,乙方有權選擇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到達甲方后,乙方有權選擇限時交付或順延合同所列甲方委托項目的完成及交付時間。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地點
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第四條 付款結算方式及時間
本合同總金額為 元(大寫: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大寫: ),作為定金及預付款,余款在乙方加工完成并交付之時,由甲方把余款一次性打到 有限公司對公賬戶,開戶行: ,賬號: 。
甲方若不能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留置加工承攬物,并且在甲方拒付款項達到 日后,乙方有權自行處理加工承攬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加工、制作等。乙方完成相應工作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投入生產,乙方順延相應加工承攬物交付時間。
2、乙方在完成甲方項目設計后,經甲方認可,繼續投入制作生產并進行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應及時驗收并按照合同支付相應款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預付款,乙方有權不安排生產計劃。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貨或未按甲方質量要求交貨,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預付款。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均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共同選定 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刷品加工承攬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制以下包裝制品。
一、制做要求:
品名
尺寸(mm)
材質
印刷工藝
其他
數量
單價
小計
品名一
品名二
品名三
總計(小寫/大寫)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輸:
交貨時間: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內交樣品簽樣。乙方在________ 交貨。 交貨地點:________,運輸方式:________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A.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預付合同總額________%計人民幣 ________元,余款在交貨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
B.乙方于每月________日根據上月已交貨的業務向甲方開出結算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________日內付清款項。付款方式為________。
四、質量要求:
印刷樣張須經甲方審核簽字后乙方才能付印,印刷品如與簽樣不符,損失由乙方承擔;樣張上有差錯,甲方簽樣時未批出修改,損失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提供產品的,包括物料、菲林、技術資料等,乙方需要驗證其質量符合印刷要求。但乙方的驗證不能免除甲方提供不合格產品所產生的相關責任;乙方應保證印裝質量,甲方在驗收乙方交付的印刷品時,如發現有因乙方管理或工作環節出現的質量問題,可如數退還乙方,由乙方負責調換,并承擔重新印刷的責任;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條款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條款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但乙方承擔的責任以本合同的印刷加工費為限。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實施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得到解決,則應提交合同標的物加工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不可抗力條款(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再承擔合同責任,包括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交貨日期從乙方收到預付款之日起計算,至本合同標的物貨、款兩訖或雙方同意時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傳真件同樣具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修訂,并簽訂補充協議。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刷品加工承攬合同 篇3
承攬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長春——吉林高速公路長春東出口一公里處單立柱三面廣告牌加固翻新擴大面積的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 成品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物品不得偷換。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雙方協商。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 由承攬方提供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承攬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總價款為 合同簽訂后,訂作商付給承攬方 元(即總價款的 %),在加工量達到 %,定作方付給承攬方 元(即總價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時,在定作方驗收合格后支付給承攬方 元(即總價款的 %),預留 元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交貨地點為長吉高速長春東出口一公里處,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它
(如: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30-50%的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30-50%幅度)違約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在承方應當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十一、在承攬方制作的`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損害及由于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承攬方負責。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三、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六、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蓋章)
承攬方: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