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通用9篇)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1
(以下稱甲方)因 事件,委托安徽皖通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的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的非訴訟代理人。
二、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 代為審查或起草法律文書;
2、 代為進行律師見證。
三、 甲方須對乙方律師依本合同規定而進行的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本合同規定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情況,以及提供真實的證據材料或證據線索。
四、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委托事項違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隱瞞事實的,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約定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 乙方律師必須在合同規定的委托范圍、委托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在代理過程中,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六、 乙方律師違法執業或因無正當理由拒絕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退還全部代理費。
七、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費用 元,并支付實際支出的其他費用 元。前述費用甲方須于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給乙方,逾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規定的代理事項處理終結之日終止。
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2
非字第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委托代理事宜,訂立如下條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所為甲方的代理人。
三、乙方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
1、
2、
四、甲方應及時、如實、詳盡地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并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項和權限,認真負責辦理受托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六、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為辦理受托事務所發生的差旅、調查、鑒定、翻譯、資料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客戶):(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意轉讓其名下的百分之百的股權,*有限公司有意收購。
2.股權轉讓方合法擁有*平方米(居住用地,地塊編號)。
a) 客戶愿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托代理人代理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
b) 代理人愿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客戶的委托。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1條 代理事項
1.1 由客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事項是:A.向委托人推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B.向委托人介紹目標公司的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C.參加全程談判;D.起草相關合同文件等。
1.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應成為客戶在上述代理事項中唯一的代理人。
第2條 委托權限 代理人接受客戶委托處理第1條事項的權限為:一般代理。 事務執行 代理人將指派律師具體執行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代理人并將在必要時自行或根據客戶要求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工作。
第3條代理人應根據客戶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事務,維護客戶的利益。
3.1代理人在客戶的授權權限內進行代理行為,其法律效果由客戶承受。
3.2 代理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工作期限,無特殊情況,代理人的工作期限為九十個工作日(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3.3委托代理事項辦理完畢的標準,委托人與被收購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4條
4.1 費用 客戶應按規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為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5%。
4.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客戶承擔的費用。
a) 辦事費用,將包括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額外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4.3 除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第5條
5.1 費用支出 第4.1款約定的律師費用,客戶應在本委托人與被收購方完成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后五日內支付至代理人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6條
6.1 相互報告 委托人應盡其所能,向代理人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所有證據或相關資料,并盡力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2 代理人應不遲延地向委托人報告委托事項的最新進展,并提供專業意見供委托方參考。
第7條
7.1 保密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的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除非法律要求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7.2 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8條
8.1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訴訟。
第9條
9.1 期限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于代理事項處理完畢時終止。
第10條
10.1 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為止唯一的全部的協議,并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江西律師事務所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王華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 。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吉安市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務辦結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江西律師事務所
20xx年11月21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方因 事由,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 。
三、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四、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
六、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七、甲方因乙方律師過錯而提出終止委托關系的,乙方應當退還預收的全部 1律師代理費;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關系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本條所稱的過錯由乙方所在地的地市級以上的司法行政部門認定。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與對方另行協商,并簽定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與 市 區 街 合作經濟社 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 市 區 街 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 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非訴訟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鳳儀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