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風險代理協議范本內容(通用3篇)
律師的風險代理協議范本內容 篇1
律師的風險代理協議范本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托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并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并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并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師的風險代理協議范本內容 篇2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甲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后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后,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并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
(20xx)律 民字第 號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 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復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 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范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臨沂市沂蒙路326-4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律師的風險代理協議范本內容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關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郵箱: )與乙方律師聯系,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于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并在結案后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本案律師代理費采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于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余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后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閱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
關于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為限,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