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區域代理合同
7、乙方負責乙方和乙方發展的代理商、加盟店,每月底須向甲方提供營運報表和財務報表數據,以提升甲方整體管理水平;
8、甲方對乙方返利以簽約之日起按季度,年終結算,優惠讓利部分每次兌現
第六條:其它補充規定
1、乙方招商時可收取代理商的代理費,但不得以收取此費用為目的;
2、乙方只能在其區域內從事代理業務和經營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區域經營銷售;
3、在乙方簽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在其區域內發展了代理商,乙方必須保障其和甲方簽定的合同權益
第七條:購貨、換貨、退貨原則
1、代理商應提前一周將購、換貨計劃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甲方,為避免配送延誤,乙方應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收取傳真及電子郵件;
2、乙方可要求甲方代辦托運,款到發貨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詳細地址和要求以汽車零擔快運、鐵路快運或空客快運,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對代理商實施退、換貨政策,代理商需要調換產品,應在進貨2個月內換取同類產品,換貨率不超過其當批進貨總額的5%,如超過2個月概不辦理凡非甲方原因造成貨品不良品質(損壞、污染、洗滌、穿著等)影響產品再次銷售,甲方不予退換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想再代理經營需要退貨,雙方協商后甲方給予收回,退、換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4、代理商也可提供詳細地址要求總部直接代發貨至零售商客戶
第八條:合同的違約責任和其它
1、在合同期內每月完成 萬元的代理定額,前期開拓市場可放寬至三個月完成 萬元,以后隔月未完成合同定額,按放棄代理資格處理;(注:當月超額進貨部分可以向后月分攤,后月超出部分不能向前月分攤)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合同約定向對方賠償違約金;
3、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續約,應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免收任何費用,若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代理權終身享用;
5、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本著協商的精神解決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為準;
2、乙方款到甲方帳戶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從簽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應;
5、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主管: 手機:
地址:
公章: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