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精選28篇)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__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3
委托旅行社(組團社)(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托合同書:
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資質
甲方:營業執照注冊號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
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營業執照注冊號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
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并簽訂旅游合同書。
2、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價格并收取旅游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的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復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項告知游客并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游客購買游客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并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游行程中的突發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來執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游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托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游者知曉旅游地區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游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游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游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游客對旅游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游服務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對游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游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游客三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游客沒有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游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游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游所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借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游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游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日至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并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游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簽署的旅游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簽訂地點: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4
協議編號: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并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后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后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后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于求全等)和擴大搜索范圍,以便于乙方盡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范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范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盡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托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范圍。
4.服務費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后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后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于實際委托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于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并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于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系,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系。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盡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繼續合作,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系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_____________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_________________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6
委托代理合同最新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師: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7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項
1、委托內容:委托方授權受托方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事務。
2、委托方式:全權委托。
3、甲方__________(是/否)允許乙方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4、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情況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用。
2、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泄。
3、乙方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甲方報告的義務。
4、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甲方。
四、代理費用
1、委托貸款業務的代理服務費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支付:
(1)定額方式支付: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約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總代理服務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2)傭金方式支付:雙方約定由甲方從協助乙方貸款的總額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代理費用。具體約定如下,在此次委托貸款成功之后,乙方一次性支付貸款總額的百分之___也即________%作為報酬給予甲方。
2、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費用先由乙方墊付,每月______日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五、協議期限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受理資料后,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該協議時間完成,乙方將退還甲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和文件資料(特殊情況除外)。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約。若發生違約情況,受損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并對因此所受的損失向違約方要求賠償。
2、因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或沒有必要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3、在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協作,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8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甲方指定 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系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后,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
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于《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于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0
甲 方: (委托人)
乙 方:(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30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電匯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1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受托律師: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擁有的29架Do-328飛機(包括適航的和不適航的,后面簡稱飛機)及航材(包括發動機,APU,其他航材,以后簡稱航材)欲按現狀整體轉讓。乙方經對飛機進行初步的實物檢查,愿意協助甲方處置該飛機和航材資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關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為便于雙方配合開展工作,保護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將飛機和所擁有航材按現狀整體打包,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服務,包括:飛機殘值檢查、研究和評估;處置方案研究、制定;飛機處置信息發布;飛機整機隊轉讓,單機轉讓,主要部件修復或者拆零銷售中介服務,以及不限于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務方式等。
二、委托誠意金
為確保乙方為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機構,乙方需向甲方繳納10萬美元誠意金。委托期滿為止甲方將無條件退還給乙方所繳納誠意金10萬美元。
三、委托期限
從本協議正式簽訂開始至20--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間,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乙方承諾在20--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飛機交付;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飛機交付;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飛機交付;到20--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飛機交付。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甲方即向乙方開據《授權委托書》(授權書中英文格式各一份,見附件)。乙方拿到授權書后,即可全面開展工作。
四、委托條件
乙方代理甲方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必須滿足甲方設定的如下條件:
4.1、飛機基本總價鎖定為 ----萬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慮整機隊轉讓或者單機轉讓兩種處置方案,但優先前者。
4.3、只有在飛機出售款到甲方帳戶及三證變更或注銷后,才允許飛機飛行或拆分。
4.4、飛機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談判及簽署為準。
4.5、飛機三證變更或注銷之日起,該兩架飛機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此期間飛機的毀損、滅失等其他非自然因素由乙方承擔。
4.6、在履行本事項過程中發生的食宿、交通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自理。
五、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保證擁有飛機的全部產權。如果甲方存在關于飛機的債權糾紛等與第三方的責任,由此導致的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1.2、負責根據處置進程提供所有飛機相關的原始文件,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5.1.3、委派熟悉飛機狀況的技術專家協助乙方對飛機進行檢查。
5.1.4、對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對于乙方的客戶私自與甲方接觸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并移交乙方處理。
5.2、乙方責任:
5.2.1、翻譯和制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過專門的飛機和航材信息系統發布處置信息。
5.2.3、負責與潛在客戶的接觸與談判。
5.2.4、研究并制定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方案。
5.2.5、負責第三方客戶提出的飛機現狀以外的要求滿足,例如拆解飛機或對飛機進行大修或改裝;飛機特許飛行證辦理;飛機出口適航證辦理等。
5.2.6、協議簽署之后,每月至少應該提供一份通報文件,向甲方通報相關狀況,包括潛在最終客戶的名單和聯絡方式。
5.2.7、如果乙方未能在委托期限內實質性地完成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任務,且雙方未能達成延期共識,則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相關信息資料。
六、代理費用
如果乙方能在20--年06月30日前實質性地完成代理任務(以飛機三證變更或者注銷為標志),且出售的總價值低于甲方的基本價值,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飛機出售總價3%的服務費,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飛機時從飛機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單獨支付;若乙方將飛機出售到更高的理想總價,高出甲方基本價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進行二次分配。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7.2、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如甲方要求繼續履行的,乙方除繼續履行外,逾期按每日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3、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導致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收到標的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收到終止通知后3周內將乙方付款額全部返還。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除繼續履行外,逾期按價格總額的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8.1、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8.2、如依8.1條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附則
9.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印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9.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GALink Aviation Technology Co.,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3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合伙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定力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依據,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后轉正定級;
2、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的管理;
3、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接轉;
4、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等考試報名、評審材料申報;
5、代辦社會保險;
6、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掛靠;
7、集體戶口落戶;
8、出國(出境)政審;
9、出具檔案材料證明;
10、有關人事政策咨詢。
(二)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與檔案管理費語義完全相同元/年,乙方應在每年合同屆滿前一月付清當年費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費,甲方有權暫停服務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及滯納金之日。
(三)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乙方辦理轉檔,未經個人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司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除外)或個人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四)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資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辦理委托人事代理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資料,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五/日收取滯納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余下的檔費作為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委托甲方的各類單項人事代理服務,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托辦理代理項目時必須攜帶合同書與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辦理必須出具由乙方簽字蓋章的委托書與乙方的身份證原件。
(四)合同期間,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補償和賠償要求。
(五)乙方工作單位或聯系電話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變更情況而導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修、裝飾的特點,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所列工程項目的裝修、裝飾設計解決方案等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項目說明: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項目戶型: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平方米。
4.設計容易包括:
二、設計收費方式:
1.本委托設計合同設計費按/平米計取,設計費總額¥民幣(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設計費總額最終按實地測量面積結算)。
2.甲方于簽訂委托設計合同時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共計¥_________元。初步設計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圖,水電布置圖,效果圖)確定后,甲方按實地測量面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0%,共計¥_________元,乙方進行整套圖紙的繪制。整套圖紙繪制完成交給甲方使用,甲方按實地測量面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共計¥_________元,即支付完全部設計費用。
三、設計時間周期:
1.乙方簽訂委托設計合同后進行實地測量,并在(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圖,水電布置圖,效果圖)。
2.甲方確定初步設計方案后,乙方應在天內完成整套圖紙的繪制。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提供給乙方進行設計所需的原建筑有關圖紙資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設計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圖,水電布置圖,效果圖)已完成的通知后,有義務在7天內對方案設計文件進行簽字確認。如甲方認為該設計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內容確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負責在約定日期內對原方案進行修改,如期提交。
3.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圖紙繪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義務在7天內對方案設計
文件進行簽字確認。如甲方認為該設計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內容確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負責在約定日期內對原方案進行修改,如期提交。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實地測量及初步設計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圖,水電布置圖,效果圖)的設計,并知道甲方進行溝通確定。
2.乙方在甲方簽字確認初步設計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圖,水電布置圖,效果圖)后,應在約定的設計時間內完成整套圖紙的繪制,并知道甲方進行溝通確定。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義務負責處理有關圖紙內容存在的技術性問題,并配合甲方參加現場技術指導及階段驗收工作。
六、設計方案修改及版權:
1.乙方對甲方已簽字確認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義務,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與乙方協商,并交納相關的方案變更費用。方案變更及變更費用,以附件方式由雙方簽字生效。
2.本項目的設計版權為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進行保護,不得將本項目的
設計造型、設計文件、相關技術參數提供給第三方或其他項目使用。如甲方將上述圖紙另作其它用途或公開發表,須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3.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須對甲方身份背景,項目的各項內容進行保密。
七、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約定的設計完成日期延誤的,每延一天乙方須支付甲方設計費總額的1%作為違約賠償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設計的,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按照設計費總額20%支付給甲方作為違約賠償金,并將甲方已付的設計費返還甲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委托終止時,甲方應以已付費用作為違約賠償金,乙方有權不予退還。
八、糾紛解決方法:
1.雙方出現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解決。
1)、到乙方所在地區行業管理仲裁機構解決。
2)、到乙方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
1.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6
委托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委托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項目采購服務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名稱)貸款和(或者)贈款資金進行(項目名稱)(以下簡稱本項目)建設所包含合同包的采購服務委托乙方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本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 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保證其代理工作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與(國際金融組織名稱)簽訂的與采購相關的法律性文件、國際條約和慣例。
1.3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采購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根據其自身的技術實力,或者聘請專業技術設計單位作好技術方面的工作,積極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并與乙方共同遵守中國政府與(國際金融組織名稱)簽訂的《貸款協定》和(或者)《贈款協議》、《項目協議》以及(國際金融組織名稱)《采購指南》或《使用咨詢服務指南》的規定和有關的商業慣例。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以確保采購工作的順利執行。
第二條 委托項目的概況與委托采購內容
項目名稱和地點:
總投資額和(國際金融組織名稱)貸款或贈款金額:
委托采購合同包名稱、合同估算金額、采購方式: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應對采購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采購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采購項目的批準文件(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采購任務和計劃。如需要,在國內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辦理注冊手續。
3.2 組織編寫并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并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匯總稿。如需要,負責答復(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就這些文件技術部分提出的問題并作出相應修改。
3.3 在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發布前1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3.4 負責答復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這些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將修改文件交乙方報(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批,在得到正式批復后由乙方將此修改文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3.5 負責組織召開標前會和(或者)安排現場參觀踏勘并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技術問題。
3.6 在乙方協助下,在國內主管部門指定的專家庫或乙方的專家庫選取或聘請專家參加評標工作,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3.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工作,負責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過程中涉及的技術問題的澄清。
3.8 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者)評標結果,并負責編寫中英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3.9 如需要,參加有權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者)評標結果的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負責向審定會議介紹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情況。
3.10 就(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復。
3.11在乙方協助下,負責在招標文件確定的合同格式和合同范圍內,準備并主持與中標人就合同的非實質性內容調整完善進行談判。確定采購合同內容,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3.12根據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 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并將商務部分與技術部分匯總后交甲方審定。負責將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報送(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批,答復(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就這些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并作出相應修改。
4.2 根據(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的規定,擬定并在指定媒介上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
4.3 負責印刷、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負責做好《發售記錄》并及時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報送。
4.4 如需要,邀請投標人參加標前會和(或者)考察踏勘現場并解答投標人提出的商務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報經(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將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4.5 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者)投標文件,負責做好相應記錄。
4.6 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根據(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的要求將開標記錄報送(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備案。
4.7 協助甲方選定或聘請評標專家。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工作,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匯總甲方編寫的技術部分編制成完整的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交評標委員會或甲方審定。嚴格執行(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國內主管部門規定的評標結果公示制度。
4.8 如需要,負責在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過程中按照評審委員會或評標委員會要求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
4.9 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4.10 如需要,參加有權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者)評標結果的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在甲方確認評審結果和(或者)評標結果的前提下,負責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報(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批。
4.11 對(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并作出答復。
4.12 根據甲方確認的評審結果和(或者)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4.13 如需要,負責在國內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協助甲方進行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4.14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4.15 及時向甲方通報招標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并與甲方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
4.16 根據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收取代理報酬。
第五條 代理報酬的支付和結算
5.1 代理報酬
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可能產生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甲方同意乙方按《代理申請書》中確定的代理費收取方式和費率收取代理報酬。
5.2 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托事項之外的委托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3 對于上述款項,雙方同意采取匯付〔〕、支票〔〕方式辦理支付和結算手續。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重要事項的聯絡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系,但事后須立即以書面方式確認。如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后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乙方項目經理及項目小組其他成員情況:
項目經理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其他成員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需事前得到甲方的批準。
甲 方: 乙 方:
(加蓋法人公章) (加蓋法人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7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范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8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 (下稱甲方)和 (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利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應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與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后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19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____省____市寶慶西XX291號
受委托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號___大廈___層
甲方因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中級人民法院(20)執字第號),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及工作范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系、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托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托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采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托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 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 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 時間: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0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托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為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核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時間及業務范圍:
(1)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代賬,期限: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為便于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為一年)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
3、財務管理咨詢;
4、稅務登記;
5、國、地稅報到;
6、銀行交稅;
7、出具財務稅務報表;
8、地稅報稅;
9、國稅報稅;
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11、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
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范賬目;
14、承辦其他委托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核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后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并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秘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元;
(3)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稅務匯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 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為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2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之間的 糾紛,現委托乙
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1.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沖突的事項和業務關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
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1.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托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2.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托范圍內的事務。
3.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布的.除外。
3.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復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4.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委托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4.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并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4.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4.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4.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并在開庭后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后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風險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5.1關于前期辦案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后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
用。
5.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于收到執行款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于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4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系;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⑦未按時參加開庭;
6.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文件;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8.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代理關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提供法律咨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鄭州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非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所收取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6
委托人(下稱甲方)因與_糾紛一案,委托廣西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的'_律師為本案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上述案件階段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其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在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代理,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律師服務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六、根據律師收費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元,在訂立合同時付清。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八、本合同有限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銷訴訟及終止執行等)
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廣西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年月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7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與 案第 審人的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到 人民法院參加訴訟。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隱私或商業秘密。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托,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代理權限:陳述案情、進行辯論、撤回起訴、變更、放棄部份請求、作出和解承諾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項目應該劃除)。
六、參照律師收費有關規定,并經雙方自愿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代理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及辦案雜費。
(一)本案采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辦案雜費人民幣元。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后,即時付清上述費用。如甲方不能按約定交付律師費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二)本案采用風險代理。雙方約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再行協議。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 審終結(包括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集錦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國出口產品,希望乙方為其提供FDA注冊等相關服務。乙方愿意根據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約定,幫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注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FDA企業注冊一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事項
甲方同意接受《辦理FDA注冊合同條款》,委托乙方在美國辦理FDA的企業注冊事宜,委托項目見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辦理FDA事務業務時,僅作為甲方的代理,注冊的所有結果和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二、 甲方在申請FDA企業注冊應提交以下資料的復印件
1.企業法律身份證明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2.有效的資質證明和衛生、生產許可證書
3.辦理《FDA注冊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時提交中英文電子文檔各一份
4.FDA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三、工作流程和辦理注冊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資料;b.乙方審核合格后及時轉交FDA授權實驗室;c.FDA授權實驗室向FDA申報;d.FDA辦理;e.結果通報乙方;f.結果通報甲方。
2.代理注冊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完整、簽訂《FDA企業注冊委托代理合同》和手續完備后,自《受理確認書》發出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注冊。
四、費用和支付
1.FDA事務代理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費用。
五、合同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附件b、附件c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附件a:委托項目費用
FDA企業注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事務代理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產品注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進口預申報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元)
FDA產品檢驗產品認證費用:____________(元)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件b:合同雙方信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c:辦理FDA注冊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