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人事檔案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安徽省人才服務中心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 省政務大廈A區
聯系電話:0551-2628666
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人發[1996]118號”文件)和《安徽省人事代理辦法(試行)》(安徽省人事廳“皖人發[1997]76號”文件)以及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現就甲方為乙方代理人事檔案,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檔案,甲方負責為乙方接轉和代管人事檔案。乙方需協助甲方,將本人檔案由原管理檔案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轉至甲方,人事檔案轉入時檔案材料不完整、轉檔手續不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經審核,乙方人事檔案尚需及時補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間,應及時將需要歸檔材料交由甲方,歸入本人檔案。乙方提供的檔案材料必須真實,如不提供檔案材料或提供的檔案材料不真實,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乙方按規定向甲方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每年 元。超過一年不繳代理費的按所欠金額每日加收 的滯納金。
五、乙方需要提供戶籍、社會保險、職稱考評等相關社會化服務的,甲方在政策許可范圍內,可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收費按省物價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六、乙方超過一年以上不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的,甲方有權中止有關代理服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與所在的工作單位發生聘用(勞動)合同糾紛,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不負責解決乙方工作期間、失業期間以及退休后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一切勞保福利問題。
八、乙方因就業、升學等原因,需要將人事檔案轉出甲方的,需有能接管檔案的單位發函至甲方,始可申請轉出人事檔案。人事檔案轉出后,本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十、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應妥善保管,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服務時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人員注意事項:
1、以下檔案材料請及時歸檔,否則可能對本人造成不良影響。
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材料;聘用(勞動)合同和離職材料;學歷變動的畢業登記表、成績表;職稱考評的審批表;加入黨團材料;獎勵處分材料;婚姻、生育情況變動材料;其他需要歸檔的材料。
2、新參加工作的畢業生工作滿一年需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轉正定級表從本中心領取或網上下載,由工作單位蓋章后交本中心辦理。
3、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工作滿三年,本科畢業生工作滿一年,符合初定職稱的代理人員,本人應將《大中專畢業生首次確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填好后,連同勞動合同、年度考核等材料,交本中心申請辦理。
4、需通過本中心申報中級、高級職稱的代理人員,要關注職稱評審時間和評審要求,準備好評審材料,由本中心出具委托函,本人報送相應的評審委員會評審。
甲方:乙方:日期:
人事檔案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連城縣人才智力流動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動離職、除名等失去就業身份的,未經身份認定或未輸就業手續前,本合同中與就業身份有關的管理內容無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辦人事代理有關服務。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未明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辦理檔案轉出手續的,視為乙方繼續接受甲方代辦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辦理人事關系掛靠等人事代理服務,有關職責和服務內容如下:
1、發函調檔案,接轉人事關系、工資關系。
2、保存乙方的檔案材料,負責其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鑒別、歸檔。
3、保留乙方的人事關系和原有就業身份,負責其干部統計,按有關規定計算工齡。
4、保留乙方的工資關系,按國家調資規定辦理工資調整登記(檔案工資),存入乙方檔案。
5、按規定為乙方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甲方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包括高、中、初級),乙方須主動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報材料應根據相關部門每年具體要求上報,由甲方分批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其中人事關系掛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支付辦法:存檔時一次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內乙方主動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此類推。如推遲交費,每推遲一月,乙方增交滯納金10元。第一年內終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費不退(如今后上級有新收費標準,按新標準執行)。未交足管理費的,甲方不提供有關服務。
2、職稱評審、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裝入檔案的材料乙方應主動按時申報和歸檔;管理費乙方應主動按時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間,乙方應認真發行本合同約定,遵守國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關管理規定;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乙方應按人事管理規定出具所需證明。如因乙方手續不全而導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務無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代理期間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病、殘、傷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5、乙方的人事、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出時,必須交回本合同,遺失者由本人寫遺失證明聲明作廢。
五、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可以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違約行為,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對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系;
4、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簽,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說明:
甲方:連城縣人才智力流動服務中心(蓋章) 經辦人:
乙方:(簽字、蓋章)
用人單位:(蓋章)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地址:連城縣水利水電大樓一層
電 話:0597-3128796
郵 編:366200
人事檔案代理合同書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日,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為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農村公路養護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乙方應做到:
1、思想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能適應所聘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在履行聘用合同期內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捌佰圓(800元),支付用人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金,并給予乙方每年140元,交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甲方) 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無故曠工5次及以上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 另一方。
六、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區人事部門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