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代理合同
2、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約定,應賠償對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 其它事項
甲方可根據國家政策的變動或國內酒產品市場的變化而做出相應的價格調整,如有此等事宜發生,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經乙方認可后,雙方的結算以調整后的供貨價格表為準.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武漢盛世銘妍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稅號: 鄂國地稅武字4XX6675832278 稅號:
開戶行:中國銀行武漢漢口支行 開戶行
帳號: 800219746608091001 帳號:
電話: 027-84718805 電話:
傳真: 027-84718805 傳真:
地址: 武漢市漢陽區龜山北路特一號 地址:
(盛世銘妍葡萄酒窖內)
簽約時間: 年月日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