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藥品安全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官方范本)
4.主動接受委托單位的指導、監督和培訓,參與和配合委托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
5.嚴格按照委托執法的有關規定,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制作行政執法文書;
6.建立相關的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行政執法制度;
7.定期向委托單位報告委托行政執法情況,報送相關報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
8.受委托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執法或者超越委托權限,亂實施行政處罰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單位自行承擔;
9.………。
四、委托期限
從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委托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屆滿后,由委托單位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委托協議書;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解除委托協議。本委托書一式四份,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各執一份,另兩份分送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______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委托單位(蓋章) 受委托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說明:本文系示范文本,有關各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擬訂行政執法委托事權時予以調減,但不得超越示范文本中規范的行政執法委托事權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