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代理合同:藥品生產加工合同
6.物料利用率與產品成品率
6.1甲乙雙方應在生產工藝驗證的過程中確定物料利用率和產品成品率標準范圍,雙方應嚴格執行;
6.2乙方加工生產包裝過程造成物料利用率或產品成品率低于雙方確認范圍的,負責按價賠償損失;
6.3乙方加工生產包裝過程物料利用率或產品成品率高出雙方確認范圍的,且雙方確認藥品質量不存在現實和潛在風險,甲方可根據情況給乙方相關人員以適當獎勵;
6.4物料利用率與產品成品率的標準范圍規定見附件。
7.物料和產品管理控制
7.1物料到達乙方倉庫后,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卸貨,并按規定驗收和請檢后存于指定位置。同時與事業部人員辦理物料交接手續;
7.2物料質量合格放行后,乙方質量部應同時將放行單給事業部一份。財務部配合事業部辦理付款等手續;
7.3乙方倉庫應按周向事業部報送三個藥品所用的物料和成品庫存情況。必要時,事業部相關人員可到庫房清理相關物料和產品;
7.4乙方生產車間生產和包裝時,事業部相關人員可到現場監督投料情況,但不得指揮相關人員工作;
7.5乙方車間應將三個藥品的生產進度情況及時向事業部報告,事業部也可向相關車間了解生產進度情況,但不得了解與三個藥品無關的信息;
7.6乙方質量部發現物料或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應毫不遲延地與事業部相關人員溝通,雙方共同尋找原因和解決辦法,保證加工業務的順利進行;
7.7藥品合格放行后,乙方質量部應將放行單給事業部一份,事業部以此確認可發貨藥品數量;
7.8生產經營過程中國家相關部門檢查涉及三個藥品時,乙方應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全力共同保證三個藥品文號的合法持續有效;
7.9乙方財務部應按周與事業部核對發票、回款、付款等賬務往來情況,保證相關業務清晰明了。
8.違約責任
8.1乙方應盡善意和勤勉義務,保證甲方持續擁有三個藥品的所有權,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失去三個藥品的實際所有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8.2甲方在三個藥品沒有轉走前,只能委托乙方加工生產,除經乙方同意,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加工生產,否則應賠償乙方3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8.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約定賠償,沒有明確約定的,按對方的損失額進行賠償。
9.爭議解決
9.1因本合同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爭議,雙方盡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理轄;
9.2因三個藥品的銷售產生的爭議,乙方應出據相關材料,全力配合甲方解決。
10.其他
10.1乙方為甲方提供兩間辦公室、電話、傳真等必要的辦公設施;
10.2乙方任何部門接到的有關三個藥品的市場信息時,應不遲延地反饋給事業部,并配合事業部人員處理相關問題;
10.3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出發點另行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10.5本合同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附件:
1.三個藥品的工藝規程;
2.三個藥品物料利用率和產品成品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