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授權代理合同(通用3篇)
項目授權代理合同 篇1
甲方(授權方):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甲方《_______》項目的代理。
二、乙方負責項目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甲方;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銷售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項目報價,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報價向乙方收取費用(報價詳見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單后需向甲方提供詳盡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內容、大小等準確數據,項目功能要求,項目設計要求等。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負責進行項目的應用功能調研,系統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安裝和調試。
制作方案確定后,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須在確定制作方案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將視工程難度加收修改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與客戶達成項目開發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義同客戶簽訂項目開發合同。
授權期間,甲方不會主動獲取乙方客戶的信息,但在項目制作成果中,應允許甲方留下標識、網址等信息。
五、項目開發合同金額涉及的任何款項以銀行轉帳、現金和支票形式結算。
六、甲方在啟動項目開發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項不低于甲方應得款項的_______%。
七、在簽訂項目開發合同后,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第一部分款項;在項目完成,并在客戶處調試成功后,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全部款項。
剩余款項未付清期間甲方擁有其產品的全部所有權;當甲方應收的款項全部到達甲方賬戶后,其產品所有權歸乙方客戶所有。
八、授權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
合同到期可協商續簽。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授權代理合同 篇2
甲方:XX公司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就甲方產品地區總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章術語解釋 第1條地區總代理商: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商業信用、銷售渠道和經銷家電產品經驗,并由甲方授權且能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銷售政策、條例,在甲方指定區域范圍內獨家銷售甲方產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協議之乙方。 第2條縣、鎮級經銷商:乙方在所屬地區內經考察并報甲方備案的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主要銷售甲方產品的工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第3條竄貨:乙方或其縣、鎮級經銷商將甲方產品銷售到非乙方所屬區域和從非指定渠道進貨的經銷行為。 第4條旺季:每年農歷春節前三個月和春節后二個月。 第5條侵權產品: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專利權、商標權、廠商名稱、軟件等的任何產品。 第6條代理產品類別:XX公司產品(CD、超級CD、DD、A中心等)。 競爭品牌產品:業內主要競爭對手品牌產品 約定細則 第7條貨款結算方式:現款現貨。 第8條提貨方式:自提。 第9條供貨價格:供應價為代理商統一價格。乙方應利用此價格優勢做好批發、零售業務,保證XX公司產品在該地區銷售占絕對優勢。 第10條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規定的地區范圍內銷售。如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出現低價沖擊外地市場,一經查實,甲方將對此進行處罰或停止供貨。 第11條退換商品:乙方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如有故障機需要調換,必須包裝完好如新。機器內部零件和附件齊全,否則乙方需按實際工廠開票價付清所缺零、輔件款項后,方可調換。如有滯銷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自進貨起3個月內)向甲方申請調換,具體要求也必須按甲方退換商品規定執行。
第二章權利和義務 第12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地區總代理經銷行為進行考察、評判,以確立、取消或處罰地區總代理;
2.對縣、鎮級經銷商的考察、評判,以建議處罰或取消該縣、鎮級經銷商;
3.銷售區域的劃分及確定代理產品類別;
4.產品價格的決定;
5.企業形象設計及產品廣告形式的決定;
6.審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廣告和維護甲方利益的活動中所需經費;
7.區域營銷模式的決定。 第13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不斷推出適銷對路,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
2.不斷進行廣告宣傳和形象宣傳;
3.協助指導乙方開展產品廣告宣傳、促銷活動;
4.幫助乙方拓展市場;
5.協助乙方培訓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的經銷和售后服務人員;
6.保證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務。 第14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在規定的代____區域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
2.確定和取消縣、鎮級經銷商;
3.在甲方規定地方廣告費用額度內行使建議使用權;
4.放棄地區總代理資格(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第15條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銷售政策,包括價格政策、回款制度、竄貨管理規定等;
2.積極拓展市場,擴大銷售;
3.配合甲方對假冒、侵權產品的打擊;
4.按期提出需貨計劃、發貨安排及市場預測;
5.按甲方提出的有關售后服務要求,作好售后服務工作,反饋產品質量信息;
6.配合甲方做好市場調查、廣告宣傳等工作;
7.監督和指導縣、鎮級經銷商,遵守甲方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三章承諾與違約 第16條甲方承諾:
1.甲方在協議期內,在乙方所屬代____區域內獨家向乙方供貨;
2.為配合乙方銷售,擴大甲方產品銷量,甲方根據乙方的銷量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和促銷費,費用額度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而定;
3.對產品實行保價政策,即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乙方(包括縣、鎮級經銷商)存貨價格作相應補價調整;
4.如乙方超額完成甲方制訂的全年銷售任務,則甲方對乙方實行年終獎勵,獎勵額度為全年銷售額的。 第17條乙方承諾:
1.設有專門的經營場地、人員,并保證充裕的資金銷售甲方的產品;
2.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別的競爭品牌產品;
3.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范圍出貨,價格浮動需提出書面報告,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4.在甲方調低產品價格時,同時對所屬縣、鎮級經銷商采取同樣的調價措施;
5.努力完成甲方制訂的銷售任務。乙方向甲方承諾:協議期完成銷售任務 萬元,并且每月任務不低于 萬元,如連續2個月完不成最低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并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6.無條件負責甲方產品在各區域銷售時與之相關的一切社會事務,如評檢、抽查、新聞媒介關系及其他突變事宜,并遵照甲方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7.對甲方所有銷售文件嚴格保密;
8.乙方工商登記資料需要變更時,應提前2個月將變更事項通報甲方,并在變更后10天內報甲方備案。 第18條違約條款:
1.甲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乙方可以書面提出異議及補償要求,甲方應在尊重事實及雙方利益基礎上盡快給予解決;
2.乙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并有權通報相關的縣、鎮級經銷商;
3.乙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罰款、加價供貨、某一時間內斷貨(在此期間由甲方直接向其縣、鎮級經銷商或客戶供貨)、取消代理資格等方式;
4.乙方經營嚴重不景氣或不積極推銷甲方產品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甲方可以終止代理資格;
5.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條第2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6.乙方的嚴重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7.甲方決定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前一個月應書面通知乙方;
8.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資格起三個月內,雙方結清住來帳務并妥善處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貨物;
9.本條款未盡事項,參照甲方其他制度執行。
第四章區域劃分 第19條甲方授權乙方負責域內甲方產品的銷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條本協議執行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1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22條本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年,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訂。 第23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關機解決。 第24條竄貨管理規定、回款及價格規定,廣告宣傳管理規定,售后服務規定等將另行起文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并享受與協議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授權代理合同 篇3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委托乙方辦理如下事宜: 甲方: 經辦人: 手機:電話:地 址: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公司賬號:開戶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申請人 申請人名稱: 。 申請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標(粘貼商標標識),此商標在國際分類的類及 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
第二條 代理權限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為甲方商標代理人。期間如乙方變更商標代理人,應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 費用
1、甲方應就本合同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其中:代收商標局商評委規費: 元; 代理費:元。
2、上述費用支付方式為本合同簽訂后 七 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托代理事項的內容,并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聯系人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和咨詢本合同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4、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獲得本合同委托事項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托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信息負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資料后,應在 五 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應客觀、如實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項的程序及風險,不得就代理事項的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4、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向甲方通報本合同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在收到商標局商評委審查意見或相關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轉達甲方,并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委托目的的,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費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后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