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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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_________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于本協議、或關于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后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本協議包括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取代雙方以前關于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關于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并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