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合同常用(通用28篇)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
甲方(質權人):__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出質人):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鑒于甲方為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__有限公司92.32%(¥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__有限公司所擁有的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主債權和反擔保范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__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范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__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__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復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其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乙方(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
反擔保協議書
甲方:
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的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丙方:向金融機構借款的項目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鑒于:
1、為位于 的 項目(下稱“該項目”)的開發建設,丙方于 年 月 日與 (下稱“貸款人”)簽署了編號為 的《 》(下稱“借款合同”),由丙方向貸款人申請了人民幣 元(大寫: 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為 。
2、為保證丙方能夠按期足額償還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甲方于 年 月
日簽署/出具了編號為 的《 》(本文統稱“擔保合同”,詳見本協議附件一),由甲方為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3、乙方作為丙方的股東之一,應丙方請求,同意向甲方支付年化利率 %的擔保費,總擔保費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元),擔保費的收取方式為 ,收取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 同時乙方以連帶保證擔保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本著誠實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則,特簽署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保證范圍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項下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等全部費用、甲方履行擔保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和承擔擔保責任而支出的律師費等全部費用的 %。
二、保證方式
乙方應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證范圍內的債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不管是否有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擔保的,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在其反擔保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乙方無權提出任何異議。
三、保證期間
乙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的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或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反擔保保證責任之日止。
四、權利義務
4.1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給甲方。
4.2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同意:只要甲方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為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了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范圍內,則乙方承諾在甲方向其發出還款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條件按照甲方書面通知文件中載明的金額和收款賬戶向甲方償還相應款項,否則,甲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措施,直至乙方清償完畢為止:
4.2.1要求丙方按照甲方書面通知中載明的金額,將乙方的待分配利潤直接撥付至甲方指定賬戶,作為償還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對甲方的所有欠款,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并自愿無條件配合;若乙方的待分配利潤不足以償還的,則乙方仍應另行予以補足。
4.2.2甲方有權通過公眾媒體、網站公告、訴訟、仲裁等公開或非公開方式向乙方進行催收。
4.3只要發生下列任一情形,乙方(乙方為法人情形)應在下列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4.3.1 乙方經營活動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3.2 乙方卷入重大(涉案標的200萬以上視為“重大”)訴訟或仲裁、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糾紛;
4.3.3 發生主營業務范圍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架構調整;
4.3.4 發生與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
4.3.5 發生停業停產、被吊銷或注銷營業執照、解散、申請破產等情形;
4.3.6 其他可能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的情形。
4.4 乙方(乙方為法人情形)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協議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后,乙方才可付諸實施:
4.4.1 乙方實行承包、租賃、聯營等;
4.4.2 乙方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等;
4.4.3 乙方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4.4.4 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
4.4.5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4.5 不管借款合同以及擔保合同內容是否發生變更,乙方承諾仍按照本協議項下約定的保證范圍向甲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
4.6 若甲方將其在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甲方無須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但乙方仍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保證范圍,向受讓甲方權利義務的第三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
4.7 乙、丙雙方保證與甲方簽署本協議不違反各自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會和/或董事會決議,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乙、丙方自行承擔,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協議項下責任的承擔。
五、違約責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未按甲方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及支付其他一切應付款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按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止。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和第4款約定的,無論甲方是否已經履行擔保合同項下擔保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先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提存乙方應付的擔保金額,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借款合同項下債務清償完畢且甲方未承擔擔保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借款合同項下債務清償完畢之日起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無息返還預提存的擔保金額。
六、合同解除
未經各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通知與送達
各方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事宜,須書面通知其他方的,應按本協議寫明的各方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送達。任何一方若有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擅自變更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
8.1 本協議的訂立、解釋、修訂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
8.2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事宜發生爭議的,在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各方均同意按照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九、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項下的貨幣幣種均指人民幣。
9.2 本協議的效力是獨立于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無論任何情況,只要甲方履行或被要求履行擔保合同項下義務和擔保責任,乙方同意無條件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3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其他特殊約定事項: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反擔保協議書》蓋章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3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擔保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向乙方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中載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甲方代表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根據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3)甲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如律師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將質押及質押權利證書交甲方占有,甲方應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殊事項:
(1)反擔保合同的公證、質押評估、登記、評估、保險、維護、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相關的產權證明及所有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在質押期內為質押辦理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期比保證期長六個月。質押保險的相關文件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押物在保險范圍內遭受損失,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以下原則處理獲得的保險賠償:
1.甲方應存入指定賬戶;
2.如果乙方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將退還乙方全部保險賠償金;
3.如果乙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將用于乙方清償對甲方的債務..
如果甲方認為獲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保障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3)質押物移交甲方保管后,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但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或明顯貶值的除外。
(4)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押物。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15天內按市場價賠償乙方。
(5)乙方不得隱瞞質押中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查封、扣押、質押權利等)。).
(6)質押財產和權利的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取
(7)甲方賠償后未能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賠償后10日內協商折價處理質押財產;如雙方未能在上述約定的10日內協商,甲方將按乙方授權拍賣、出售質押財產,乙方應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實際價款,應當先向甲方清償(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所得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不足清償的,甲方依法向乙方另行追償不足部分;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額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15日內交付給乙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承包、租賃、合資、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變更、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停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所有權糾紛;
4.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5.乙方因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6.公司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化。
第一種情況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第二至第六種情況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在15日內將質押物及其產權證返還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給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4
擔保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后)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并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并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后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____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____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時效________年,期滿可以續簽。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6
____銀行:
甲方(姓名)____乙方(姓名)____簽署本合同編號____。(以下簡稱“合同”)于______(日期)簽訂。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年月日簽訂了第____號保證合同,并于年月日簽發了以乙方為受益人的第____號保證(上述保證合同和保證以下簡稱“保證”)。應甲方要求,我行_____公司(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為上述擔保出具反擔保,并在此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向貴行做出如下擔保:
一、我們同意上述保證合同和保證的所有條款;我們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合同”的所有義務,并保證合同的履行;對于甲方在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根據擔保規定向擔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應付款項”),我方承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貴行有權直接向擔保人索賠,無需先向甲方索賠或/和辦理抵押物。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行第一份書面索賠通知后10天內,以擔保合同規定的貨幣無條件、自愿地支付甲方欠貴行的上述款項,預付利息金額按本擔保人實際付款日計算。上述索款通知應作為付款證明,并對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擔保人未能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應承擔給貴行造成的遲延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同時,貴行有權從擔保人存款賬戶中扣除上述欠款和延期利息,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如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且貴行通過貸款間接履行其擔保責任,我方保證以貴行指定的格式無條件為該筆貸款出具單獨的擔保。
五.發生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時,無論擔保人是否事先得到通知,本保函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或/和連帶責任均不受任何影響。
1.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業務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的合并、分立、暫停、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遲行使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還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的權利被轉讓或轉移;
4.保函的有效期應根據雙方的要求延長。
5.擔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若擔保金額發生變化,本擔保的擔保責任保持不變,擔保責任仍按原擔保的最高金額承擔。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付清之前,擔保人不得行使因履行本保函項下義務而產生的任何索賠。如果甲方向保證人提供抵押物,未經你方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行使抵押物的權利;如果您的銀行同意處理抵押品,所有收益將保證首先用于償還您的銀行的上述“應付款項”。
八.擔保人將根據貴行要求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報表,并及時通知貴行擔保人在第四條第一款中的變更。
九.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全部清償。
十.因履行本保函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爭議不能通過協商圓滿解決,應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正本4份,貴行執2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執1份。
擔保人姓名:
(法人公章)
發行人:
位置:
發行日期:
擔保人的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和賬號: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7
甲方: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擔保時適用) 地址:聯系電話: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市 銀行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萬元人民幣。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僅限抵押或質押);
□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 (抵押、質押或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 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 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甲方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甲方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 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C、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D、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E、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F、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 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 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E、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F、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G、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H、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I、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甲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8
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 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鑒于擔保人與 銀行 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 ,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 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 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 (幣種) 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范圍
4.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5.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 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 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 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6.5 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 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1 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 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6.6.3 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6.6.4 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 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6.7.2 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6.7.5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0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1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7.3.2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
7.3.3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擔 保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反擔保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9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0
編號: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
乙方:
(簽);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
簽日期:
保證反擔保合同范本
保證反擔保合同格式
質押反擔保合同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范本
反擔保協議(三)
借款反擔保協議
反擔保協議(二)
反擔保協議(一)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1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后,本合同依據《借款合同條例》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規定簽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雙方約定的貸款金額。前提是乙方將所有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
第1條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調整貸款利率的,按照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支付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擔保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抵押貸款合同的擔保范圍包括貸款本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而收取的復利和附加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到相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授權甲方在取得抵押財產的正式產權證明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財產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的其他權利證明和抵押登記證明交存甲方、
第五條抵押物的使用和儲存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抵押物進行任何實質性的結構性變更。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變更導致的抵押物的增加,應自動轉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出租、出售、再抵押、抵銷債務、贈與或處分抵押財產。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維修、保養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害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物保險
1、乙方應在取得抵押物后_____日內,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賠償范圍包括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損害和損害;保額不得低于再次購買抵押財產的總額;保險期限至貸款合同到期日。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到期還款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本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
2、乙方應在辦理完保險手續后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必須是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取消上述保險。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4、如乙方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根據本合同保險條款代為購買保險,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超出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壞,乙方應及時為損壞部分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乙方負責支付與抵押物相關的所有稅費。乙方應負責賠償因乙方未能履行該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提前還款規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提前支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款和部分還款。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無關費用。
2、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得低于抵押權人的有關規定。
3、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還款額或付款期限,并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八次貸款延期申請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還款,應提前10天向甲方申請正式展期。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抵押物的處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當發生任何爭議、訴訟或仲裁時,可能會對抵押物產生不利影響。
第十條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處分抵押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甲方應按以下順序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款項:
1、用于支付處理抵押財產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預扣乙方所欠的所有稅款和應付的所有費用;
3、扣除貸款本息和乙方根據本合同應向甲方償還的所有其他款項。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財產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和抵押財產的保管,了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完整、真實地提供上述信息。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信用處分。
第十三條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做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可靠,不存在任何偽造或隱瞞事實的情況;
2、允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依法檢查抵押物;
3、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在十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4、在占有抵押財產期間,乙方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抵押財產的所有管理費用,并保證抵押財產不被查封或提起其他法律訴訟。
5、當發生任何可能對抵押物產生不利影響的訴訟或仲裁時,乙方保證在十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因自身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按原貸款利率對挪用的貸款加收______%的罰息。
3、如乙方未按期還本付息,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已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從乙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中扣劃,自到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向逾期貸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4、如乙方未按期還本付息,甲方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沖抵貸款本息。如有不足,甲方仍有權向乙方索賠、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爭端的解決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請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條其他
1、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2、乙方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其他責任后,本合同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的權屬證明和收據返還給乙方、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貸款人(公章):銀行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2
甲方(擔保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為反擔保人與債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合同提供擔保,為了保證擔保人的承擔擔保責任后的追償權,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經友好協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擔保人就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向債權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所產生的對反擔保人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反擔保人根據本合同以_________(抵押/保證)方式向擔保人提供擔保。
第三條 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擔保人向債權人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擔保人為實現債權人的追償權和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 債務履行期限
反擔保人應于擔保人根據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向債權人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____日內向擔保人償還擔保人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五條 擔保財產
反擔保人以“擔保財產清單”所列財產設立擔保,“擔保財產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附件一:擔保財產清單
第六條 保證
反擔保人就以下事項向擔保人作出保證:
1、反擔保人對上述擔保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反擔保人未在上述擔保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反擔保人就上述擔保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反擔保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
1、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交的與其擔保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擔保人認為是重要的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3、反擔保人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4、由于反擔保人的過失使本擔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擔保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反擔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反擔保人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擔保人依上述_________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上述_______________合同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延及反擔保人在上述_____________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2、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3、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自然人簽字后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3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郵編: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開戶行:_____開戶行:_____
帳戶:_____帳戶: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實際抵押額為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公章乙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省(市)_____市縣_____(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4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
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5
合同編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___年委托字第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___年保證字第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___年借字第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三)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五)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六)當甲方代償后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6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擔保時,反擔保人為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經友好協商,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各方就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和反擔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核,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后,通知小額擔保貸款銀行與乙方,乙方與貸款銀行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根據甲方與貸款銀行的協議,甲方為乙方的該筆貸款提供擔保。
為了降低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丙方作為反擔保人,丙方也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的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解釋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法規,反擔保人即擔保法律法規中所指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的情況參照丙方。除非另有說明,下文所指的保證和反擔保均為語義術語。
2.本合同所指的保證期間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證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三條、保修責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貸款合同中的擔保責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債務。主債務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貸款合同中擔保責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所有擔保范圍。因甲方履行貸款擔保、向乙方追索及實現反擔保權而導致的一切款項均在本保函范圍內。如借款合同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相應的利息(含罰息)、違約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時支付的賠償金;所有律師費;對乙方行使追索權和實現反擔保權的各種訴訟和非訴訟費用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終止或變更的影響。
2.反擔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征得反擔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擔保方按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除非甲方未經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
3.反擔保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為由,請求減少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方向甲方和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反擔保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可能影響甲方作為反擔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惡意串通,涉及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的;
b.有突出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糾紛;
c、有重大債務和或有負債;
d、沒有向第三方披露擔保;
e.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擔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方追償。反擔保方保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內立即支付所有應支付給甲方的賠償金額和其他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保函的情況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超過違約金的損失差額。
雙方或多方違約的,違約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證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為明示不履行;
2.延遲履行合同義務;
3.合同義務的履行與協議不符。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后,如果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必須繼續履行并酌情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服務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錄的地址或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送達對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信鏈接,只要按上述地址發送,應被視為已在以下日期送達(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遵循變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為掛號信或快遞寄出后5個工作日;
(二)直接以書面形式送達的,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是發送到對方留下的通訊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條、管轄權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糾紛,雙方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發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事項
乙方簽署的與本貸款相關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蓋章):
乙方(簽名和手印):
丙方(簽名和手印):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7
擔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為有利于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范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肆仟貳佰萬元(¥:420xx000.00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后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了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250畝,價值2845萬元,辦公樓2600平方米,價值455萬元,職工宿舍樓3300平方米,價值480萬元,生產車間20xx0平方米,價值1300萬元,機械設備500萬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70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七千萬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60%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肆仟貳佰萬元(¥:420xx000.00元)。
八、防范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不斷研究防范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于企業的穩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內部管理及市場發展動態。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結構,努力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議,確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壹佰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商或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8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于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19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 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2、 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 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4、 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甲方為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反擔保方式
1.1 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并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為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 無論《委托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
2.1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 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 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________年內。
第四條 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了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并、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為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為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 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系,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于丙方;
5.2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 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為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于《委托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后監管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后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市____區。
9.2 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系方式進行聯系,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0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于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1
甲方(借款人):
乙方(保證人):河南瑞遠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鑒于20xx年xx月xx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保證借款合同書》,貸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為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____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乙方為該合同項下的借款為甲方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__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為_________。甲方以作為反擔保。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抵、質押登記。
第四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1、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2、甲方依據《保證借款合同書》及乙方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以及乙方代甲方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的期限:自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實際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二年(如連續多筆支付代償款項則從最后一筆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后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向出借人代墊的款項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并歸還乙方,逾期未支付的,對逾期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萬之五的罰息,并按逾期款項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未按約定向乙方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有權直接對甲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行使抵、質押權利。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2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稱)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
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
1、
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________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3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工程項目與乙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保證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為《委托保證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保證金
1.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簽定后3日內以交付保證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交存,共計人民幣元(¥)。
2.該保證金在甲方履行完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且乙方保函責任解除前由乙方監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還該筆款項。(那我保證金按這句話就是不能退了嗎?)
3.若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乙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將保證金用于履行保證責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的費用、違約金,甲方對此不提出異議。
在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保證責任及支付有關費用后,保證金達不到本條第1項規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發出《補足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補足保證金,逾期每日按保證金總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賠償及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應將不足部分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應支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的返還
1.在保證期間,甲方如實履行完畢主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以及保函規定的義務,未引起索賠的,則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且甲方將保函原件退還乙方并提交齊全退保資料之日后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存放期間,不計收利息。
2.若甲方行為導致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并且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反擔保保證金尚有余額的,保證期限屆滿,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將保證金余額退還甲方。
3.甲方退還保函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保函原件;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3)甲方開給乙方的保證金資金往來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項反但保。
1.由項目負責人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人反擔保書》(附后)。
2.由第三方法人單位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甲方若出現重大違約違法或財務惡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調高擔保費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擔保,甲方應予提供。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無任何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其已按公司章程規定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出具本項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前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甲方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發生的甲方違約事項;
(2)發生與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惡化情形;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現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公章廢止或啟用、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仲裁或被采取訴訟保全、執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系人等均為有效聯系方式,乙方依據上述聯系方式郵寄、傳真出的文件,均應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依據原聯系方式發出的郵件、傳真應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后監管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本項目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組成人員名單、主要進場施工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料提供一套原件給乙方,以備乙方保后監管之用;
2、甲方在開工后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進度報表、已完工程量及下個月施工計劃報送給乙方;施工中出現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業主或行政部門處罰、通報、責令整改等事項,均應在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現工程款被拖欠、索賠及反索賠、工期順延、簽證困難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專業人員協助處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終止前,為預防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及項目部任何職員和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施工情況及財務情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均應給予支持和配合,真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協助,并無異議: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監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可參與或旁站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本項目項目經理部成員及施工負責人、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書面資料、取樣檢測;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運營及財務情況,有權調閱、復制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材料供應支付情況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項目部應給予協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項目施工出現重大困難、財務虧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脫逃、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材料款、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調查等重大事項,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三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項目、派駐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態及損失擴大。
5、本工程如有轉包、分包(含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組承包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并將有關書面合同文件復制一份送乙方備案。本工程如有變更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主補充施工協議等重大事項,均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繳付《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費和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項(保費或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每發生一次違約行為,均應按出具保函擔保金額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1、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銷或解除合同。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所指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償、追償時所發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差旅費、查檔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有關中介費等各項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人民幣元。為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1.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為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反擔保的范圍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最新反擔保合同模式最新反擔保合同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和優先償還抵押物而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5.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年 廣擔反字第 號 擔保人(甲方): ____市廣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____市____區新民街37號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反擔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鑒于債務人 (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 (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范圍、方式
1、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 萬元占總股權的 %,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余額
1、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 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證)合同》或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最高額債權為 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 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余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余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于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于乙方股權憑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
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
二、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
三、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鑒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并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
七、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
為切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難、擔保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一般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借款人提供有償擔保服務。在本合作期限內,乙方為借款人在甲方所轄支行、營業部等分支機構內的借款提供擔保時,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乙方注冊資金萬元,在本合作期內(含本合作期前已發生但未清償的擔保余額),乙方對外擔保總余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的對外擔保總余額不得超過風險保證金余額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內提供的單戶擔保余額,不得超過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風險保證金余額的%。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屬風和支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用于日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間,雙方各司其職,甲方有權決定每筆借款貸與不貸,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為借款人提供擔保。雙方互不干涉,但雙方應保持通暢的溝通。
第五條為減輕涉農客戶經濟負擔,由乙方提供擔保的貸款利率執行擔保當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
第六條乙方承諾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對外擔保明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銀行帳號等財務資料;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營、財務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發生下列事項時,應在三個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場所的變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機構增加或減少貸款;
3、乙方股份結構或資產狀況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轉讓、資產出售等;
4、對外投資;
5、乙方作為被告的仲裁、訴訟;
6、其他經營、財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四)、乙方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77號)的規定足額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和風險準備金(按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的1%提取)。
第七條乙方提供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第八條乙方提供的擔保均為連帶(或一般保證)責任擔保。若同時存在借款人抵押擔保的情形時,乙方同意在甲方實現擔保債權時,放棄抵押物權先予清償的抗辯權,即乙方對全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同時或先于抵押人承擔擔保債務。
對于本條款的情形,雙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債權得以清償
1、由乙方按被保證人所欠的債務金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乙方足額繳納保證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對被保證人提起訴訟。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應提起訴訟。并主張抵押權,經訴訟后按獲得清償的債權金額向乙方返回保證金,甲方的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甲方將乙方所擔保的該項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債權金額等額支付轉讓金。債權轉讓時,抵押權一并轉讓。
第九條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二年。在保證期間內,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擔保金額,主債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有關對主合同條款約定事項的變更,乙方不再簽章,但仍對乙方具有約束力,乙方放棄不承擔擔保責任之抗辯。
第十條由乙方提供擔保的借款歸還后,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如逾期未歸還的,甲方應及時提醒乙方積極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約代償。乙方在行使追償權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乙方已在甲方下屬保證金專戶存入擔保風險保證金人民幣萬元,以及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的擔保風險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一年期單位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該款在全部擔保借款清償完畢前不得支取。該款項進帳單在開具后作為存款憑證即時質押給甲方,作為乙方為借款人向甲方下屬分支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方式之一。雙方在此確認,該質押擔保與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筆保證擔保同時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時,每筆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和質押擔保,保證擔保在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進一步確認,質押擔保則在本協議中約定,今后每筆擔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書面確認。乙方需對合作期間發生的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時,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可以扣劃乙方其他帳戶中的資金,也可以在本保證金金額中扣收相應擔保金額。基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借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乙方同意本質押擔保的范圍同時涵蓋該些已發生
但尚未清償的每一筆擔保借款。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乙方不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代償的;
(二)、乙方因債務糾紛被訴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涉案金額達到其注冊資本20%以上或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三)、乙方在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或提前收回貸款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訴訟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條合作期間除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特別約定不適用本協議某條款外,本協議效力當然及于該單筆保證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設立的系獨立的、不可撤銷之擔保,故在各方簽名或蓋章后,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擔保無效或未生效時,乙方均同意對每筆主債務承擔全額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協議合作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如雙方同意,再繼續簽訂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并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并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簽訂的榮_____年委托字第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縣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農信社_____年保字第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萬元[(_____)農信社_____年借字第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_________________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萬元(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后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萬元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常用 篇28
反擔保合同是什么
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