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鄉黨委換屆 講話
第三,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這次換屆工作是進一步維護和發展浮山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保證。換屆工作歷來就是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大事,特別是今年的換屆工作,不僅同時涉及到省、市、縣、鄉四級黨委都要同年換屆,同年選舉,而且,各級領導班子的職數減少,年齡降低,黨政交叉任職增加,結構要求更加全面,各項規定更加從嚴。對此,黨內高度重視,社會密切關注,各鄉鎮黨委、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必須站在長遠改革發展穩定的高度,本著對黨、對人民、對事業和對干部負責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認真抓好換屆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確保整個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二、嚴格執行縣鄉黨委換屆工作的各項規定要求
省委和市委要求,縣、鄉兩級黨代會務必于6月底以前全部召開完畢,這是一項硬要求,沒有商量余地。對此,我們既要保證按期召開,又要準確把握和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要求。
1、把握標準,選好代表。選好代表,首先要弄清楚代表的標準是什么。剛才丁部長宣讀的縣委《關于籌備召開第十一次黨代會的通知》中,已講到代表應把握五個基本條件。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①代表候選人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中的優秀分子,必須是堅持改革創新,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各種先進模范人物;②代表候選人的提名必須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符合多數選舉人的意愿,確有代表性;③代表的人選應注意先進性和廣泛性,既要嚴格標準,又要照顧到方方面面;④盡量選舉具有初中或具有較高文化程度的黨員和年齡在45歲以下的黨員,作為代表人選,文盲一般不宜作為代表候選人;⑤年老體弱,生活難以自理,不要提為代表候選人;⑥要嚴把政治關,受留黨察看和黨內撤職處分、超計劃生育的不能作為代表候選人;⑦受嚴重警告處分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待;受嚴重警告處分一年以內的,一般不要作為代表候選人;抵制新時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以及在經濟和其它問題上嚴重違法亂紀的人不能提為代表候選人。以上對黨代表的要求是上級的有關政策規定,我感到還應加一條,就是黨代表必須公道正派,形象好,素質高,靠得住,用得上,特別是要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不折不扣地貫徹縣委的意圖。否則堅決不能推選為黨代表,大家要把好這個關。
2、嚴格程序,按章辦事。選舉黨代表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不能馬虎從事,更不能應付了事,程序就是政策、法規,不能變通,走捷徑。一定要嚴格程序,不清楚的地方及時請示,不能自作主張。一是各選舉單位要按照縣委分配給本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和比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提名、醞釀、確定初步候選人,報縣委組織部初審。二是對初審后的代表候選人,各鄉鎮黨委和縣直工委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入候選人名單。三是提出的候選人名單,考察后經過縣委組織部審批,方可進行選舉。四是黨代表選舉是差額選舉,差額數應不低于應選代表的20%確定,這些差額候選人應從提名代表候選人時就提出,而且要明確誰是正式的,誰是差額的,不僅組織明確,而且本人和全體黨員也需明確,以保證正式候選人當選。
3、精心組織,開好會議。黨的代表大會是同級黨組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選舉同級黨的領導機關的最高會議,也是實現黨的民主集中制,發揚黨的民主的最高形式,必須精心組織,嚴格程序,開好大會。首先要堅持大會的統一領導。嚴格按照黨代表大會主席團的產生程序辦法規定,醞釀討論和選舉產生大會主席團,堅持大會主席團的統一組織和主持,堅持大會期間一切重大問題經過大會主席團全體會議討論決定。其次要組織好大會討論。大會的報告、決議和候選人名單必須充分發揚黨的民主,讓代表們深入醞釀討論,廣泛聽取代表們的意見。同時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宣傳引導工作,讓代表們從大局出發,形成統一的意志,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發表正確的意見,做出公正的表決。大會期間,要盡可能安排比較充裕的討論時間,使代表們能夠充分討論,發表意見。對大會各種決議中的有關問題,要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進行認真的修改,確保大會決議和選舉結果真正體現代表的意愿。三是要組織好大會選舉。大會選舉必須嚴格按照黨章和黨的有關選舉工作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尤其要嚴格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選舉辦法。選舉辦法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全面,對選舉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要有明確的處理辦法,程序步驟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要準確,簡明易懂,不用可能產生歧義的字句,確保對選舉中的有關事項做出明確規范。要嚴肅各項紀律,防止選舉過程中的各種不正之風,確保大會選舉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