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喚閱讀心得感悟(通用3篇)
野性的呼喚閱讀心得感悟 篇1
這是關于一只狗的故事,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來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亞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養狗,后來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當它的主人被殺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復了,加入了狼群,回歸了自然。這本書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一部中篇小說,這本書就是《野性的呼喚》。
做一只家養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覺肯定是不一樣的。拉雪橇的狗比家養狗辛苦得多。巴克開始是一只家養狗,之后變成了一只雪橇狗,對它來說,這肯定是一種折磨;它從暖和的加利福尼亞州來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這截然不同的環境對巴克是另一種折磨,對于巴克來說,我想它應該是很痛苦的。當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殺死后,巴克和人類的關系已經被切斷了,巴克的動物本性也恢復了,最后回歸到自然。我們很多人雖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沒有違反人的法律,可是,自從人類開始有了文明的時候,人類就已經違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殺害一些珍貴的動物,提取它們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為這個很多動物都已經滅絕了,或者瀕臨滅絕;很多工廠往河流里面排放臟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見到魚兒了。此外,人類因為比別的動物要聰明,所以也比別的動物更貪婪,這應該是人類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時候,人類還不如動物。
野性的呼喚讀書心得4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么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杰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杰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后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杰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里,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里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里。
進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里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里也沒有公平的游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后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制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斗,并將它打敗后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后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后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回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征,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回歸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野性的呼喚閱讀心得感悟 篇2
讀了《野性的呼喚》后,我接連幾天夢見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賣到了北極。從此,他過著艱苦的生活。幾年后,他離開了主人,來到大森林,成為狼中之王。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心撲撲跳個不停。作者構思巧妙,連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會有這樣的感覺呢?想來是作者選擇的盡是令人興奮的小節,而把它們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勝的書么?
看“霸主之戰”一節,仿佛巴克和舊霸主斯匹茲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樣。作者對人物的心理和動作描寫極為仔細,才令人有活靈活現的感覺。而我的詞匯貧乏,又不會組織,再加上糟糕的構思,寫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厭惡嘍!
書中多次表現對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測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變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氣還是友好的朋友?兩者都是!我們生活在人性的社會里,處處帶著奴隸的鎖鏈,欲罷不能地扮演著各種各樣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著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樣。真希望我們能改正這些不良習氣。
這本書講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來積存的“私房錢”挖光。看到這里,我的頭腦里出現了一幅幅砍伐樹木、深挖礦產的畫面。看來,也許最后一棵樹被砍伐,最后一條河被污染的時候,人類才會醒悟。
那充滿自由的夢,不時在我腦海里浮現。夢中的我,在遼闊的草原上盡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喚閱讀心得感悟 篇3
在這個寒假里,我閱讀了許多的課外書,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是《裝在口袋里的爸爸》這一本書。
這本書主要寫了一個叫楊歌的小男孩兒和他變小的爸爸的故事。爸爸變小的原因,他媽媽動不動就諷刺責怪爸爸。他爸爸沒有一點陽剛之氣,就變小了。變小后的爸爸工作不方便,媽媽讓他在楊歌的口袋里,監督楊歌學習。最后,終于恢復了身高。
這本書中有一個故事:楊歌喜愛的偶像史威龍來了,楊歌見了,打算不上學,天天和史威龍在一起玩。楊歌大手大腳地花錢,花的是爸爸媽媽血汗掙來的錢。一次歹徒來劫錢時,楊歌并不怕,因為他喜歡的大英雄史威龍在他們那里,可以把歹徒打敗。
可是,史威龍并沒有把歹徒打跑,而是跪地求饒,讓楊歌把錢給了歹徒。這時,史威龍在楊歌心中的全部的好印象都像冰雪一樣融化了。這時,裝在口袋里的爸爸不想讓楊歌受傷,陽剛之氣瞬間爆發,恢復了身高,打跑了歹徒。
警察來了,認出了史威龍,問道:“是你把歹徒打跑的嗎?”爸爸連忙接話:“是的,是史威龍救了我們。”
楊歌聽了,問爸爸:“你為什么不跟他們說是你打跑了歹徒?”
爸爸說:“因為我不想打破了孩子們的童真。”
通過閱讀這本書,我還了解到了許多科普知識,彈涂魚會爬樹,長鼻魚的鼻子很長很長,海鱸很友好,旗魚游泳飛快。書中還有很多有趣離奇的故事,海馬爸爸可以生孩子,魚也可以結婚。
楊歌口袋里的爸爸,教導著楊歌,也教導著我,什么是善良,什么是誠實,什么時需要善意的謊言。我從中感受到善良、誠實的美好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