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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發布時間:2025-03-07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精選29篇)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

  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說。故事很簡單:發生在法國西北一個拮據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婦、于勒還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過“我”和一家人在去哲爾賽島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經過和菲利普夫婦在發現于勒其實并不如想象中闊綽的反應,深刻地揭示和諷刺了資本主義社會中人與人純粹的金錢關系。

  讓我們看看故事是如何發展的。首先作者寫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據生活。“家里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這閑閑的兩筆讓讀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況。等讀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況,作者筆鋒一轉:“可是每星期日,我們都要衣冠整齊地到海邊棧橋上去散步”從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個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樣的人呢?一開始他“行為不正、糟蹋錢”,“不僅把自己應得的那部分遺產吃得一干二凈,還大大占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們按照當時的慣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請注意,這里作者用了“慣例”一詞,這暗示了當時社會中人們普遍的金錢關系。后來呢?于勒來信說他賺了點錢,于是,“大家都認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著于勒歸來。前后對比之強烈,人們之間以金錢維系的親情可見一斑。再后來,因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爾賽島游玩。作者寫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蠣,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將故事推向了高潮——父親發現那個窮苦的賣牡蠣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們日日夜夜盼望著的于勒!讀到這里,相信每個人都會為之驚訝。可是,這種結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們回來的時候改乘圣瑪洛船,以免再遇見他”。菲利普夫婦對于勒的“盼”、“贊”立即轉為“怕”、“躲”,讓人讀來又增添一絲失落和對當時人們金錢關系的失望。

  這篇文章沒有深奧的主題、復雜的情節,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語言敘述簡單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簡單的細節描寫卻尖銳的諷刺了人們的金錢關系。例如:當于勒據說賺了大錢的時候,菲利普太太說“這個好心的于勒”,“他真是個有辦法的人”;當他又成了窮光蛋的時候,這位太太馬上把他說成了“這個東西”,“這個賊”,“有辦法的人”馬上成了“決不會有出息的”。在情節發展方面,作者的筆調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開敘述,絲毫不見刻意的鋪墊,卻讓讀者的心無法平靜下來,一定要一口氣把這篇文章讀完不可。這兩點,是我最為欣賞的。

  總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極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

  暑假,我看了法國的短篇小說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說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帶給了我很大的啟發。

  當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財產,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應得的部分時,他們視之為“混蛋”、“無賴”;當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人們立即對他寄予厚望,甚至每個星期天都去海灘上等候于勒的回來:但當發現于勒沒有成為富人,反而淪落為靠賣牡蠣過日子的小販時,他們的真面目暴露無遺,連“我”出于同情多給了于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人,給這個流氓!”

  這篇小說通過于勒貧窮時被趕走與發財時被夸贊,以及菲利普夫婦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歸來與見到窮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兩組對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婦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點,從而揭示出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是赤裸裸的金錢關系這一主題。

  在當今社會中,像菲利普夫婦這樣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錢”。這是一種精神的缺失,一種關注內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質主義者。我想,我們更該關注我們的內心世界,以清麗的雙眼凝眸世界,用愛與責任鑄造生命的意義,譜寫新世紀的輝煌。因為,金錢并不是萬能的,正如作家龍應臺所說:“錢可以買到房屋,但買不到家;錢可以藥物,但買不到健康;錢可以買到書籍,但買不到智慧……”由此可見,擁有親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們不要把實現理想寄托在別人身上,應該通過自己去奮斗,去努力,去爭取。在親情和錢上,應珍惜親情,淡泊名利。對弱者應多付出愛心,同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3

  有一段時間我曾經認為:“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圈。”自從讀了法國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個個兒。這篇小說象一面照長鏡,清楚地照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猙獰面目,使我認識了這個社會的罪惡本質。

  《我的叔叔于勒》這篇小說通過菲利普一家由原來討厭、怨恨于勒,到后來聽說于勒發財又喜歡、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窮困潦倒時又遺棄他的故事,一層進一層地無情揭寡了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的赤裸裸的金錢關系,展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五惡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筆觸諷了菲利普夫婦吝音,嫌貧愛富。當于勒花了自己應得的遺產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將其視之為“混蛋”、“無賴”;當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他們立即對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都到海灘上等候于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里得到什么甜頭;但當發現于勒不僅沒有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幕霉無遺了,連善良的約瑟夫出于同情多給了于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后,他們悄悄地離開于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都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時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情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說這樣一件事:在美國,有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之巨款,把它交還給了失主。但他不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贊揚,反而在一次評選“若干最……”的活動中,被評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錢應該歸自己,不應該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是事實!這充分說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準則。“老”的資本義義也好,“新”的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確是認識資本主義社會的一面鏡子,它使我認清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也從另一方面激發我更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我要向人們說:“中國的月亮比外國的圈!”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4

  細讀西方文學,總會被那種淡淡的哀愁和濃濃的情思所感動,要提到西方文學,莫泊桑的小說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譽為世界短篇小說之王,他是十九世紀下半葉法國優秀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他出身于沒落貴族,參加過普法戰爭,師從福拜樓。他的文學作品更是體現了法國大革命樹立的優良文學傳統。他的短篇小說《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讓我不禁為那細膩的情節所感動。

  小說展示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一家人,因生活窮酸,不得不等待著海外有錢的叔叔歸來改變他們的家庭條件。可是不久后,他們全家決定去哲西島旅行,在乘船時,他們竟然發現那賣牡蠣的流浪漢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們四處打聽,才明白叔叔生意失敗,回到法國四處流浪,漂泊無依。

  一家人最終沒有選擇戳穿叔叔的謊言,而是讓人把錢給了他,匆匆離開了……我想,他們是選擇用這種方式來保留叔叔心中僅剩的尊嚴吧!可是,除了這種出于保護的心境,他們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親的錢拿去揮霍。我明白這是一個人該有的舉動,卻充分地體現了人情的冷暖,世態的炎涼,而從那之后,他們一家人再也沒有見過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說中,有的是喜劇,讓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杯具,讓人潸然淚下,也有悲喜劇,令人欲哭無淚,欲笑又止。可不論是哪一種,總會讓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給我留下的,是一種苦澀的,深刻的感覺,引人警醒。

  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謳歌了人民在普法戰爭中英勇抗敵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眾在戰爭中受到苦難的情景,由此,也不難發現莫泊桑對弱者的同情,對資本主義社會的譴責。

  還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語言的純粹。他不以纖巧華美的辭藻取勝,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學語言來征服讀者,他清晰如水的語言中絲毫不含晦澀的東西,總讓人不禁感動于他真摯的語言。

  西方文學博大精深,細讀莫泊桑小說,讓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讀起其他人的小說,會帶來什么感覺?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5

  開始讀《我的叔叔于勒》這篇文章時,是在一張試卷上,那是只選一半的文章,讀來讀去,有點不了解在說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讀后了解于勒是一個敗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個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錢用光了,還占用“我”父親的那一半。之后學信來說自我發財了,要到別國旅游。可能很久不會寫信來了,于是于勒變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襤褸,那是只滿是皺紋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張又老又窮苦的臉,滿臉愁容,狼狽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認他,又怕他連累我們。

  我悟到了,在當時的社會里無論是親人還是陌生人之間都會有層隔膜。于勒以往是個令人唾棄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為他的歸來有上千種計劃,很期望他回來很想他。可是,他們并不明白,于勒已經破產了是個窮光蛋了。如果他們明白的話,就不會在想你回來了,事實果然如此。當他們明白于勒是個窮水手時,都沒有去認他。還在身后咒罵,連"我"給十個銅子的錢給乞丐都不應當給他。誰都喜歡往上爬,能跟有勢力的人在一齊。菲利浦夫婦在那里很明顯的表現了菲利浦夫婦他們是怎樣的一種人:追求錢財,不喜歡別人拖累他們的人。

  就像現代社會,還是會有人追求名利,金錢,地位。這種事是很常見的,在全世界各地,都會上演同樣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筆來陳述一個上演從古至今的古事,這是件常見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6

  在一個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這個故事,看完之后我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親情和金錢之間選擇,他們居然選擇了金錢,而拋棄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內容說的是:一個家境不富裕,緊巴巴地過著小日子的家庭。在這個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親、母親和兩個姐姐。我的父親還有一個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從前他是全家的禍害,后來成了全家的指望。從前他不務正業把父母留下來的遺產全部花光了,后來被打發到美洲去了。“我們”與于勒最后一次見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澤西島的船上。父母看見他又落魄了,裝作不認識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給了十個銅子作為小費。母親知道了,罵了我一頓,這讓“我”感覺到了,家人對與于勒的評價,完全取決于金錢,金錢成了資產階級衡量人的標準。

  這個故事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婦真的是很勢利眼,一開始于勒很窮的時候,就罵他無賴,流氓,在于勒有錢了之后又變成好心的人,當在船上看見了又變成窮光蛋的于勒,又罵他是乞丐,而且還躲得遠遠的。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金錢的魔力》這篇課文,講了“我”穿的破爛不堪,在裁縫店里先遭冷遇,到后來“我”拿出鈔票又備受關照的事情。說明店員以貌取人、藐視窮人、見錢眼開的本性,這與菲利普夫婦是一樣的。

  如果在金錢和親情面前,你會選擇哪一個?要是讓我來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會說是親情。因為親情是任何東西都換不來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錢,也是換不來的。有些勢利眼就是當你有錢的時候,他們就會像哈巴狗一樣巴結你,當你沒錢的時候,你連他們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貝多芬的話來說“要用道德教育兒女,能給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錢。”,這句話可以充分體現出金錢除了能給我們物質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給,所以不要把金錢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7

  馬克思、恩格斯曾說過:“資產階級撕下了罩在家庭關系上的溫情脈脈的面紗,把這種關系變成了純粹的金錢關系。它使人和人之間除了赤裸裸的利害關系,除了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就再也沒有別的聯系了。”自從讀了莫泊桑寫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體會到了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話。

  《我的叔叔于勒》選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這部短篇小說是被譽為世界短篇小說巨匠莫泊桑寫的。莫泊桑是法國批判現實主義作家。在這個暑假里我們教師要求我們閱讀這篇精彩的短篇小說,我一共閱讀了兩次。初次閱讀,只讀到了菲利普夫婦的見利忘義,愛慕虛榮。經過再一次的閱讀,我又發覺菲利普夫婦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憐的人,他們之所以會變成此刻的他們,只是因為黑暗拜金的社會扭曲了他們的人性。作者的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婦對待親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一樣的態度,畫出了一幅資本主義社會里,貧窮則哥哥不認弟弟的悲慘的景象,藝術的揭示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純粹的金錢關系”而不是人與人相互幫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題思想。

  小說一開頭先寫出了這個約瑟夫。達佛朗斯家的生活狀況。“我”有兩個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較的艱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艱苦,卻賺的錢卻不多。之后又介紹了于勒。就是這部小說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個小職員家庭中,他想向上層社會爬,也想在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創業,可是都失敗了。這不僅僅是他個人的杯具,而是當時資本主義社會的杯具。所以說于勒是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一個受害者和失敗者。

  在資本主義這個大染缸里,于勒從小就沾染上了資產階級的思想和惡習,行為不正,糟蹋錢,花錢如流水,逼得父母動老本,不僅僅把自我應得的部分遺產吃得一干二凈之后,還大大占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最終,于勒被叔叔嫂子驅逐到美洲去淘金。從此,他由家庭進入到社會,并在資本主義自由競爭居然闊綽了一個時期,開了一個大店鋪,做了一樁大買賣。可是,好景不長,他在競爭中最終失敗了,破了產,到處流浪,有家而不得歸,最終被收容在一艘海輪上,靠買牡蠣為生,過著豬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資本主義社會里具有必須的代表性。我們從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點時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從于勒的身上,還形象的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人的價值標準和人和人之間關系的本質。當于勒花了家里的錢的時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壞蛋流氓,當他在美洲發了財,并愿意回來與哥哥同過歡樂的日子的時候,哥哥嫂子便把他當成了歡樂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辦法的人,全家叨念著他,盼望著他,當他成了窮光蛋的時候,哥哥嫂子對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遠,他成了賊,流氓,被視若毒蛇猛獸,怕重新回來吃他們。那里,家人對與于勒的評價,完全取決于金錢,金錢成了資產階級衡量人的標準,道德標準,與是非標準。總之,在這篇小說中,人物形象寥寥無幾,但卻有明有暗,有虛有實,有詳有略,寫出了層次,突出了重點,在語言動作中生動地突出了人物的內心世界,有力地表現了主題。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8

  自從《我的叔叔于勒》進入初中語文課本以來,菲利普夫婦就被貼上醒目的標簽——自私、冷酷、貪婪、唯利是圖、愛慕虛榮的資產階級小市民,幾十年來替整個西方資產階級背著一個超大號的黑鍋任人口誅筆伐,既無招架之力,更無還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竇娥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們的生活很拮據,這樣的經濟基礎決定了他們的行為方式。菲利普夫婦都是小人物,“掙的錢不多”;“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這樣的生活又有幾個人沒經歷過呢?人們工作辛苦,加班加點,掙錢不多,可失業的危險還是如影隨形;人們并不認為節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錢掰兩半花;人們懂得禮尚往來,可又最怕人家婚喪嫁娶的請帖。“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他們何嘗不明白呢?但他們有什么辦法呢?

  他們不是自私的。于勒“行為很不端正”,“把自我應得的部分遺產吃得一干二凈之后,還大大占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幾乎陷入絕境。注意是于勒侵占菲利普的財產而不是菲利普侵占于勒的財產,侵占別人財產的人理直氣壯,被侵占的人反倒被判“自私”,還有沒有天理呀!

  他們不是冷酷的。萬般無奈之下“按照當時的慣例,把他送上從哈佛爾到紐約的商船,打發他到美洲去。”當兄嫂的已經仁至義盡了,怎樣就“冷酷”了?難道僅僅因為于勒不務正業變成“無產階級”就要無條件地被他拖垮嗎?難道為了收養再次變窮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兒的終身大事嗎?我們的道德評價很奇特:對好人按照圣人的標準來要求,求全責備;對壞人大講什么“浪子回頭金不換”,極其寬容,造成好人難做。再看看我們身邊吧,有多少親弟兄為了爭奪財產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我華衣美食,父母卻得不得贍養,甚至被棄置不顧……比較他們,我們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婦!

  他們不能算貪婪、唯利是圖。“這封信成了我們家里的福音書,有機會就要拿出來念,見人就拿出來給他看。”“對于叔叔回國這樁十拿九穩的事,大家還擬定了上千種計劃,甚至計劃到要用這位叔叔的錢置一所別墅。”他們確實有點過分,但這僅僅是“計劃”而已,好比鏡花水月,距離變成現實何止十萬八千里。對于一個生活拮據、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職員家庭,這種對未來完美生活的想望也應當無可厚非吧?(那些買彩票的想用2元錢去博取500萬,這才是貪婪;那些想自我的股票天天漲停大賺特賺才是貪婪;那些貪污億萬民脂民膏的家伙才是貪婪;那些夢想全國每個人給我一分錢我就成為千萬富翁的才是貪婪……)況且他們以往給予于勒那么多,于勒有錢了補償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嘛。“受人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這句話對于于勒也應當適用吧。如果他們真的唯利是圖的話,當初沾光的就不是于勒而是菲利普了。

  他們更算不上愛慕虛榮。“我們并不是有錢的人家,也就是剛剛夠生活罷了。可是每星期日,我們都要衣冠整齊地到海邊棧橋上去散步。”富人能夠到夏威夷領略異國風情,窮人到海邊散步也是愛慕虛榮嗎?窮人也有享受生活的權利呀!菲利普由于羨慕兩位先生請他們的太太吃牡蠣的高雅風度,就對自我的太太、女兒們說:“你們要不要我請你們吃牡蠣?”難道說人窮了連給孩子買零食也成了罪過不成?可為什么楊白勞為女兒買紅頭繩不但不是虛榮并且是對完美生活的追求呢?”克拉麗絲說“我怕傷胃”,“至于若瑟夫,他用不著吃這種東西,別把男孩子慣壞了。”可憐天下父母心!克拉麗絲因為窮而小氣,可她苦的是自我和最疼愛的兒子呀!這如果放在咱中國,必須會被譽為偉大高尚母親的典范;可因為她處在資本主義的法國,同樣的行為就變成了面目可憎內心陰暗女人的罪行。雙重標準何其不公也!

  菲利普夫婦不必須有多么高尚,但也絕不比我們大多數人卑鄙。他們只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小人物,有這么窮的資產階級么?人性中的優點和缺點他們都具備了,生活中的辛酸和無奈他們都經歷了。他們可能對你沒有幫忙,但也絕對沒有侵害你。如果讓你在菲利普夫婦和于勒之間做一個選擇,我想你不會選擇于勒的。

  一言以蔽之,這篇小說其實就是告訴人們“貧賤夫妻百事哀”——小人物生活的辛酸和無奈。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9

  這是寓言,還是夢魘?卡夫卡的《變形記》究竟是預示了一個未來,還只是偶然的一場噩夢?《變形記》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現代派文學的經典之作。文學評論家、文學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歸入“表現主義文學”中。

  格里高爾在父親的公司破產、全家處于困頓的境況下,去當旅行推銷員,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擔。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愛戴的。當一個人被人依賴時,他與別人的關系自然會處于正常狀態。但格里高爾一朝成了大、冷漠、殘酷、無法溝通的可怕圖景,親情、倫理之情蕩然無存。格里高爾雖然成了甲甲蟲,父子關系、母子關系、兄妹關系突然間發生了180度的轉變,顯示出一幅極端自私蟲,但作為人的思想感情還在。他為不能按時上班而著急,他為老板要炒他的“魷魚”而焦慮,他為父親暗暗地存了一筆錢而欣慰,他為妹妹明年上音樂學院的事而籌劃,他為今后一家人的生計而憂心……專橫暴躁的父親卻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揚,要把他趕回房間,關起來。他甚至懷疑兒子會對家人采取暴力行為,而恫嚇他、用蘋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愛在他身上已消失殆盡,暴露出來的是極端的自我中心主義。母親對兒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點,她同情兒子遭受的厄運,她不能接受兒子變成甲蟲的事實,因此悲痛欲絕,但她內心已把兒子當作一個沉重的累贅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當哥哥最初變形后,她尚能做一點照料工作,如打掃房間、送飯等。但時間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著向父親請求:“我們必須設法擺脫他”,“他必須離開這兒”。并狡猾地辯解說:這只大甲蟲并不是格里高爾,如果是的話,他就應該“自愿跑掉”。這實際是在暗示格里高爾。她還無中生有地說:格里高爾會“要了你們倆(指父母親)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領整幢寓所”。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訴,把她內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盡致。格里高爾對一家人的言語行動,并沒有驚詫,也沒有憤怒,而是用一種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態,接受了這種事實。他一邊“懷著深情和愛意回憶他的一家人”,一邊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薩姆沙一家如釋重負,大家沐浴著三月的春風,一身輕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爾的死并沒有影響了別人的生活。

  人為什么我們自私、狡黠、冷酷?因為懼怕我們的無能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虛、固執的懷疑,向前追求一種無信仰的安全感,這種焦慮,正是人類文明千百年發展中不曾除去的隱痛。這種痛楚并沒有因為文明的日趨完善,人類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強而減弱,反而愈加凝重。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0

  下午讀完《德伯家的苔絲》,托馬斯哈代以前是一個那么值得爭議的人物,但我不想評論此書的價值所在,我只想很簡單的闡述一些他筆下的那個女人——苔絲。

  看到“癡心女子”和“冤家路狹”感覺很難過,很壓抑,眼淚在眼眶打轉,最后眼淚下來了,也讀完了,雖然早已結局,但真的看到的時候還是感覺很難受、很難過。多少詞匯在腦海中出現,而我,只能用一個短語來形容苔絲——天真的美。她是美麗的鄉村姑娘,雖然有著貴族血統卻依然純樸,美,不是一種外表,而是內心高雅純潔的表現。心靈純凈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云遮住,但是當烏云散去,世界上最純凈透明的依然是藍天。

  一向想如果沒有開頭那個牧師的幾句話,也許可憐的苔絲會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歲的鄉村女孩苔絲的杯具就從那里開始了。苔絲愚蠢的父親忽然明白自己是一個大貴族的后裔,就在算計著怎樣才能享受貴族的生活就逼著苔絲去認親,結果天真的苔絲遇上了毀了他一生的那人——亞雷。他是苔絲宿命中永遠逃不開的仇。奪去了苔絲所有的夢想,以及追夢的潛力,奪去苔絲的青春年少的純真的渴望。然而,我們那個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純,如此單純到讓人疼惜的女子。

  苔絲決心開始新的生活,就去幾百里以外的奶牛場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個不就應遇上的人,至少我是這么覺得,一個她真正愛的人,但我始終以為那個人辜負了她的愛,他的舉動我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偽善。如果沒有克萊,苔絲的一身是杯具化為平淡,然而克萊的出現卻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濃墨重彩的黑暗。其實我相信克萊是愛苔絲的,不然也不會在夢游時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還是被道德束縛著,不能理解這突如其來的一切。

  克萊正是因為苔絲獨具特色的純凈才愛上她并向她求婚。對克萊奔涌的愛潮,窒息的是苔絲自己。他用他的愛傷害著那個天真的女孩兒,給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殺。而她也用她所有的愛折磨自己。苔絲經過內心的痛苦掙扎,決定理解克萊的感情。但是當苔絲向她所愛的人坦白她那受傷的過去時,那所謂的愛人卻猶豫了,對愛人的不理解和對感情的不堅定讓克萊最終選取了離開。

  苔絲心碎了,當她幫她的傷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愛的人的面前時,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諒,但是狠心的愛人在弱小的苔絲的傷口上灑了一把鹽。他并不是一個感情很專一的人,也許我們看見他對苔絲那種深深的眷戀,但是當苔絲的失真違背他表面所鄙視的宗教時,他毫無余地的選取了退縮,而且退縮得是那樣的磊落不羈。

  苔絲今后又要一個人應對生活了,還要向父母隱瞞事實的真相,裝著很幸福的樣貌,并且從僅有的一點生活費中寄錢給父母,克萊的離去,苔絲從事著最臟最累的工作,忍受著身體和心理兩重的磨難。而此時,那個口口聲聲說愛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卻始終惦記著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夠原諒她。我只能說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絲喜歡克萊,并把克萊當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夠說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這樣一個人物身上,而應對現實感情是多么蒼白無力啊,美貌與高貴的血統,也許是戰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許我們的苔絲,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絲看到回來的克萊傷痛欲絕奪門而去,苔絲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內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將她多年以來所受到的屈辱與艱辛都發泄在刀頭,刺向了那個毀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馬路,追趕她的安琪兒去了……

  雖然苔絲和克萊最后度過了五天完美的時光,但是,為愛復仇的苔絲結局依然悲慘。一切平靜了,苔絲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時間里最后和她愛的人體驗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脫的日子。心碎的她,帶著夢想和遺憾走向絕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長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時,她把對人生、感情的遺憾帶去了——另一個——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個很好的天真女孩為什么會落的如此結果?她有什么錯?漂亮?天真?自尊?也許你的天真善良真誠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1

  剛剛開始閱讀《百年孤獨》時,我們會發現作品中有兩處個性的地方,其一是書中訴說的故事大都荒誕不經;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復出現和相同怪事的重復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會有持續了四年多的雨,一個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會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間……但這一切都發生在了這個家族的身邊。更令人個性的是,書中這個綿亙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爾卡迪奧就是叫做奧雷里亞諾,而家族中各種個性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創始人阿爾卡迪奧直到家族的最后一個守護者奧雷里亞諾的身上反復的發生著。聯系到作者的創作年代和生活環境,我們不難發現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獨》中用夢幻般的語言敘述了創業的艱辛,禮貌的出現,繁衍與生存,感情與背叛,光榮與夢想,資本主義的產生,內戰的爆發,壟斷資本主義的進入,民主與共和之爭等足以影響拉美的大事,卻讓他們集中發生在一個小小的名叫馬爾孔多的鄉村中。把布萊恩迪亞家的每個成員都深深的牽扯了進去。在故事的結尾時。家族的最后一個守護者奧雷里亞諾閱讀了記載這個百年世家的命運的羊皮卷后說:“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過,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這個總結性的人物之口,表達了自己對拉丁美洲百年歷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歷史是重復的,拉美的發展和歷史進程都停滯不前。

  《百年孤獨》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沒有波瀾壯闊的情節,故事的發展更是令人費解。當你讀完他,掩卷長思,你卻能夠感受到作者對歷史的重復。對拉美的孤獨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2

  迄今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愛的小說,喜愛毛姆作為一個敏銳的洞察者對人性的理解,喜愛書中思特里克蘭德追逐夢想與噩運,卻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態。毛姆洞察出夢想的貶值,世俗的污濁,月亮高懸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須,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贏家,卻也分外贊賞腳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宮的dreamer。我們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批判一些選擇,卻也要守住一顆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蘭德,性別男,中年,職業股票交易員,生活單調,朝九晚五。你能想象這樣一個扔進人海都難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過的人,在自己40歲這一年離家出走了嗎?思特里克蘭德拋家棄子去巴黎當一個畫家。離家時,他只寫了一張紙條提醒家人晚飯準備好了,然后他只帶了100元錢,住在全巴黎最破舊的旅館,畫畫。

  這種橋段不是應該出現在英俊帥氣的20歲小伙身上嗎?然后他勇敢追尋夢想,最終美夢成真,愛情事業雙豐收,如同當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學書籍,讀罷便讓人熱血沸騰。但毛姆卻沒描寫這樣的一個人物。毛姆筆下,40歲的思特里克蘭德早已過了沖動的年紀,別人都在追尋穩定,他卻在追逐噩運。正如作家劉瑜所說:“被夢想俘虜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運。”在他眼中,他的人生價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飛,舍棄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夢想——畫出一幅好畫。他在巴黎貧困交加,身患重病,險些一命嗚呼。后來,他淪落街頭,成為一名碼頭工人。幾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個小島,雙目失明,身患馬蜂并,最終還把自己最偉大的繪畫作品付之一炬。就是這樣瘋狂的一個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階級觀念,看穿命運,最終掐住夢想的火苗,放了一場盛大的煙火。

  毫無疑問,毛姆是極力贊美這個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這個人物的自私之處,達到極端。書中的“我”問思特里克蘭德,“難道你不愛自己的孩子不愛自己的妻子嗎?你不想要愛情嗎?”他回答道:“我對他們沒有特殊的感情,愛情只會干擾我畫畫。”對他而言,畫畫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擾,所以他一層層剝下父親,丈夫,職員等等身份的外衣,剝下這些束縛,像一個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邊的浮木,他就抓著繪畫,無論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蘭德無疑是一個圓形人物,自私、毫無責任感,卻執著于夢想,并且勇敢無比。毛姆有千萬種方式去贊美為追尋人生的意義而付出的人,卻選擇了這樣一種對比鮮明的,極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預見到,今天的許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齡、欲念,被夢想的鋒利妖冶刺傷,成功的判斷劃向名利,夢想的價值得到質疑,穩定、舒適成為公眾的訴求,人們沉醉便士的海洋中無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蘭德這個極端的例子來警示眾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須,但人總要抬頭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對這個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讀到他時,是駭然且敬畏。隨著文章的進程,羞愧一點點將我吞噬,在結尾,思特里克蘭德將自己創世紀的著作付之一炬時達到極點。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雙目失明的他是怎樣將一切名利權情踩在腳下,踩著無數無數人伸向名利的手,踩著噩運這匹野馬,全然是一個勝利者的姿態。我感覺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個盡可能讓自己舒適的港灣,即別人口中的穩定生活。因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夢想的衣角,或者說,抓住它不是最難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難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說:“只有詩人同圣徒才會堅信,在瀝青路面上辛勤澆水會培植出百合花來。”

  毛姆在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稱敘述,可以體味到一個大作家,因為看清人性而表現出的寬容。文中出現另兩個次要人物也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輕醫生阿伯拉罕放棄了醫生崗位,在畢業旅行中偶遇一個希臘周圍的小島,他感覺自己就是為這個地方而生,便在那兒度過了一生。而另一個頂替他上崗的“幸運者”卻因此平步青云,成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對阿伯拉罕的選擇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評價:“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里,淡泊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取決于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于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么義務,對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這樣淡淡地用一個“選擇”的概念帶過了這兩個人物。的確,一個人生存的方式、夢想、價值觀,哪一樣不是自己的選擇?爵士也好,在荒島度過余生也罷,也許二者都不是社會主流價值觀中最有價值的活法,但從生活意義的角度看,都是一個完整個體的自我選擇,而這種選擇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寬容的毛姆又給我以這樣的安慰,也許我無法拋棄手中的便士,單純地仰望月亮,但這是一個人的選擇,因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夢想,還有責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們關心柴米油鹽,尋得一處心安,享受天倫之樂。但月亮總是要有的,沒有月亮的人會淪于便士的銅臭,而放棄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蘭德那樣,與自己的噩運偕行。我無比敬畏那樣的人,卻依然選擇好好生活。

  這是我的選擇,想必有同學完全崇拜思特里克蘭德的偉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無情,正如老師品讀其他作品時所說的那樣,這正是經典作品的魅力。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3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余華的小說《活著》,讓我感受很深刻。這本書講述了福貴苦難不同尋常的一生。福貴經歷了人生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窮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親人都死去了。尤其是當他所有的親人都離他而死去時,他心底那種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鮮血都流出來了……但他卻奇跡般地挺了過來,依然樂觀豁達地面對人生。到風燭殘年之時,依然牽著一頭老牛做伴過日子。

  讀過了《活著》這本書,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長歲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總會經歷種種磨難,總會遭遇無數的坎坷挫折,總會體驗到痛苦難當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當自己還幼小的時候,總認為沒有人喜歡自己,沒有人理解自己覺得很是煩惱,總認為被父母責罵,被老師冷落,被同學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還認為學習成績不好,遭遇流言蜚語的打擊,遭遇考試失敗,就是沒有希望的的人。讀過《活著》之后,我才發覺跟福貴經歷的這一切比起來,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貴在經歷一種無言的痛苦,一種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頭去扛的痛苦。

  《活著》說了一種樂觀的精神,福貴承受了一切的苦難,可他從來沒有放棄過生存,這讓我受觸動最深。他不過是個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奧的意義,他只知道活著就是一切了,只要活著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貴承擔的痛苦比起來,有時候我們顯得很消極,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開始垂頭喪氣。現在想想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活著》告訴我,讓我相信了只要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還是滄海一粟,就應該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好好的對待生命!好好活著!正是他想說的,也是我從中明白的一個道理。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4

  《浮士德》是歌德根據流傳于民間的有關浮士德的故事而寫成的一部悲劇,這個民間故事含有強烈的悲劇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舊交替時期宗教與科學、理智與情感、神性與人性、因循與追求的各種沖突。

  歌德筆下的浮士德是文藝復興時代一個巨人的形象,他厭惡宗教和傳統加于他身上的束縛,渴求生活,不斷進取,為實現人的價值、生活的真諦而不停地追求。在浮士德身上有著一種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純潔,這種活力就是對人的存在的意義進行鍥而不舍的探求,就是在不斷克服錯誤和過失中去追求真理,最后走上正途。就在對“最高存在”的意義的探索中,他要把全人類的苦樂集于一身,要在個人的內心中領略人類的全部感情。他沖破了知識的牢籠,擺脫了官能的享受和此文來源于文秘寫作網情的羈絆,走出了“小世界”,而進入了“大世界”。在這個“大世界”中,他曾為帝王服務,曾同古代的美結合,但這給他留下的是一片空虛和一場幻景。最后他在為人類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偉斗爭中,感到了最大的滿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

  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無疑是積極的,但有著空想的性質。離開改造社會單純地改造自然,到頭來也只能是一個幻想。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為他挖掘墳墓的場面當作是他的人民與大海搏斗的壯麗景象,為這種幻想提供了一個例證。這也正是浮士德悲劇意義之所在。

  我特別欣賞書中浮士德所說的一句話:“我要縱身跳進時代的奔波,我要縱身跳進時代的車輪;苦痛、歡樂、失敗、成功,我都不問,男兒的事業原本要晝夜不停。”雖然浮士德是一個悲劇人物,但是從他身上體現出來的這種面對人生的積極態度和積極的進取、追求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5

  《戰爭與和平》這本書主要以抵抗拿破侖侵略的衛國戰爭為中心,經過對幾個貴族家庭的詳細描述,反映了從1805年到十二月起義前夕這段歷史時期的俄國生活。

  1805年,拿破侖集結軍隊繼續向西挺進。俄國受到了威脅,遂與奧地利簽訂盟約,共同抵抗法軍。

  雖然到處都是人心惶惶,但人們的生活并沒有被打亂,貴族們依舊舉行盛大的舞會接待客人,依舊和朋友們聊天玩樂。在莫斯科,人們生活平靜,在另一邊庫圖佐夫卻在帶領軍隊抵抗法軍的入侵。皮埃爾的父親去世了,他從一無所有變成了俄國首富,姑娘們都對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參軍了,公爵夫人為他生了一個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還一向在追求著索麗婭。

  沒過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時愛上了阿納托里。過了一段時間,戰爭打到莫斯科來了,人們紛紛離開,逃往別處。戰爭進行得很激烈,雙方傷亡慘重,安德烈也在戰役中犧牲。拿破侖似乎很有勝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俄軍勝利了。從那以后,生活恢復了平靜。娜塔莎與皮埃爾結婚生子,瑪麗亞和尼古拉也結婚了,人們都生活得很幸福。

  從文章中我體會到衛國戰爭中,俄羅斯人民的愛國主義精神和偉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參軍為國犧牲做出自我的貢獻,他們不怕死亡,隨時隨地做好準備戰斗,只要國家用得上他們,他們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務。文章中許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軍官就擁有這種精神:樸實英勇、藐視死亡,他們都很有英雄氣慨。文章中的庫圖佐夫遇事沉著冷靜,腦子很靈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詳細、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體現者。在戰爭中俄羅斯能以少勝多,他的功勞是不可磨滅的。小說中的三位貴族優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爾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衛國戰爭的最前線。

  安德烈公爵不僅僅是庫圖佐夫的好助手,還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為國捐軀,人們永遠都不會忘記他。此刻人們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獻身的勇士們的鮮血換來的,我們要珍惜他們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他們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戰場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們都是冒著生命危險在戰斗。他們從來沒有想過退縮,只想著怎樣才能勝利,才能讓子子孫孫們幸福地生活,他們從來沒有為自我想過。

  那些被法軍抓走的俘虜們,他們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賣國家和人民,與膽小怕死、傲慢自負的拿破侖相比較,他們顯得多么偉大、多么高尚。雖然他們很平凡,可是他們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愛的事,我們要向他們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將軍、士兵、統帥等等一些人致敬,感激他們所付出的一切!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6

  “知更鳥”的故事——讀《殺死一只知更鳥》有感

  這幾天我讀了老師推薦的一本《殺死一只知更鳥》,我讀了之后感受良多,這幾只“知更鳥”使我印象深刻。

  本書的主人公是斯庫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個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師,但在他為黑人湯姆做辯護之后,鄰居們對他議論紛紛。并不是因為這一個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僅僅因為——他為一名黑人做辯護!

  湯姆是一只善良,勤勞的一只知更鳥,卻受到了種族歧視的殘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爾一家的女兒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爾一家便覺得這樣沒有面子,便將計就計,誣陷他犯了罪。湯姆是黑人,所以他當然沒有什么話語權,即使阿蒂克斯極力辯護,并且有理有據,并沒有輸給尤厄爾一家,而是輸給了這種族歧視下的社會。而湯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間,他極力逃脫,祈求在這黑暗之下尋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彈聲劃過,槍起槍落,湯姆倒下了,伴隨著十七個彈孔,湯姆的臉最終定格在了恐懼之中。湯姆也就是這被這社會扼殺的“知更鳥”。

  你可能會被這社會所改變,但你內心的善良不會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飽受社會偏見,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鳥。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煩,而被父親關在家中,不能與外人有任何的聯系。也是因為這樣,他在這幾年成為了大家的談資,經常想著如何引他出來,甚至被認為是一個很危險的“暴力分子”。就在這樣的環境下,阿瑟依然沒有丟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經常在樹洞里放一些給杰姆和斯庫特的禮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湯姆受到尤厄爾先生的攻擊,也是阿瑟救了他。盡管他被鎮子的居民邊緣化,丑惡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純潔,充滿愛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鳥”!

  知更鳥如此善良,也就代表這些人,我們都應關照他們,讓這個本應光明的社會善良下去!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7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莊的一個流浪雇農。“割麥便割麥,舂米便舂米,撐般便撐船”,深受剝削、壓迫和凌辱,這本已是十分悲慘的。更另人痛心的是,他對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養成自輕自賤自欺自慰的惡習,甚至靠凌弱小者來發泄被人欺壓的不平之氣,以獲得平衡。人們習慣地稱這種性格表現為“精神勝利法”阿q的性格形成于他的生活環境和人生遭遇,他的“精神勝利法”在那個時代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不僅是阿q這樣的下層農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國民性。

  當時的統治者面對帝國主義的侵略,面對喪權辱國的形式,仍然自稱“天朝”,沉醉在“東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國文明“為全球所仰望”,這不也是阿q的“精神勝利法”如出一轍嗎?再放眼今朝,社會在不斷地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許多的“阿q”不學無術、游手好閑,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進,慢慢的墮落成為社會負擔,這些人既可悲又可憐。

  “獅子的兇心,兔子的怯弱,狐貍的狡猾”。這是魯訊用《狂人日記》來形容農村土豪劣紳的品性,趙太爺父子是當時農村土豪劣紳的代表。在小說中,他們基本上沒有表現出善性,而是因富貴尊顯而驕橫,又因腐敗沒落而怯懦。他們剝奪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權利。他們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卻以封建禮教的維護者的面目出現,懲治向吾媽求愛的阿q,當革命的風聲傳到未莊,他們卑謙地稱阿q為“老q”,當看到革命風暴勢不可擋時,他們又投機鉆營,成為革命隊伍中的破壞力量。

  《阿q正傳》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最優秀的小說之一,喜劇的外表,悲劇的內核,使讀者把阿q等人的形象清晰地印在腦海中,阿q的一生是悲劇性的,他的遭遇令人感嘆、令人同情。我希望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勤勤懇懇,把自己的每一天都過的充實、快樂,做一個求上進的青少年,做一個對國家有用的好公民。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8

  前幾天,我們學校發了一本書,名叫做——《論語》。

  第一篇叫做“學而”,學了“學而”,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子說的那句話:“學而實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學了以后經常復習,不是很愉快嗎?有志同道和的人從遠方來,不是很令人開心嗎?別人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別人,不也是一個君子嗎?這句話給我記憶深刻,是啊,學習過了的知識再復習非常愉快,和你有一樣志向從遠方來的朋友是很令人開心的。從中我學到了學習過的知識再復習,是非常愉快的,要多溫習學習過的知識,不憎恨,不怨恨別人,也算是一個君子。

  讓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篇,是有子說的“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意思是一個為人是孝順父母,順從兄長,而喜好觸犯上層統治者,這樣的人是很少見的;不喜好觸犯上層統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沒有的。君子專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務,根本建立了治國做人的原則也沒有了。孝順父母,順從兄長,這就是仁的根本了。我的感受是要孝順父母,順從兄長,做一個品學兼優的人。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19

  一個從小在富貴中的少爺,一個不把別人放在眼中的風流人物——福貴,他因為好賭被騙去了家財父親也被氣死了,但他卻因禍得福最最后絞幸的活了下來,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邊慢慢的用愛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終福貴終于被感化了,但是為時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當我讀到家珍死去,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離死別中最寧靜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沒有怨言,是那樣慈祥那樣平靜,我看到她無邪的純潔的心靈,她仿佛在凈化著一些"丑惡"的事物。福貴的女兒兒子相繼死去,最終連女婿也慘死在了鋼板下面,苦根也因為家中的貧窮最終被餓死了。看到福貴的親人相繼死去我的心情也觸動了,留下了淚水。但是福貴也是可憐的上帝對他如此不公平,讓他的親人死去,只讓自己潦倒的一個走向生命的盡頭,也許這是他的"素命"吧!

  親人的相繼離去使福貴變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漸漸明白了,親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讓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買的老牛也是給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對福貴的精神是十分贊賞的,他堅定的信念,背負著祖先留下的一句話,讓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們都得一樣一樣地過,生命只不過是個過程罷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選擇一個方式,真實清醒并發自內心的去實現它的價值,讓自己的路走的更長更遠。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0

  東野圭吾早期作品多為精巧細致的本格推理,文字敘述簡練兇狠,情節跌宕詭異,故事架構幾至匪夷所思的地步,擅長從極不合理之處寫出極合理的故事。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憂雜貨店讀后感600字,歡迎大家閱讀,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第一范文網。

  三個小偷誤打誤撞,闖進一家名叫浪矢的雜貨店,無意中,他們發現外面有人往門口的信箱里投了一封求助信。這是一封來自過去的信,舊雜貨店難道有一個秘密的時間通道?

  日本作家東野圭吾寫作的長篇懸疑小說《解憂雜貨店》,超越推理小說的范圍,但卻比推理小說更加扣人心弦。位于僻靜街道的這家雜貨店,只要寫下煩惱丟進投信口,第二天就會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絕癥,年輕女孩靜子在感情與夢想間徘徊;克郎為了音樂夢想離家漂泊,卻在現實中寸步難行;少年浩介面臨家庭巨變,掙扎在親情與未來的迷茫中……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會,將如何演繹出截然不一樣的人生?

  這是一本關于溫情的書,那里的溫情不是《嫌疑人X的獻身》里面惡的溫情,而是真正善的溫情,故事是偏暖的,樂觀的,表達的是那種可信的、常人的善。

  說起來,給我推薦這本書的,是一個沒能通讀一遍《紅樓夢》的正宗的“理科女”――我女兒。她怕我不“稀罕”她的推薦,特意把書放在我床頭柜那堆書的最上方。怕我不看,一個星期之后,她還來電話“考核”。我想說的是,這本書給人的觸動實在是巨大的。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1

  “田野里,一個老者,牽著一頭老牛。”

  他慢慢地走著。

  我慢慢地讀著。

  這是一本講述生命的書。讀這本書的時候,坦白地說,書中的道理只是隱隱約約地懂得。畢竟才13歲的年紀,什么大起大落都還未經歷,對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兩可地印在腦海里,真切地,就是發自內心的感動。

  于是我靜靜地坐著,聽著福貴講述他的一生。年少時的福貴是個冷漠的浪子,直到賭博輸光了家產才想到回頭,可晚了,父親在巨大的打擊下猝然離世,他們一家遷居到小茅屋內,這時的他已懂得體恤親人,參與勞動,可不幸紛至沓來,福貴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滾打,看盡了流血與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來,妻子家珍卻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兒子有慶,女兒風霞,孫子苦根,母親,二喜,這些曾相依為命的家人都在苦難的生活中一個接一個的離去。最后只剩下福貴,牽著老牛,在田埂上勞作。福貴說:“我會好好地活著。”這句堅定的話,卻充滿了悲涼。時間如流水般,帶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貴,孜然一身,只剩下滿腦子過去的回憶。

  可福貴的一生中何嘗就沒有溫情,風霞嫁人時的幸福,兒子長跑第一名時的自豪。但這些時光很短促,在他體會了活著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嘗到了死亡與分離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個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閃現,他不可能在哪一處徹底地停下,只要他還活著!

  最早看這本書的初衷,是因為別人說看這本書你會從頭哭到尾,但到最后發現不然,福貴的悲傷,并沒有激發出我心里的淚水。是因為,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貴的生命融為一體。正是這些磨難,讓我覺得福貴是真真切切地活著。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時而在高處,時而在低處,所以最后能在中間平平穩穩地坐下來。但在高處時的雀躍,和在低處時的恐懼,是無論如何忘不了的。

  總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無征兆的變化。在歷經種種之后,福貴兩腳踏地,悵然長嘆的感覺,是我可能永遠無法體會到的。

  為什么仍然活著?因為仍然在生命的長河中行進。

  福貴的生命可能即將結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讀了這本書,使我對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2

  《堂吉訶德》是西班牙作家塞萬斯提的一部游俠騎士小說。翻開書剛剛看了一點,忍不住就想笑。

  堂吉訶德原來是位鄉紳,過著自在的生活,可他對騎士小說很著迷,甚至賣地買書。看得多了,他也想去做游俠騎士,從而干出了一系列荒.唐事。

  讀到此處,我覺得他放著舒適的生活不過,偏偏去過危險的游俠生活,卻實是一個地道的瘋子啊!

  他后來一廂情愿的認擠奶姑娘為情人,騎上弱不禁風的瘦馬羅西南多,帶上侍從潘桑,“浩浩蕩蕩”的出發了。

  此時,我覺的他還是個瘋子。

  他勇斗風車,除暴安良,怒殺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議的荒.唐事,面對人們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貴的頭。

  對!無論什么時候,要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我想這大概就是《堂吉訶德》這本書的真諦吧!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3

  假如本書被認為是女性主義經典釋讀文本或被當成言情小說來閱讀的話,我想我不會有太大的驚訝,像安璣那樣因苔絲失身而懲罰她、厭惡她,像村民們那樣歧視苔絲,無一不是女性主義批判的絕佳范本;而那些靠弱智牌馬達驅動的言情小說般的拖沓的語言、俗套的情節,在苔絲在婚前婚后想對安璣講明她身世那節表露無遺——那時的他們哪怕再堅決一點、再有智慧一點也不會有接下去的故事發生——然而哈代的小說終究比高級言情小說和女性主義批判范本要強,我想就在于兩點。

  一是政治粉刺。哈代先生更像是一個報紙社論的特約評論員,總是冷不防地跳出來議論一番,對感興趣的東西針砭粉刺。像說安璣父母那種徒,一般的苦難無法得到他們垂青,但大奸大惡大是大非的罪惡卻能激蕩起他們的同情心;又說什么做父母的不告訴子女人世間的險惡,不管是出于保護他們還是什么的原因,都是不稱職的。那樣的議論,處處可見,如此尖刻的評論也實在非看盡塵緣的老學究莫能辦到。再者,苔絲這個慘劇本來就是對政治的粉刺。亞雷·德伯這個壞蛋,他不但玷污了苔絲,還虛偽地入教以為能夠掩飾其罪過,免于世間和永生的罪責,還為其再次犯罪披上一層羊皮。還口口聲聲說苔絲的存在就是引誘她,要她發誓不要用她的美貌來誘惑他云云。這樣的人,何曾不是哈代先生對教會、對所謂上流社會一種尖刻的粉刺?莫怪乎這樣的書要被禁了。至于安璣,也是哈代粉刺的對象,不僅僅生性軟弱不敢應對真實,當兩人面臨危難時,還說若苔絲不在他身邊,他就會依靠想象把她想得稍微好一些,那簡直是小孩不是男人的表現;而且,還因為他對人對己雙重標準,拋棄了苔絲,間接成了這個杯具的幫兇。

  二是人物的復雜性。苔絲從來都不是個性剛強的主兒,別看她從小就操持家業,數次拒絕亞雷·德伯的誘惑,但她的內心根本不像外表那樣剛強。她只是一個需要保護、需要被人愛的人,所以她無條件地順從自己喜歡的人,無條件地聽那個人的話,即使被他們拋棄責備、被他們當奴隸使喚,她也覺得值得。她沒有獨立的思想與意志,她需要安璣這個讓她每一天活下去的寄托,她就好像一個傀儡蟲一樣依附在上面,只會木木地聽話。難怪李逍遙找來36個傀儡蟲就救活了林月如了。但她卻遺傳了德伯家好沖動的傳統,被激怒就奮而殺人。同時,她只懂得激化矛盾,不懂得避禍,既曾被亞雷傷害,就應處處躲開他,可每次見著他都要說上許久,呆在一塊?忍到最后無法再忍,就呼哧一聲殺死了他?就此而言,苔絲和《茶花女》里的瑪格麗特乃至《里斯本之夜》里的海倫比起來,截然不同。苔絲是外強中干,后兩者卻如蒲葦,雖柔卻韌。雖說不同的類型無關優劣,但卻注定了其命運。苔絲更像是戲劇里那完美的木偶,雖然完美的體現了一個完人是如何被毀的,但卻缺少獨立生存的潛力。還記得苔絲在絕望中寫給安璣的信么?里面不僅僅長篇幅地歷數了苔絲對丈夫的愛,還宣稱沒了他就活不下去了,哪怕死在他身邊也可。也許就是如此,兩人在逃亡時就

  如倆小孩,根本沒有抵抗的潛力;而瑪格麗特乃至海倫,卻總有一種強韌的信念,自己活在人間,為更好地活策劃道路。就好像Bible說的那樣,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值得記住。

  就因為這樣的性格杯具,加上這個社會風氣(有害人的人、有逼人至死的人),故而必然導致杯具的誕生,就連埃斯庫羅斯也不忍心叫出歌隊來唱述這個悲慘的故事。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4

  這幾天,我看了大仲馬寫的《基督山伯爵》。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法國水手,受到了船主的器重,要提拔為船長,船員丹格拉爾很嫉妒他,于是他和唐代斯的情敵菲爾南一起誣陷他是拿破侖黨人。檢察官維爾福因為害怕唐代斯暴露出他爸爸就是拿破侖黨人,私下里把他關進了伊夫堡監獄的地牢里。而他們依靠投機鉆營,進入了上流社會。

  在監獄里,唐代斯認識了一名神甫,神甫教他了許多知識,并幫他推斷出誰在誣陷他,在長期交往中,神甫最后被他的勇氣、善良和正義感打動,告訴了他基督山島寶藏的位置。在暗無天日的地牢里忍耐了十幾年后,唐代斯終于逃出了監獄,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登上了基督山島,找到了財富。

  他回到了家鄉,發現自己父親早已餓死,女友也嫁給了菲爾南。他先是化名為水手辛巴達,給老船主許多錢,使他們擺脫了破產危機,然后改名為德·基督山伯爵,混跡于上流社會貴族之間。他收買了電報員,發出錯誤電報,使丹格拉爾在投機中虧本,然后把自己存放在丹格拉爾銀行的錢全部取出,丹格拉爾無力支付,最終破產了。

  基督山伯爵又假裝和維爾福夫人談話時提到毒藥,維爾福夫人為了讓自己親生兒子繼承財產,毒死了維爾福的岳父岳母,又接著準備毒死維爾福的父親和女兒,基督山伯爵救出維爾福女兒后,揭露了維爾福不為人知的罪惡,維爾福家破人亡,最后發瘋了。隨后,基督山伯爵把菲爾南發跡前出賣主人,背叛國家的事情傳開,菲爾南身敗名裂,妻子和兒子離開了他,菲爾南找基督山伯爵決斗,發現基督山伯爵就是自己曾經陷害的埃德蒙·唐代斯后,羞愧難當,回到家后就自殺了。

  我覺得這本書十分精彩,情節曲折引人入勝,人物刻畫個性鮮明,文章揭露了當時上流社會貴族們的腐朽沒落和陰險狡詐,基督山伯爵也刻畫的十分神秘,他知識淵博、沉著冷靜、機智勇敢、快意恩仇的人物形象也躍然于紙上。實在是一本值得閱讀的經典名著。讀完這本書,我還領悟到:邪不勝正,惡有惡報。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5

  父親的卜回憶兒時為父親延醫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幾位“名醫”的行醫態度、作風、開方等種.種表現。揭示了這些人巫醫不分、故弄玄虛、勒索錢財、草菅人命的實質。

  故事發生在魯迅年輕時的紹興城,魯迅的父親患水腫,長年無法康復,請了兩位診金高昂的人稱“神醫”的來看。開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藥,卻無一見效,最終父親還是死了。而聽說那神醫還天天坐著驕子,生活好得很。

  這篇文章十分生動地體現了當時就社會庸醫的無能,他們明明知道病已經沒法治了還故意蒙騙,看似開的是神丹妙藥,其實就是故弄玄虛,使用障眼法,對病是沒有一點療效,搞得家人東奔西走到頭來還是白忙活一場,給人看病都只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錢。

  那時的社會就像魯迅的父親一樣病重了。魯迅似乎就是在吶喊著,對當時封建、腐-敗的社會的批判。

  對于當前社會上坑蒙拐騙的游醫,我們要與他們斗爭到底。辨明是非,廣泛宣傳、共同促進精神文明的時代進步。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6

  一個人,一場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著》。富貴的苦難,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他從一個富家少爺,淪落到貧苦農民;他氣死他爹,輸光財產;他的兒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孫也死了,可他卻還活著,孤零零的活著。

  當在黃昏的田野上,富貴和他那頭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貴對牛叨絮的那席話差點讓我憐憫的掉下淚來。我覺到了余華的殘忍,他為什么要讓富貴活著?沒有了親人,沒有了愛,只有大半輩子數不盡的苦難,富貴活著的意義何在?人到底為什么而活著?

  當福貴看到賭的傾家蕩產的龍二被斃掉的那一刻,慶幸的是福貴,后怕的也是福貴。他慶幸,是因為被斃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為被斃掉的人本該是自己。命運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敗家子的自己氣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個生命;當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來沒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來如此脆弱;當他的家人一個個死去的時候,他懂得,活著不易,活著有多好!

  種地的艱辛,讓他體會到活著的不易;公社的磨難,讓他感受到活著的美好。活著就幸福,再艱難,只要活著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當富貴的家人一個個離自己而去的時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現在還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著有多好。

  余華《活著》的自序:“作為一個詞‘活著’在我們中國的語言里充滿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來自于叫喊,也不是來自于攻擊,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這里有一個關鍵詞時“忍受”。可見余華筆下的富貴面對生命的苦難與絕望只是忍受,沒有反抗,更不用說蔑視。也許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許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7

  小時候,媽媽教會我一些古語,“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或許那個時候的我還不懂這些句子的意思,但是他們都告訴我一個共同的名字——書。我漸漸地長大了,學會了拼音、學會了認字、學會了朗讀詩詞,小小的我渴望著了解這個美麗世界,于是我交上了人生中的第一位好朋友——書。

  讀書,讓我認識了瀟灑的李白、豪放的蘇軾、愛思索的魯迅、喜愛動物的沈石溪。讀書,仿佛在如畫風景中撿拾朝花,尋找生命的感悟。他帶我泛舟西湖,隨手采摘到生命啟迪的蓮子;他帶我踏進蘇杭,欣賞人間的天堂;他帶我登臨泰山,了解帝王封禪的緣由,體味“一覽眾山小”的胸襟。

  ---爺爺曾經說過:“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日不睡,書不可以一日不讀。”這告訴我們讀書是多么的重要。西漢時候,有個十分好學的青年叫匡衡,但因家境貧寒無錢買燈,一到夜晚他家屋內一片漆黑,沒法讀書。一天晚上,他見隔壁人家點著蠟燭,就在墻壁上悄悄地鑿了一個小孔,讓微微透過洞孔的燭光映在書上,就這樣,他每天晚上都借鄰居的燭光讀書。匡衡就是在這樣的學習條件下,學到了知識,后來成為西漢有名的學者。

  匡衡在那樣艱苦的條件下尚且借光讀書,而現在,老師和家長給我們創造了如此好的環境,我們更要認真讀書。與書相伴,猶如與知識為友,以智慧為師。

  讀書,可以陶冶我們的情操,開闊我們的視野,豐富我們的情感。“半畝方塘一鑒開,天光云影共徘徊。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讓我們一起暢飲這“源頭活水”,熱愛讀書吧!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8

  我聽說《環游地球八十天》是法國科幻小說家凡爾納的代表作,一直想讀這本書,終于這次有了機會。它那有趣的故事情節使我流連忘返。

  故事主要講了:主人公福格在俱樂部與朋友閑聊,竟引出了以兩萬英鎊為賭注的八十天環游地球的賭局。福格堅信八十天內可以完成環游地球的任務,于是,他便帶著仆人萬事通開始了旅程。按照福格先生的計劃,他們必須日夜不停的乘輪船,坐火車,如果有半點差錯,便會導致賭注的輸贏。一路上,福格不僅遇到了鐵路斷修等無數障礙,還被一個老練的警探所跟蹤,他誤認為福格是一個大盜,要把他抓捕歸案。最終,警探把福格關了六天。但是福格先生以他的機智、聰明、鎮定最終卻贏得了兩萬英鎊,還獲得了愛情。

  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感覺自己也和福格、萬事通他們一起環游了世界,這本書不僅讓我增長了我對世界各地的了解,還認識了福格,萬事通等機智,勇敢的人物。

  這本書這麼多年多年一直受到世界各地讀者的追捧、歡迎,因為它向我們宣揚了一種堅貞不屈,百折不撓的精神,我也體會到了:不管條件怎么樣,不管困難有多大,只要有所行動,就會有所收獲。

我的叔叔于勒閱讀感想 篇29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個少年,但那時我生澀的詩脆弱不堪,我的詩神也很蒼老,現在我已蒼老且患風濕,形體不值一顧,但我的繆思卻年輕起來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歲月前進像,使維登堡靈視所見的那些天使一樣。——葉芝”

  看過了《少年維特之煩惱》,那是在我大一時,看的是歌德25歲時的作品。現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時,看的是歌德59歲(第一部),83歲(第二部)時的作品。

  作為第一部我在閱讀時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難給予這部作品更高的評價。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應當在幫助堵住比較接近原著的真諦之后,是他得魚而忘笙,對原著產生一窺全豹的渴望。”這大約是我第一次在閱讀外國文學作品時產生這種感覺。甚至在閱讀過程中我發現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為全文都是那樣精彩。

  但這并不表明這部作品就沒有瑕疵。首先的問題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對于對希臘神話都幾乎一無所知的我來說,想讀懂那些詩樣語言背后的寓意實在有些困難,這影響了我對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堅持一氣讀完的一個原因。雖然詞人中我愛極辛棄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時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則是譯本的事。以后我要想著不去看什么“大學生必讀”,哪怕是人民文學的譯本也是一樣!什么資產階級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討厭神馬價值觀一類的主觀教導了!!!有木有啊!!!解釋一下概念就解釋啊!!!加上階級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書本身的瑕疵。還是不夠完整啊。第一幕自成體系。第二幕雖然將故事深化了許多,但完整度明顯不足。第三幕(海倫)是原來寫得放入暫且不提,第四幕實在有些可惜,感覺筆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寫就的,一下子將《浮》一書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給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時間,那時的《浮》一書,必定能讓異國讀者亦能手不釋卷一氣讀完吧。

  由這本所謂“歐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應的一本寫作時間相差不大的巨著,成書于1784年的《紅樓夢》。

  正是這種對比令我唏噓。同為悲劇,卻給讀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時甚至在想,《紅樓》就這樣截然而止,也是種很好的結局了。連“二木頭”都還活著,雖然很苦。釵黛還在等著寶哥哥,湘云還在夢著嫁入衛家。所有的美夢還沒醒,盡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經寫著誄詞。如果真要把一切結局都赤裸裸地攤開,等到釵在奩內待時飛,等到質本潔來還潔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紅顏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凈時,那一份悲涼又是怎樣讓人難過。還不如就這樣吧,把最后的悲劇留白,給人心一點溫慰的遐想空間。

  就像有的時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結束,這樣哈利和赫敏還能有著一點點小小的曖昧。此時相望不相聞。而不是我們沒有在一起至少還像家人一樣,總是遠遠關心遠遠分享。也許是這個原因吧,我發覺自己已經記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劇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歸正題,《浮士德》也是悲劇啊。個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壞了。大世界更是悲劇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倫終也是海倫已隨那清風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終如精衛,被憂愁吹瞎了雙眼,在錯覺中死去。可為何讀著卻是能讓嘴角掛上微笑呢?特別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樣美!”有一種令人情不自禁讀出來的力量。仿佛“給我更多的燈吧!”,全不似《紅樓夢》中那種眼睜睜看著韶華遠逝的無力與虛無。

  圈子兜兜轉轉,還是回到了剛剛咆哮過的屁話上。十八世紀末的清朝,是所謂“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邁的賈家已經負擔不起過往的榮耀,庚吃卯糧,糊裱匠勉強修飾。十九世紀初的歐洲,是拿破侖的時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爾泰墓前的講話:“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讓光明從墳墓里出來!”一個新時代即將到來。

  社會如此,文壇亦如此。

  讀到了,去翻看歷史,那個時代真得令人振奮。歌德,席勒,拜倫,雪萊,貝多芬,康德,黑格爾,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侖……一片星空閃耀,不由神往啊。有點理解“青藤門下牛馬走”的感覺了。

  于是也真得難怪魏瑪古典時代會走向希臘,難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尋找海倫而梅菲斯特卻隨河而下,難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確實有一團火燒在那個時代歐洲人的心中啊!從少年的維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個冬天的童話!是衷心信仰著“凡人不斷努力,我們才能濟度”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

  過往的一切易于蓋棺定論,如今呢?狂飆過了頭,懷疑否定一切之后,當下的時代是什么?物理學的大發現過去了,互聯網的普及過去了。下一個科技的突破點在哪里?生物學,還是心理學,社會學?民族國家組成了,世界大戰打過了,全球化和恐怖主義出現了,下一個世界趨勢是什么?是進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還是在各種壁壘阻礙下分開?歐洲的哲學與詩歌,美國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種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嗎?還是這本身其實是個偽命題。

  再看《浮士德》時,大三的我,這個時代的我,并不很激動。感受著熱情的同時,我在懷疑著熱情的破壞力。可若當下懷疑太多的我去學習去拾取這樣一份激情呢?也許會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謂“浮士德難題”,在閱讀中反而沒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惡本就共生嘛。是說因為看過《莊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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