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運輸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原料運輸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序號產品名稱規 格、型 號單 位數量單價金額備注
1、 付款及開票:
1.1 結算方式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 甲方于收到全部貨物后 / 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貨款(如貨物是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收到每批貨物后 / 日內支付相應的貨款給乙方)。
2 甲方應于簽合同簽訂后 3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計¥/元;剩余部分則甲方收到全部貨物(安裝調試驗收通過)后 / 個工作日內付清,即合同全款 / %,計¥ / 元。
3 簽訂合同之日起 / 日內,甲方付清全款后乙方發貨。
2、 交貨方式、日期及地點:
2.1 交貨日期: 合同生效后 / 日內交付合同全部貨物。
2.2 交貨地點、收貨人、電話: (甲方指定地點)。
2.3 乙方交貨于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費由乙方負擔。
3、 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3.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及配件為原廠全新合格產品;并且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如產品存在劃痕或被損毀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該產品或做退貨處理。
3.2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3.3 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 乙 方負責辦理,費用有 乙 方承擔。
3.4 乙方將貨物交付給甲方后,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后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3.6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4、 質量標準:
4.1 保修期: 產品 年保修,自甲方收到貨物后開始,軟件廠家提供一年原廠電話支持和產品升級服務。保修期自產品經驗收合格并交付用戶方使用之日起計算。產品超過保修期,按照相關廠商的軟硬件收費的標準,乙方負責有償維護。
4.2 合同產品均為原廠商的原包裝,產品附帶資料、附件齊備的全新產品,應完全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及“三包”規定。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4.3 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 免責條款
5.1 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5.2 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10天內通知另一方。
5.3 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3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后果,也可有雙方協議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6、 違約責任
6.1 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6.2 非買方違約的情況下賣方不得在貨物上設置障礙妨礙買方或買方客戶正常使用,如有違反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6.3 買方的支付行為并不表示對賣方供貨符合合同約定的認可,對于賣方供貨存在質量瑕疵或者賣方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的情況,買方有權隨時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賣方返還已付款項。
6.4 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因貨物的質量、數量等相關問題造成延期交貨,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貨物無質量及其他相關問題,甲方不得惡意拖欠乙方貨款,甲方無故拖欠貨款,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7、 責任與義務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所列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經濟責任。所有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和變動,都將由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簽署。它們將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在沒有對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合同中出現的任何權力或責任的分配、轉移或轉讓均不能由一方給第三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具有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發生體制上的變動,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或享受本合同的權利。
8、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9、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提出修改、補充意見,必須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名稱: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日期:
原料運輸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托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托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周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于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于當月 15 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托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托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并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并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系方式等必要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料運輸服務協議書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于____天內集中于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 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十一、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