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服務協議(精選3篇)
競業禁止服務協議 篇1
總部:
甲方:(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 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_________年內。
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第三條 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 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范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 除外情形
鑒于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后,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范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 補償
在合同終止后,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
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 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第八條 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
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后,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 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并停止給予乙方補償。
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服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_____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競業期限
_____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_____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地域范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簽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支付
由于公司監事的_____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競業禁止服務協議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
除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的條款之外,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關保密和競業禁止的若干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
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保密義務
1.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及解除/終止日后的競業禁止期內,均不得為其個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個人或單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應當始終盡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終止日(定義見下文)后的一年內,任何由員工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創作或者開發的創意、作品、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和專有信息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所有權(“知識產權”),只要這些知識產權與員工在公司的職責或公司指派給其的任務有關,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資金、資料、技術秘密和技術條件創作或開發而成,則該等知識產權均歸公司所有。
另外,本條的規定對員工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約束力。
“終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滿未續約而終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或解除之日。
1.3 保密內容,包括:
1.3.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客戶基本信息、客戶調查報告、客戶貸款信息、成交或商談的保費價格;
1.3.2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構成和投資情況、公司近遠期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要決議、投資方案、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與公司經濟利益關系重大的研究開發項目和計劃、經營管理策略;
1.3.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1.3.4 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研究設計開發記錄、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手冊、擔保費率計算說明、技術方案、技術數據、技術文檔、科研成果、相關函電等。
1.4 保密范圍
1.4.1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操作的;
1.4.2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1.4.3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1.4.4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1.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術秘密處于最嚴格的保密狀態,除非為履行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任務且符合甲方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外,不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公司披露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或技術秘密。
第二條:競業禁止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不得參與其他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2.2 如果乙方意圖被一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機構聘用,或直接或間接進行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則其須獲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2.3 在合同期限內,員工不得建議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試圖說服或促使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戶及商業伙伴(例如與公司有業務關系的銀行)的雇員接受其他個人或單位的雇傭,或離開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戶及商業伙伴。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2.4 甲方將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向員工按月支付相當于員工月基本工資25%的數額或法律要求的競業禁止補償的最低數額作為當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除非甲方在競業禁止期限屆滿之前不再要求員工遵守競業禁止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3.1 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要求其賠償,賠償金額相當于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元。
若違約責任發生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 乙方承認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可能會給在甲方造成無法挽回且不能通過金錢賠償予以彌補的損失。
因此,如乙方違反或威脅違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濟之外還有權申請禁制令或類似強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棄任何關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濟方式的抗辯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請實際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濟方式的抗辯。
乙方承認除適用法律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還應遵守本合同項下對乙方的任何限制。
3.3 本協議與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存在直接沖突的,按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條:其他
4.1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4.2 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4.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