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郵件服務品質保證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規范乙方所提供的企業郵件服務及相關客戶服務的品質,使客戶能夠有效監控乙方的服務,特制定本服務品質保證書。
一、郵箱聯通性保障
1.定義與適用范圍
“郵箱聯通性”是指乙方提供給甲方的電子郵箱是否能通過客戶端或web方式收發郵件。“郵箱聯通”是指乙方提供的電子郵箱可以正常的接收和發送內外域電子郵件;“郵箱不聯通”是指乙方提供的電子郵箱不能正常的接收和發送內外域電子郵件。
2.承諾
乙方保證客戶的網絡系統99.9%的聯通性,既每月不聯通時間少于44分鐘。
3.違約賠償規定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個月中不能達到本條承諾的服務品質,將提供甲方當月雙倍服務時長。
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為甲方計算每月中“郵件不聯通”的時間,“郵件不聯通”包括由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甲方電子郵件不能正常收發的時間(分鐘數),但不包括由以下原因所導致的甲方電子郵件不能正常收發:
a.乙方經甲方同意所進行網絡維護所引起的;
b.任何由于甲方負責維護的設備或線路所引起的;
c.任何由于甲方使用上的錯誤操作所引起的;
d.由于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e.電信線路被人為破壞或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線路,設備因調試,擴容所引起的;
f.由于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二、郵件收發延遲保障
1.定義與適用范圍
郵件系統發送延遲是指客戶通過客戶端或者web頁面完整發送完某封郵件開始(即郵件系統完整接收到此封郵件開始)至郵件系統開始向目標郵局傳送該郵件所需要的時間;郵件系統接收延遲是指郵件系統從源郵局完整接收到某封郵件開始至接收客戶可以通過客戶端或者web頁面訪問該郵件(即郵件系統完整投遞此封郵件到客戶信箱)所需要的時間。
2.承諾
乙方保證郵件系統發送延遲,平均值≤1分鐘,最大值≤1小時;郵件系統接收延遲,平均值≤1分鐘,最大值≤1小時。
3.違約賠償規定
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統計甲方每月中“郵件收發延遲”的平均時間和最大時間,如果郵件收發延遲平均值不能達到承諾或最大值出現兩次以上,將提供甲方當月雙倍服務時長。但不包括由以下原因所導致的甲方收發延遲超標:
a.乙方經甲方同意所進行網絡維護所引起的;甲方收發非乙方郵件系統郵件引起的收發延遲;
b.任何由于甲方負責維護的設備或線路所引起的;
c.任何由于甲方使用上的錯誤操作所引起的;
d.由于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e.電信線路被人為破壞或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線路,設備因調試,擴容所引起的;
f.由于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三、運維保障
1.定義與適用范圍
關于乙方提供的郵件系統的運行維護需要達到的一些基本指標。
2.承諾及違約賠償規定
系統監測和維護時間:提供7×24小時系統監測和維護
每月故障總歷時:最長不超過100分鐘。每月故障總歷時是指每月所有故障歷時的總和。
每月調整總歷時:最長不超過100分鐘。每月調整總歷時是指每月所有調整歷時的總和。
系統可用率:最小不低于99.99%系統可用率是指每月系統無故障時長占當月總時長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