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民事服務答辯狀(通用3篇)
企業民事服務答辯狀 篇1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人: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因______縣______紙箱機械廠(以下簡稱______廠)訴答辯人加工一案,現答辯人依法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251條、252條之規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
而______廠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寫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某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圖紙、驗收標準等事項,______廠提供的所謂“定作成品”實際上是______廠自己生產的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30條之規定,______廠與席某簽訂的是《買賣合同》,他們之間發生糾紛的案由應定為“買賣合同糾紛”。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只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縱觀本案______廠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上面沒有答辯人的公章,也沒有答辯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所以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但由于______廠與席某買賣的設備最終是答辯人使用,故答辯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與本案的訴訟。
三、______廠提供的產品夸大宣傳,是不合格產品,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標準。
首先,______廠只不過是______縣的一個個體工商戶,但他在企業介紹時宣傳是______省______縣______紙箱機械制造,號稱“重質量、講信譽”,卻連一個完整的企業產品標準都沒有。
其次,像______廠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紙板水性印刷輪轉模切開槽機、圓壓圓模切機、薄刀分紙機、網紋線等產品,根本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產品既沒有出廠合格證,也沒有使用說明書,產品也沒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更沒有。
最后,答辯人聲明,保留向______廠追償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對答辯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使用的雖然是______廠的產品,但是與席某簽訂的《買賣協議》,與______廠無關,答辯人付款也是付給席某的,況且款項已基本付清。席某所寫的欠條應由其個人承擔,______廠應承擔其生產的產品售后服務的責任。懇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______廠對答辯人的訴請!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企業民事服務答辯狀 篇2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寫明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公章和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民事起訴提出答辯用。
2.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答辯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答辯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4.答辯狀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
3.反訴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訴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5.反訴狀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制定,供公民對民事起訴提出答辯用。
2.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答辯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所、聯系方式。
4.答辯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5.答辯狀應當由本人簽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
企業民事服務答辯狀 篇3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68年8月10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系、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年2月21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__年2月22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154548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
根據江蘇省高院、江蘇省仲裁委蘇高法審委(20__)47號文第25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加班工資等勞動報酬的計算、支付達成結算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應認定有效,但有證據證明在協議簽訂時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前置條件和程序,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時間: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