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精選3篇)
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 篇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現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擁有的將要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上海市 區 路 弄( 支弄) 號 室。
二、房屋使用性質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質為 。
三、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甲方定金 幣 萬 仟 佰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應書面簽收
2本協議簽定后至租期開始前,如甲方違約,則雙倍返還上述定金與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同時甲方應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為服務費。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費
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乙方以 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為付 押 。
物業管理費由 方負擔。
六、其他
1 甲乙雙方商定在 年 月 日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到時甲方應帶好房屋產權權利人的有效證件、房地產權證(若是代理人簽約,應還帶好代理人有效證件和產權權利人的委托書),乙方應帶好本人有效證件(公司簽約應帶好公司有效證件)。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簽約可視為違約。
2 甲乙雙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屬設施: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業務員:
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 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店鋪定金服務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三、租賃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四、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季度(3個月)付款。
每季度付款 元(人民幣)。
五、水費由甲方為乙方支付
六、電費由乙方自己支付(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水管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八、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九、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 續租
十、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一、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違約
十二、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四、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十五、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于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
十六、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十七、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九、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