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ICP經營許可證及咨詢服務協議書
十二、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若因某種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證申請失敗,甲方應將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存儲的材料和數字格式存儲的材料)歸還乙方或者銷毀,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況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襲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內容,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費用的10倍金額賠償乙方,并保證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權行為。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______網絡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