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旅游者姓名
共()人
團號
出發時間
出發地點
返回地點
行程
安排
空調車安排
座位號
行程景點及線路
午(晚)餐標準
其他
無指定購物安排、無自費項目、
無醫療咨詢
旅游
費用
成人 人× 元/人+兒童 人× 元/人= 元。含:景點第一道門票、午(晚)餐費、往返車費、導游服務費、 ;不含: 。
保險
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金額: 人× 元/人= 元。
補充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旅游者(簽約代表)簽章: 旅行社簽章: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經辦人:
簽約時間: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5130828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條款
1、旅行社義務:
(1)應當在簽約前向旅游者出示《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如實告知有關旅游行程、餐飲、車輛、購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實情況。
(2)應當按照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保證服務不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并不得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療咨詢;除約定費用或為滿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不得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