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出境旅游組團合同示范文本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費用
單價: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總價 元(不含簽證、簽注費)
個人投保旅游保險
□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保險名稱: ;保險金額: 元;保險費: 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 □轉 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務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如黃金周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