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本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四、成都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簽章)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簽章)物業管理負責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物業基本狀況: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物業座落:_________物業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