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產品代理協議書(二)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進貨量及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
4.在乙方銷售數量突出時,甲方可授權乙方以自有品牌銷售。
5.甲方推出代理產品的新版本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擁有本協議中所有代理軟、硬件產品的價格制定權和發布權。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
7.甲方在產品宣傳、廣告、網站等信息載體中公布乙方為產品代理商。
8.甲方如果準備停止乙方銷售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雙方盡快協商辦理停止協議事宜。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冊登記表”(附件一),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經工商部門年檢過的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并保證其真實性。
3.乙方保證嚴格尊重產品版權及商標權,保證未經允許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復制、拷貝或泄露、傳播、散布所代理產品,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對所代理產品進行解剖、匯編、反匯編。
4.乙方不得從事對產品進行解密、非法銷售等損害產品廠商及甲方經濟利益等的活動。
5.乙方無權發展產品代理商、分銷商。
6.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的銷售、提供產品給其他代理商或分銷商,或從他處購買產品;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的向用戶銷售非賣品。
7.乙方作為甲方產品的代理商,乙方有權對最終用戶收取增值服務費用,乙方只能原封不動地銷售從甲方訂購的產品(以及任何產品文件),不得在產品包裝上附加任何標簽。
8.乙方應為客戶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9.乙方必須保證本產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10.乙方不得銷售代理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則一經發現將撤消其代理資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乙方必須按時支付軟件銷售款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代理權及其所發展客戶的軟件使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指導價格,否則將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3.乙方有義務保護有關的商業機密,提供當地的市場動態,擬訂本產品的行銷計劃,但必須簽訂《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技術商業保密協議》(附件五)。
14.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后兩周內在其網站或公司的宣傳資料上設立專版介紹所代理的甲方軟件產品并在協議期內保證該專版的持續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