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服務合同
三、承批人將在每個民事年度結束后九十天內制成簡圖,向批給人展示營運總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的證明文件。
四、倘出現特殊情況而有必要時,雙方得通過協商,減少或暫停回報。
第二十八條 信息
一、承批人在廣播及處理信息時,應尊重真實、中立、公正及忠誠的價值,不播放虛假的、偏見的或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及不對可能有歪曲或誤導公眾或份的事實作新聞性質的處理。
二、在第七條預料的節目頻道內必須在適當的時刻內播放關于本地區及國際實況的電臺及電視中文及葡文新聞報導以及文化及體育性質的節目。
第二十九條 公告及聲明的廣播
承批人必須無償地、完整地廣播澳門總督隨時基于公眾利益而認為有必要的官方公告及文告,并指明其來源。
第三十條 選舉節目
一、于選舉活動進行期間,承批人必須讓出按法律或地區選舉委員會訂定的廣播時段給候選人使用。
二、批給人保證向承批人支付關于候選人按照由選舉活動開始日生效的秩序表使用廣播時段及技術資源的費用。
第三十一條 答辯權或更正權
承批人必須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做出關于行使法定的答辯權或更正權的保證。
第二節 廣告
第三十二條 廣告的應遵原則
承批人播出的廣告受現行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的約束。
第三十三條 廣告時間
一、承批人每周播送廣告的時間,不得超過該周總播送時間百分之十。
二、播放影片期間,每小時不得插播廣告超過三次,且每次廣告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
三、承批人不得在播出影片的技術及藝術數據與開映之間插播廣告。
第三十四條 含酒精飲料的廣告
一、在七時至二十一時之間,承批人不得播送含酒精飲料的廣告。
二、含酒精飲料的廣告不得:有未成年人出現;以未成年人為宣傅對象及引誘他們飲用;鼓吹過度飲用;貶低不飲用之人士;暗喻飲用時有任何程度的成功感;暗示或出現飲用的動作;與駕車扯上關系。
第三十五條 煙草廣告
一、煙草廣告不得在七時至二十一時之間的時段內播送,同時適用上條第二款a、b、c、d及e項的規定。
二、煙草廣告應連帶宣傳其負面影響及說明焦油含量。
第三十六條 幸運博彩的廣告
幸運博彩的廣告不得以幸運博彩作為主要宣傳目標,及不得在二十時之前播送。
第三十七條 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廣告
一、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廣告應顧及他們心靈脆弱,承批人于播送該類廣告時尤其不得:含有損害他們身心或道德的任何言詞;暗示不使用所宣傅產品或服務時會比別人低下;
二、承批人播送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宣傅對像的廣告時,當中宣傳的產品或服務必須與他們之間存在可覺察之關系。
第四章 承批人公司
第三十八條 公司宗旨
一、公司宗旨是經營電視及聲音廣播公共服務。
二、公司得從事或提供法律許可的,與上款所述活動相關的其它商業活動或服務。
三、公司得參資于其它公司,而不論那些公司的形式、性質或目的如何。
第三十九條 從事其它業務
一、承批人可自己或與其它實體合伙從事下述業務:經營廣告業;錄制、出售及出租音像制品;提供專業培訓及技術支持服務;出版及出售與本身業務相關的刊物及產品;洽商節目贊助;洽商電臺、電視內部制作場地時間;洽商制作及剪接業務;承批人章程預料的其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