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服務勞動合同(精選3篇)
保安員服務勞動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保安服務 合同/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簽署了《 保安服務 合同/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保安服務 合同/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1、保安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工作制。
2、服務地點為生活區、辦公區、施工現場。
3、節假日(法定假日)無加班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免費就餐和被褥等住宿用品。
5、因保安員參與或失職造成甲方區域物品損失的,經公安機關確定,由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承擔的損失。
6、保安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付款日期,逾期無違約金。
7、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 保安服務 合同/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 保安服務 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月日
保安員服務勞動合同 篇2
很多人誤以為勞動合同期限和服務期一樣,但事實上,單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會將勞動合同期限和服務期規定得不一致。關于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規定的內容 ,大家可以從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勞動合同的期限是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的存續的期限。而所謂的服務期主要是用人單位出資給勞動者提供專項的培訓,而要求勞動者在培訓結束以后必須保證在用人單位服務幾年。因此,兩者不一樣。一般勞動合同期限和服務期限有一下幾點區別:
1、 服務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項內容,是規定在勞動合同內的。服務期是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的條款之一,是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選擇適用的',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
2、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決定在勞動合同中加入服務期條款,需注意的是這一條款的適用還有條件限制,不是任何情況下,用人單位都可以約定服務期條款,只有在條例規定的三種情況下才可以約定,即出資招用、出資培訓、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
3、 服務期不一定與勞動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就約定。有時,用人單位對員工的出資培訓或其他特殊待遇發生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與員工作出服務期約定。因此服務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長于勞動合同期。
很明顯,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是不一樣的。勞動合同期限是每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都會存在的,但服務期限就不一樣的。通常情況下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項技術培訓的,才會與之約定服務期。
保安員服務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務人員提供相關家政服務;乙方自稱今年__歲、身體健康,能夠照顧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務各項工作的能力。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就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頓飯和與之相關的采買工作;
2、負責居室環境衛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顧好老人的飲食和起居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負責照看和陪護工作。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按月支付給乙方足額勞務工資,試用期半個月,勞務工資按每月__元計發;試用期滿后,勞務工資按每月__元計發。每個月安排乙方2個休息日,如果乙方沒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應按日加倍計發勞務工資。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不得拖欠或扣發乙方的工資。工資支付時間為每個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保證乙方在服務期間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乙方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3、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與之相關的費用。
4、甲方不得*乙方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同鄉或親友帶入家中。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家中電話撥打長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權益。
7、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時、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以接受甲方勞務報酬為前提,自愿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
2、乙方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盡量做到使老人滿意、環境衛生干凈整潔、飯菜可口(除主人特別安排外由乙方合理安排調劑)。
3、乙方在盡職盡責照顧老人時,非人為因素造成老人發生意外,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的責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明確主人與服務的關系,對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評意見和改進意見,應自覺接受和改進。
5、乙方對甲方的老人言語過激和不講道理的行為應給予諒解。
6、乙方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屬臨時用工,在服務期間不得按國家工作人員的標準提出休假,但甲方應為乙方每月提供一到兩天探親假期,探親往返車費乙方自行承擔,假期可以累計使用。不得找借口向甲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和健康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補償的要求。
7、乙方以搞好為甲方服務為前提,不得干涉或在外宣揚主人家庭涉及家政服務之外的任何事情。乙方未經甲方主人允許,不得將閑雜人員和陌生人帶入家中。
8、乙方在服務期間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平等的基本權利。對于要求甲方合理改進和必須完善的事項享有充分的建議權,甲方應及時給予答復。
9、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應及時向甲方請假。特殊情況甲方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予以批準。乙方有權利提出辭職,但在提出辭職時應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簡要說明辭職理由;乙方辭職、協議終止。
協議之外需要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協商,發生異議時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中介人簽字: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