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通用3篇)
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 篇1
項目編號:
審批編號:
采 購 人:
成交供應商:
合同編號: 計劃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競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采購內容
1.1 服務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數量: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2.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投標報價表)
3.服務期限及服務地點
3.1 服務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 。
3.2 服務地點: 南寧市邕寧區采購人指定地點 。
4.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1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
5.2 售后服務: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內容及售后服務承諾執行。
6.合同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供應商所提交服務經采購人書面驗收合格后,按月以轉賬方式支付合同款。
6.2 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邕寧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3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購服務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務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9.驗收
9.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9.2 乙方在指定地點提交服務成果后,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依據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等組織驗收,驗收完畢后作出書面驗收報告。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
9.3 對復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驗收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違約責任
10.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3 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0.4 乙方所交的服務承諾內容、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采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服務,乙方愿意更換服務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服務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訴訟
12.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南寧市邕寧區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書
(2)項目需求一覽表
(3)競爭性談判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請提供)
(4)競標函
(5)競標報價表
(6)競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成交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9)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采購代理機構執一份,并報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名稱(蓋章): 承包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 篇2
采 購 人:
成交供應商:
合同編號: 計劃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競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采購內容
1.1 服務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數量: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2.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投標報價表)
3.服務期限及服務地點
3.1 服務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 。
3.2 服務地點: 南寧市邕寧區采購人指定地點 。
4.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1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
5.2 售后服務: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內容及售后服務承諾執行。
6.合同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供應商所提交服務經采購人書面驗收合格后,按月以轉賬方式支付合同款。
6.2 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邕寧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3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購服務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務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9.驗收
9.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9.2 乙方在指定地點提交服務成果后,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依據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等組織驗收,驗收完畢后作出書面驗收報告。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
9.3 對復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驗收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違約責任
10.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3 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0.4 乙方所交的服務承諾內容、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采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服務,乙方愿意更換服務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服務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訴訟
12.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南寧市邕寧區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書
(2)項目需求一覽表
(3)競爭性談判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請提供)
(4)競標函
(5)競標報價表
(6)競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成交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9)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采購代理機構執一份,并報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名稱(蓋章): 承包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遵照《___有限公司信息系統基礎設施運維外包服務合同》為甲方提供外包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作為甲方外包服務承擔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外包服務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乙方承擔或參與該外包服務工作過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包括:
1.外包服務合同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文件,紀要和決定;
2.甲乙雙方之間工作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知識產權,已經公開的知識產權信息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6.甲方計算機終端中的文件信息和各種資料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外包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盤、光盤等)向乙方提供技術信息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外包服務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甲方批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對甲方的外包服務工作中。
2.乙方對從甲方獲得的涉及外包服務工作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托顧問方,接受咨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復制,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信息,其中已經擁有知識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
六、甲方為實施外包服務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聲明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信息向本外包服務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其他外包服務工作的單位、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在實施外包服務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外包服務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乙方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文件,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外包服務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項目,雙方應在終止本外包服務工作后的五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拾份,甲方持有陸份,乙方持有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