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勞動服務協議(精選3篇)
臨時工勞動服務協議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并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行業特點,經批準實行__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對繳納社會保險的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解除本協議有關補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經審查,本協議符合國家法律和市政府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臨時工勞動服務協議 篇2
用人單位名稱: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湖北省襄樊市勝利街77號
法定代表人:
勞動者姓名: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 (街)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街、路) 村 組(號)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狀態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天)。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管理或工人)崗位工作,具體負責 (二級單位名稱) (工程項目名稱) (裝置或車間) (具體工作任務) (崗位、工種)施工任務。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公司各相關崗位(施工現場)所在地 。
(四)因工作需要并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標準按公司工資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于每月25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以貨幣的形式委托銀行代發,工作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員工可發放現金。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應書面向員工說明情況并及時補發。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施工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休假日工作的,應安排乙方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不享受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將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工資發放給乙方,乙方必須到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個人部分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否則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二)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三)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等各項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甲乙雙方約定條款
1、乙方未干滿三個月的并且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開的,不予報銷往返車票、話費,已報銷的將從工資中扣除。
2、乙方辭職時應按規定清洗交接被褥、工作服。甲方將按原價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3、乙方辭職時應提前告知甲方,并辦理會簽手續。如未通知甲方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開的,工資不予發放。 。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一) 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給予經濟補償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辦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襄樊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襄樊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等同。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
(四)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備案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簽訂編號: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工勞動服務協議 篇3
勞鑒字( )第 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
勞動
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施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于: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
管理
暫行規定》及××人民
政府
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
保險
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
服務
每滿一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