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貨交割服務合同(通用3篇)
現貨交割服務合同 篇1
一、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為了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會員必須在成交時向本市場交納初始定金。如會員違約,本市場將沒收違約方該合同全部初始定金,作為對履約方的補償。
二、交割程序
1.交割業務流程參照《_________交易市場實物交割細則》第_________條的規定。
2.具體交割業務時間如下表:
交割時間現貨合同賣方最后交單時間買方最后款到時間買方領單時間
當天交割當天下午2:00當天下午2:30 當天下午3:30-4:00
一天交割成交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1:30-12:00
二天交割成交后的第二個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二個工作日上午10:00 成交后的第二個工作日上午11:30-12:00
每周固定日交割周二上午10:00周二上午10:00周二上午11:30-12:00
3.合同交割后的下一個工作日為貨款結算日。
三、交割結算
1.現貨交割合同的買方/賣方會員,其應付/應收交割貨款計算公式為:
當天交割現貨合同交割貨款=(合同成交價±升貼水)×實際交割數量
其余現貨合同交割貨款=(合同成交價±升貼水)×合同數量+(合同最后交易日結算價±升貼水)×(實際交割數量-合同數量)
買方會員按其應付交割貨款全額支付。
賣方會員按其應收交割貨款的85%收取貨款,余額待增值稅發票收到后另行結算。
2.所有轉讓合同,按實物交割方式進行結算處理。
四、交割違約行為
1.賣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交單時間前,將指定倉單交到本市場指定倉庫的,屬交割違約。
2.買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到款時間前,將應付貨款全額匯到市場公司指定賬戶的,屬交割違約。
五、交割違約的處理
出現交割違約時,本市場將沒收違約方該合同的全部初始定金,作為對合同另一方的補償,同時該合同終止。
六、如買方對賣方所交貨物的質量有異議,應在一個月內向本市場遞交書面報告。經本市場指定的質檢部門(見附件)檢驗后,確認其質量與合同規定質量不符的,本市場將處以賣方本次交易金額2%的違約金,并由賣方承擔因此對買方造成的一切費用和經濟損失。如質量符合合同規定,則由提出異議的買方承擔質檢及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中所有期限的終止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按公休日天數順延,如遇特殊情況,由本市場另行通知。
八、本合同在每個交易日的具體交易時間由本市場另行公布。
九、本合同未盡之事宜均按《_________交易市場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細則進行處理。
十、本合同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_________交易市場現貨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二、本合同解釋權屬本市場。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現貨交割服務合同 篇2
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鑒于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復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范圍遠不限于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復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復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鑒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托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鑒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托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39;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托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托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盡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
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鑒于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于軟科學范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于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托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鑒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采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現貨交割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訂餐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議制定,宴會細則如下:
宴會日期:20__年__月__日星期五
宴會標準:4000元/桌
就餐地點:一樓大廳
開始時間:17:00
宴會桌數:_桌
宴會人數:__人
甲方事宜:
1、甲方根據乙方消費標準,免費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設備及輔助品。一樓:舞臺、音響設備(不能唱歌)、無線麥克、停車場。
2、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為乙方提供宴會時,將退還乙方全部訂金,并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不為乙方寄存或保管任何食品。
乙方事宜:
1、乙方要交納一定數額的訂金,于__年__月__日通過電匯方式交納訂金 元。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達到預定的桌數,將承擔未食用桌數的全額餐費(備份除外)。
3、如需燈光、線路等設施設備及其他服務,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提前準備。
4、在宴會舉行前一周,甲乙雙方確認相關細節。包括:菜單、酒水、布置、時間安排等。
5、乙方布置宴會現場時,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現場不可使用冷煙花、碎屑物及帶殼食品。會場布置要本著不破壞甲方裝修及整體環境的原則,如因宴會布置造成的裝飾破損和設施設備損壞,將由乙方負責賠償。
6、宴會用餐造成的餐具破損,或設施設備破損,乙方需按價賠償。
7、甲方不提倡乙方餐后食品打包,因打包食品過后食用會產生非物理反應,有食品衛生隱患,因此產生一切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同樣原因,甲方亦不支持乙方食品加工。
8、宴會用餐中午應在14:00前結束,晚上應在21:00前結束 。
9、結算當日乙方必須以現金結算,并憑訂金收據退還預訂金。
10、宴會不參與甲方的任何優惠活動。
備注:
1 、結帳時甲方收取乙方百分之十的服務費(就餐總額的百分之十)。宴會必須現金結帳,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2、上述事宜如雙方沒有疑義,簽字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內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將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賠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