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委托服務合同(通用3篇)
代理委托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欲就其申請進入;
2.甲方需要委托專業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為向指定的國家申請專利;
3.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甲方經充分了解后,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專利申請之委托代理達成如下合同:
第1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進入歐洲、美國的專利申請及批準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員負責上述專利申請的安排翻譯、國外聯絡以及國外審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辦人員:。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1.3甲方授權乙方處理本合同所涉申請案的上述事宜,但發生阻礙甲方申請專利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書面處理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聯系人配合乙方辦理應由甲方負責的有關資料的蓋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達甲方的相關材料,應通過下列聯系方式向甲方傳送。
聯系人:。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第2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專利申請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權及時了解上述專利申請的進程及相關情況;
(2)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甲方義務
(1)甲方應明確申請的國家,及時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辦理必要的委托手續;
(2)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系,并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3)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后,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應的翻譯費、國外預付款、國內基本作業費用;
(5)若1.4中所述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變更,甲方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與新聯系人聯系所有專利事宜;
若沒有提供書面通知,乙方視為原聯系人、權限及聯系方式沒有變更,因此而導致相應的專利事務過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3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費用;
(2)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應在收到甲方作業指示之日起3周內完成翻譯稿,返給甲方審閱;
(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確認一周內,向美國及歐洲提交專利文件,并明確指示函;
(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并及時征求甲方意見;
(6)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后,應將申請文件副本轉交甲方;并于得到國外的各種匯報信及賬單等文件之后,立即將上述文件轉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具體答辯和申請文件修改意見;
(8)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情況匯報甲方;
(9)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一切商業秘密,上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欲申請專利相關的技術信息及與甲方經營相關的商業信息。
第4條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付乙方預付款為:RMB元,該預付款的構成如下:
(1)歐洲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歐洲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元,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2)美國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美國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折合RMB,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3)翻譯、校對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為RMB元:
(4)乙方給甲方依據上述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乙方;
4.2以下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憑正式報銷憑證從甲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中支出:
(1)遞交階段之后乙方所產生的實質代理費用,如答復國外專利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由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
(2)辦理境外匯款的手續費及傳真、郵寄等必要的基本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費用,乙方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剩余部分應在本合同終止時返還甲方。
4.4當預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經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費用時,乙方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經審查認為合理的,應保證在乙方書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將費用匯到指定的賬戶。
4.5預付款中費用不包括超項費、超頁費、各國授權前維持費、分案申請、答復駁回、請求復審、美國提RCE、延期、各種項目變更、公證及認證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費用及國內外代理費。國外發生官費及律師費用,乙方依照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請款;國內代理費相關費用標準(若涉及)見特殊程序代理費報價表(附件1)。
第5條合同終止
5.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國內基本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收取的預付款中國外費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還,尚未對外支付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7日內退還甲方。乙方應于合同終止的同時通知國外律師停止作業,因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合同終止日之后仍發生費用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法律責任
6.1甲方應按照乙方代理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證明文件、辦理委托手續,否則造成申請受阻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地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3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彌補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不可彌補,乙方應在7日內退回該申請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預付費,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第3.2(9)款約定的,應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5乙方委托的歐洲及美國律師應具備在本國專利申請業務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熟悉本國專利申請流程,能夠正確處理在專利申請各階段遇到的特殊情況。如乙方違背該原則委托律師的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申請到專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項的30%支付違約金。
第7條其他
7.1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委托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人事關系及人事檔案,并訂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甲方與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福利、病、殘、傷、亡以及工作的安置等事宜,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由乙方負責。
三、委托保管期間,乙方個人身份不變。有關工齡計算、年報統計等事宜,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四、代管期間,乙方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轉交甲方審核,并存入乙方檔案。
五、委托代管期滿,乙方需及時辦理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轉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續。否則,甲方不再保留其人事關系。
六、管理費標準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七、合同期內,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
5.戶籍、糧油關系
6.組織關系
7.調整檔案工資
8.職稱評審
9.出國政審
10.其他。
八、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委托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并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1. 廣告服務
1.1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 產品(品牌/服務)在 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制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 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 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 期限
2.1 本協議由20_年9月20日起開始生效;
2.2 本合同服務期為一年。
3 機密
3.1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于第三者。
4. 服務業務詳述
4.1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4.1.1 市場咨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于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咨詢報告。
4.1.2 客戶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客戶市場進行定期訪問,了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并形成分析報告提交給甲方。
4.2 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4.2.1 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4.2.2 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后即啟動創意工作。
4.2.3 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4.2.4 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并
對創意進行修正。
4.3 制作部分包括:
4.3.1 廣告制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制作。
4.3.2 其他推廣品的制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制作;
4.3.3 廣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據媒體要求,制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4.3.4 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范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制作、采購等;
4.4 綜合推廣
4.4.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4. 4.2 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 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5. 收費
5.1 自本合同廣告代理費為¥326,000(大寫:人民幣叁拾貳萬陸仟萬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所有的廣告方案及設計費用(不包括媒體投放費用)。
6. 付款
6.1 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合同標的總額貨款,即¥326,000(大寫:人民幣叁拾貳萬陸仟萬元整)。
7. 解除和約
9.1 本協議解除后,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 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