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精選3篇)
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 篇1
根據《民法典》及安徽省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商品購銷交易中的相關事宜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乙方經營范圍允許的商品。
. 商品相關資訊必須真實、齊全、合法;包括商品類別、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具體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內容》。
2. 甲方必須是獨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所供商品的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衛生檢疫等有關附件文本,甲乙雙方交換營業執照復印件。
3. 商品價格應體現公開、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點。經雙方協商確立進銷價格。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及匯率發生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變動價格一方應在變動前 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代表確認簽字后,方可執行變動價格,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并執行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交易雙方未經協商無權變動價格。(促銷、特價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銷售商品應另立文書文本,不屬此列)。
4. 乙方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提供實物樣品及相關說明書。試銷商品應提供說明試產、試銷批文等材料。
5. 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表面無破損并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必須使用正確條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必須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商品包裝費糜杉追匠械#患萍邸⒉換厥鍘br> 6.甲方必須確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可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標準執行,因商品質量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質量問題一方的責任。所有商品質量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的抽檢、查驗。
第二條 法人或簽約代理人
. 雙方法人是承擔本合同相關責任的主體。其簽約代理人必須具有法人授權資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附件、補充協議均視為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 雙方如變更或撤換法人、代理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并將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供貨 . 乙方要求甲方供貨,必須向甲方提供統一制作的訂單,提前72小時將征訂單發至甲方。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它形式。
2. 訂單對新品(指首次訂貨商品)必須明確核準商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和地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數量、單價、包裝系數、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 甲方在接到訂單24小時內全面履行訂單程序,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訂單,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訂單。
4. 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必須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必須加蓋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可有效。
5. 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質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23;對進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質期超過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長進貨日期,甲方應在保質期內,提前20天調換保質期較長的相關商品。
6. 甲方所供的假冒偽劣殘次商品 , 乙方有權拒收并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甲方有權舉報乙方不按雙方約定,經營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 甲方接收訂單列明的商品,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2. 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即移交給乙方,商品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也自交驗時起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必須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貨到后24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產地、數量、質量、包裝等進行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特殊情況下無法在 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必須出具收貨待驗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 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必須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
質量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異議后,必須在 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第五條 商品促銷和退換貨
. 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及宣傳計劃,以加速資金周轉和銷售。
2. 乙方可以根據自身商品結構、季節性、節假日等因素,有選擇地舉辦現場促銷活動,同時由甲方支付相應的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為所供商品提供價格優惠,乙方不得強制甲方參加促銷活動。
3. 雙方必須就促銷目的、方式、時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辦法、返利標準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銷海報、提供媒體宣傳、促銷場地、堆頭、專柜廣告宣傳等要求。
4. 對( )商品質量問題;(2)甲方提供偽造過期證件;(3)殘次商品;(4)臨期(半個月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換貨,甲方必須及時辦理。 經雙方協商,(5)對滯銷問題;(6)時令性商品、促銷商品;(7)接近保質期;(8)換季產品;(9)其他正當理由。不得無條件退貨, 乙方要求甲方退、換貨,甲方應該積極配合,過期商品不得退貨。
5. 乙方退、換貨必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 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簽交或書面確認后 0日內沒有更換或收回所退商品時,乙方有權處理該商品,并在對帳時予以扣除。乙方在辦理過程必須通知甲方,不得單方擅自將商品撤下貨柜。
第六條 對帳與貨款結算
. 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 ) 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后按期結算貨款,鋪貨為_____日
2. 采用第 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必須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 ) 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日。對帳日期3日,甲方應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標明數量及數額的《商品對帳單》結算,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 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 0日 b. 5日 c. 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過國家相關規定)
3. 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定本協議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 乙方應建立順利、便捷、有效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持《商品對帳單》及增殖稅發票,乙方應足額支付貨款。
5.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備齊結算相關手續進行結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貨款。對不按照合同條款支付貨款,有欺詐嫌疑的,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嚴重者向合同仲裁機構或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行業協會可以會同相關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支付供貨商貨款,并要求相關部門采取封帳,限制資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損失。
6. 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現金 (2)轉帳支票 (3)電匯 (4)其他
7. 乙方可以在應支付的貨款中扣除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同時乙方需出具與之對應的,符合國家財務管理規定的有效憑證。
8. 本合同一年一簽,合同續簽不得收取續簽費用。
第七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如因甲方或所屬供貨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第八條 反商業賄絡
. 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賄,索賄以及其他不正當的商業行為。
2. 如甲方向乙方員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以換取特殊商業待遇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與甲方的商業合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3. 如乙 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當要求,甲方有義務及時舉報,乙方應給予保密,同時雙方均實行商品交易崗位輪換制。 對無視商業道德的雙方違規違紀人員追究其責任。
4. 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項,不得強行扣除費用,一切不合理費用不得向供貨商收取,合同未約定,甲方未同意的費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 合同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 因發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發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3. 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待雙方債權債務清理完畢后,合同自行解除。
4.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5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 由于甲方商品的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乙方受到相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相應條款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阻礙清理帳目與貨品。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年。
2.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同;
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
.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 本合同的變更與補充,雙方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 篇2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
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
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
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
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
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
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
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
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
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
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
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
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
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
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
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
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
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
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
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
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
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
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
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
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
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
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
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
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
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
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
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
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
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
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
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
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
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
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
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
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
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
乙方:黑龍江省綏棱縣上集鎮村
為大力發展優質水稻,促進企業增效,農民增收,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綏棱縣上集鎮 村(種植戶姓名,以下簡稱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此購銷合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定單收購乙方生產的水稻,品種為特優10 公斤。
2、甲方收購價按乙方生產的水稻出米率計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個米,甲方收購價比當地水稻特優10品種市場價每個米高0.0075元。
3、甲方收購時間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購產生的運費、人工費等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結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會交收購定金5萬元,在簽 定合同當日一次交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購的水稻公斤數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種植的水稻斤數和品種,水稻品種為特優10號。
2、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銷售甲方
要求種植的特優10品種和相應公斤數,不得在銷售時摻雜其它品種,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過15%。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要賠償非違約方10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失。
四、此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求同存異 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 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簽字)
乙方:綏棱縣上集鎮 村
乙方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