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物業服務合同樣本
6、自行負責經營或使用區域內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關聯責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安裝、張貼廣告等宣傳品。
8、甲方自行購置的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物業范圍內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車位,乙方不得占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貨車輛收取通行費、泊位費等任何費用。乙方應在正常物業服務活動開展中維護甲方商場門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時巡檢、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對商場進出口暢通做好服務工作;
4、乙方應確保甲方商場門口范圍不被占用,以確保甲方商場的進出口暢通。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空調費,對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與服務。
6、尊重甲方正常經營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賦予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制度,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乙方承擔物業服務區域中物業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的維保工作責任;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包括但不限于空調系統、高低壓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等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職責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或導致甲方停業的,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章 裝修管理
第六條 裝修水電費
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裝修管理規定
商網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裝修開始前,甲方需到乙方處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并提交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配合乙方做好對裝修方的管理及監督工作;
2、甲方應在施工前,將涉及消防、空調、給排水及電氣線路改動的相關圖紙說明,提交乙方備案申請,由乙方依據相關規定、規范,并會同開發單位討論、許可的條件下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3、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遵照供電的有關規定,所有線路必須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門頭牌匾位置、安放空調壓縮機、空調外掛機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裝設店徽或標牌、廣告牌(超市內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占用公共區域,不能阻擋消防通道、防火門、緊急出口、指示燈、消防栓等;
6 、甲方裝修對所有設施要采取有效的保護,保障公共設施不受損壞;
7、甲方應確保在裝修過程中對商場的公共設備、設施及裝修不造成任何損壞,若有損壞,將由甲方承擔修復費用;
8、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限制在商場內,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場內的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由甲方自行清運;
9、裝修完成后,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后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裝修違章處理
1、 如需改動公共設施設備,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進行申請,由乙方會同相關部門予以明確;如甲方在未批準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毀壞的,則須承擔相關維修責任及連帶責任;情節嚴重且造成損失的,需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并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2、 裝修垃圾未及時清運的,限期清運或堆放于指定位置,違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門處罰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裝修期間影響到其他商戶的,必須及時整改,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管理、維護物業范圍內應由乙方負責的各項設施設備,物業范圍內的消防控制室應派人24小時值守;如遇有關部門對甲方商場內的消防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時,乙方應提供無條件的配合。
2、除物業出租方按設計要求按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外,甲方按所需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并在有效期結束前使用,及時更換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裝修期間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配合乙方執行和完成各項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