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產品質量認證合同
6.甲方在獲證后四年有效期內有義務維持質量體系的有效性和產品質量始終滿足標準要求;不得將產品質量責任轉移給乙方或相關檢測機
構及人員,當甲方的質量體系或產品有重大變化時,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并接受乙方的確認或監督檢查;
7.在宣傳本企業認證結果時,應嚴格按認證證書的范圍宣傳,有義務確保不采用誤導的方式使用認證檢測報告,工廠檢查報告,認證證書
和認證標志;
8.甲方要求變更其認證證書范圍時須向乙方申請,由乙方按規定決定是否進行重新審核或進行產品型式試驗;
9.當認證證書被暫停,撤消,注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標志,同時停止涉及相關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并按乙方的有關規定辦
理該證書的暫停,撤消/注銷手續;
六、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時組織實施質量體系審核和產品型式檢驗,并提前將有關計劃安排通知甲方;
2.乙方應公正,科學,客觀,實事求是地提出問題和處理問題;
3.乙方作出認證結論后,應及時辦理是否批準甲方取得或保持認證注冊資格的手續。
4.認證要求發生更改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的審核組成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并征得甲方同意。
七、甲方獲證后的權力
1.甲方具有按規定正確使用其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的合法權益;
2.甲方具有對外正確宣傳其獲得產品認證注冊資格的權力;
3.甲方對乙方關于認證的暫停,注銷和撤銷以及不規范的認證行為有權利向認證機構管委會,認監委和認可委提出申訴和投訴。
八、乙方的權利
1.甲方的管理體系,產品質量不能得到充分的信任,乙方有權增加監督審核的頻次或進行不預先通知的非例行監督;并有權公布甲方的獲
準,暫停,注銷和撤銷認證狀態。
2.甲方獲準認證后如不按時支付年金和監督審核費,乙方有權暫停,撤銷甲方的認證證書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并交還相關的認證證書和認
證標志。
3.認證證書和標志是乙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對甲方終止認證合同后繼續使用并不交還相關的認證證書和標志的,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賠
償5倍認證合同金額。
九、保密原則
乙方不得將甲方經營,生產狀況及技術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但在下列情況除外:
1.接到甲方申請資料前乙方得到的消息;
2.甲方企業已公開的資料;
3.法律另有要求時;
4.國家主管部門要求時。
甲方也不得將乙方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但法律有要求時除外。
十、爭議處理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達不成協議,可以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重大爭議,申請 省(市)技術合同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之日:__________________
認證方(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