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一日游合同(官方范本)
3、對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乙方不退還旅游費用。
第六條 [乙方取消]乙方可以在本次旅游開始當天前(不含當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當天通知甲方或未通知甲方而擅自解除本合同,除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外,另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七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