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服務協議書
貸款服務協議書范文3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委托貸款業務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開發建設正定新區 項目,需自行選定的有關銀行(以下稱貸款銀行)申請辦理委托貸款業務。
二、乙方利用自有資金或委托理財資金以委托貸款方式向甲方貸款,協助甲方完成項目建設,形成真實、有效的固定資產;并按甲、已雙方共同認可的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由受托銀行代為發放貸款,進行項目運作。
三、甲、乙雙方商定委托貸款金額為 萬元,貸款期限為 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貸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甲方另按委托貸款資金數額的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四、為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抵押協議》(以下簡稱 抵押協議),甲方將自由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項目經營權益或股權抵(質)押給乙方并辦理完備抵(質)押登記或公證手續,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資產在建項目經營權等,抵(質)押給乙方,在乙方資金有保障的情況下,乙方依據貸款銀行對乙方委托事項的批復向貸款銀行匯入資金,以便甲方向貸款銀行實現貸款。
五、甲方向乙方申報的建設項目的批復材料、財務數據等,不得隱瞞、虛報、造假,應保證公開、真實、完整、有效、合法。投資項目必須是甲方自行、自主開發建設的項目(參照政府相關批復文件進行確認);甲方保證與受托銀行在委托貸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資產的抵押置換,按期歸還乙方資金。甲方向委托貸款銀行申請貸款所需的貸前相關手續自行完備。 融資借款方(以下稱甲方):河北京鑫建業集團正定分公司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部分服務費或在律師所將部分服務費辦理提存后(具體以提存協議為準),將委派前期操作人員攜帶資金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到達甲方所在地進行實地操作。在委托貸款銀行舉行三方洽談,明確三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在三方達成共識后,按照銀行工作程序由甲方遞交委托貸款申請函,經受托銀行批準后,乙方即派出專人辦理委托貸款的相關手續。
七、委托貸款合同簽訂后,乙方于受托銀行開立委托貸款資金專用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在對甲方企業財務報表、公司賬務進行核實審計后,雙方立即辦理固定資產或公司股權的抵(質)押登記手續。乙方按照用款計劃將首筆資金存入委托貸款資金專用賬戶,同時向受托銀行發出貸款提款核準書,并由受托銀行向甲方發放貸款。
八、甲方責任:
1、如實提供貸款調查、審查過程中應交付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積極配合受托銀行的調查和審查。并針對乙方提出的受托銀行須履行的委托事項與受托銀行協商確認。
2、甲方在貸款到期前如發生企業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事項應提前三十個銀行工作日通知乙方和受托銀行。
3、甲方在清償其在委托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資產有償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進行其他足以引起委托貸款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者可能影響乙方及受托銀行權益的行為時,應提前三十個銀行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受托銀行,并須經過乙方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責任,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在委托貸款合同有效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為其它企業法人、其它組織或個人承擔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甲方資產、權益設定抵押或質押,以致足以影響甲方償還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借款的能力。
5、甲方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委托貸款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它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和受托銀行。
6、甲方指定的委托貸款受托銀行為 銀行 支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否則按違約處理。委托貸款的委托費用約定由甲方負擔,由甲方按照規定及時向受托銀行支付。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資金存入受托銀行的乙方專用委托貸款資金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能夠滿足委托貸款合同所規定的甲方提款金額。
2、委托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損失及風險由乙方承擔,受托銀行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但受托銀行有義務負責監督、監管借款人在委托貸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夠形成真實、有效的固定資產并與借款人完成上述固定資產的抵押置換。
十、乙方(受托人)、甲方(借款人)一致同意,甲方向委托貸款受托銀行(受托人)提交的委托事項內容如下:
1、負責協助收回貸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還,受托人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開戶銀行扣款清償;
2、負責監督、監管借款人按計劃用款,保證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協助監督借款人在委托貸款到期前不出現破產、解散、分立、兼并、租賃、轉讓、承包等惡意抽逃貸款資金的行為,發現借款人此類行為及時通告受托人;
3、負責保管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有)的抵押物、質押物和權力憑證;
4、負責監督、監管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建設項目的執行情況;
5、負責監督、監管借款人在委托貸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夠形成真實、有效的固定資產。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歸還貸款,由受托人與借款人完成固定資產抵押貸款。
6、負責代扣、代繳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應繳稅款。
十一、所有與本協議書有關的文件需按照乙方需求辦理合同公證或律師見證。
十二、違約責任:甲方做提供的項目說明和財務數據等有虛報、隱瞞、造假的情況或在甲方遞交受托貸款申請函后 個銀行工作日內,不能得到受托銀行正式批復或不能簽訂委托貸款合同屬甲方違約,甲方須承擔此次融資中的經濟損失;乙方如不按用款計劃進款屬乙方違約,乙方自愿承擔此次融資的經濟損失。
十三、本意向書一式三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商定的委托事項內容由受托銀行留存一份備案。甲、乙雙方履約中簽訂的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確定文件均為本意向書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到之處雙方再行協商,書面訂立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