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合同(通用3篇)
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合同 篇1
編號: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版本適用于我方為聘請方的情形。
2、本合同中“ ”的內容應根據雙方洽商的實際情況填寫及選擇。如不需填寫的,用“/”以示刪除。
3、本合同字體大小、行間距可根據實際自行修改。
4、本合同關于甲方、乙方各項權利義務的約定僅供參考,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刪調整。
5、本合同在最終使用(包括將初稿提交給合同對方)時,應將涂黑背景的部分刪除。
甲方(聘請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方因業務需要委托乙方對甲方對 項目(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提供法律盡職調查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服務律師
(一)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事項的負責律師,與乙方 ________ (律師姓名)等律師組成項目團隊共同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并由 律師負責委托事項的日常聯系,聯系電話 。
(二)如確有必要,乙方可以增加委派事務所其他注冊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師配合本合同指定的顧問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不另行收取費用。
二、服務范圍
(一)盡職調查基本內容
乙方律師根據律師行業規范和業務標準及本項目的特點和需要,對目標公司以及所涉及的關聯方的法律關系作全面法律盡職調查。調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目標公司資產狀況即資產結構和股權結構;正在實施的重大項目情況;勞動人事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情況、訴訟、仲裁、行政和刑事處罰情況等。
(二)盡職調查具體方案
1.對目標公司的主體合法性及相關交易資格進行調查,包括但不限于對公司成立時間以及經營期限、經營范圍、經營許可等情形,以及法人治理情況;
2.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進行調查,包括但不限于其辦公場地的來源,擁有的不動產、動產等情況,股東出資情況以及出資形式,關聯持股情況(如是否擁有目標公司以外的公司的股權以及股權的份額)等;
3.對目標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進行調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開文件對其股東及高管的授權和約束等;
4.對目標公司債權債務進行調查。即目標公司的現有債權債務及或有債權債務,目標公司的償債能力及資信狀況等;
5.對目標公司近三年的財務報表,以及銀行資金流水賬、納稅申報情況進行調查;
6.對目標公司的擔保情況進行調查。包括目標公司不動產、動產、權利是否存在抵押、質押、保證的情形,以及涉及的擔保金額等;
7.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情況進行調查;
8.對目標公司以及股東個人是否有被行政和刑事處罰情形進行調查;
9.我方與目標公司交易的合法性、合規性;
10.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認為需要調查的事項。
(三)盡職調查的成果
乙方應在甲方發出進場通知后 (時間要求)內出具書面的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提示存在的法律風險、提出相關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并就甲方的本次投資行為出具具體的法律意見(包括報廣西壯族自治區國資委和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意見書)。
(四)參加甲方有關項目可行性及實施方案的討論、分析,就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涉及的事項進行匯報和接受詢問,解答有關法律問題。
(五)若甲方決定參與項目的摘牌收購,乙方應對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文件進行審查,并對相關的交易風險作出書面提示。
三、甲方義務
(一)甲方保證及時、完整、準確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完成其本合同規定服務內容所需的各種資料、文件和材料,并確保該等文件、資料、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四、乙方義務
(一)乙方保證在委托事務范圍內向甲方提供及時、全面、專業的律師服務。
(二)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報告、法律意見或建議。
(三)乙方應嚴格保守接觸到的甲方及目標公司的商業秘密。
(四)乙方謹慎保存收到的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文件和材料,不得遺失、損毀。
五、服務費用
(一)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本次法律服務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甲方在甲方發出進場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50%,計人民幣 元整(¥ );在乙方就本項目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終稿,且甲方簽署本項目所涉的交易合同、或放棄簽署本項目交易合同的簽署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的服務費,計人民幣 元整(¥ );乙方在甲方支付款項前需開具合同費用同等數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支付順延。
(二)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時,支付至乙方的銀行賬戶如下: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三) 本合同服務費為總價包干,律師為辦理委托事務產生的差旅、住宿、交通、調查費等所有費用,均包含在合同服務費用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合同解除權
(一)乙方履行約定的義務時,因重大過錯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單方解除合同且不因此構成違約,并有權索回已付顧問費,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者損害賠償責任。
(二)甲方認為乙方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實質性開展工作的,甲方需按工作進度支付相應的費用,多支付的顧問費乙方予以退還甲方。無正當、合法理由,乙方拒絕或者不積極履行合同義務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已付費用、承擔與本合同顧問費金額相當的違約金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有權暫;蚓芙^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如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則應向甲方支付已支付服務費用的兩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八、合同終止
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決策需求,決定是否開展及終止本項目的法律盡職調查,如甲方決定不開展法律盡職調查,則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也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九、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因乙方在執業中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執業道德行為,甲方有權向所屬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投訴。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聯系人: 聯系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合同 篇2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公司簡況
1、名稱、住所、通訊方式、法定代表人、主營業務、注冊資本
2、公司當前股東構成及股權結構,公司實際控制人簡介
(二)公司歷史沿革事實概況
(三)歷次驗資、審計和評估
(四)業務主要項目
1、公司主營業務
2、主要項目描述
3、主要項目的實施對主營業務的貢獻
二、業務規范
(五)業務---------行業標準、資質和許可證
(六)業務-------獎勵、認證和評級
(七)業務------主要競爭對手的業務狀況
(八)業務-------風險和對策
三、主要財產及公司管理機制
(九)主要財產
(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演變
(十一)公司的對外投資
(十二)目前股東結構圖和組織結構圖
(十三)管理層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及演變
(十四)員工激勵機制
(十五)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
(十六)重大規章制度
(十七)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職能
(十八)重大合同
四、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收購等
(十九)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二十)重大資產收購、處置和重組
(二十一)最近三年主要財務數據
五、稅務、財政、安保、環境、債務
(二十二)稅務及財政補貼
(二十三)質量控制、安全和環保
(二十四)重大債務
六、重大爭議、糾紛以及所受行政處罰
七、未來發展規劃、資金使用計劃和盈利預測
八、可能影響本次交易的重大風險提示
(二十五)重大風險提示
(二十六)本次重大交易需要獲得的審批
(二十七)本次重大交易可能給公司帶來的變化
九、結論和建議(本次重大交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和風險的結論,以及如何防范或/和控制風險的建議)
十、本盡職調查報告的用途和責任限制聲明。
(注:可用“特別陳述與保證”作為盡職調查的補充材料)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參考資料:律師盡職調查的內容
一、盡職調查主體方面的審查
1、審查企業營業執照;2、如果是外企還要審查批準證書;3、審查項目公司相關許可證文件;4、審查出資協議、合資協議;5、審查項目公司(企業)章程;6、審查驗資和資產評估報告;7、審查與主體相關文件資料(對外投資、分、子公司〈參股、控股情況〉)。
二、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審查
1、 房屋產權審查;2、土地使用權審查;3、審查機器設備(清單、權屬、監管、抵押等);4、審查無形資產;5、審查債權、債務。
三、重大合同審查
四、審查公司爭議和行政處罰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相關材料
1、許可證和相關資質證書;2、保險;3職工安置情況(合同簽訂、繳付社保、涉訴及安置);4、稅務、環保、外匯、財政、產業政策等。
(參見《公司并購法律實務》一書)
盡職調查清單(文書范本)
一、公司基本情況記錄;二、財務信息;三、經營信息;四、重要的公司協議;五、重要資產;六、法律事項(重要訴訟、近三年來案件情況與律師間的備忘錄或信函);七、保險(已購買的保險單和賠付情況)。
法律盡職調查服務合同 篇3
盡職調查報告制作指引
一、開展盡職調查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獨立性原則。開展盡職調查,應當獨立于委托人意志,獨立于審計、評估等其他中介機構。
2.審慎原則。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應持審慎的態度,保持合理懷疑。
3.專業性原則。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應當結合自身優勢從法律角度作出專業的判斷。
4.避免利益沖突原則。應履行利益沖突審查義務,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或服務結束后不應利用獲悉的相關信息獲取任何利益,也不應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代理與產權持有單位或改制企業有直接或間接利益沖突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任何訴訟或非訴訟事務。
二、《盡職調查報告》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范圍與目的。明確我們開展盡職調查工作的范圍,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的目的;
2.工作準則。我們是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政策文件,根據委托人的授權,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工作報告;
3.工作程序。我們在開展盡職調查過程中的主要工作方式、工作時間以及工作流程;
4.相關依據。我們獲取的各項書面材料和文件、談話記錄、現場勘查記錄等;
5.正文。正文內容應當與我們的工作程序以及我們出具的調查清單所涉及的范圍保持一致,如公司概況、經營情況、資產狀況、知識產權、訴訟以及處罰情況等,正文部分可以分別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進行確認、分析與解釋;
6.結尾。對盡職調查的結果發表結論性意見。
三、開展盡職調查,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應當保持與委托人以及被調查對象的良好溝通,以便將我們在調查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及時反饋給委托人。
2.應當注意同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我們在工作中應當同其他中介機構相互配合,確保改制項目順利完成。
3.開展盡職調查,應當認真審核、比對相關資料。如果發現相關資料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應當要求委托人予以核實,也可以商請其他中介機構協助調查,或再次調查,以保證盡職調查的準確性。
4.開展盡職調查,應當注意收集完整的調查資料,對于因客觀原因無法獲得與調查事項有重大關系的文件和證據的,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中明確說明。
5.開展盡職調查,應當制作工作底稿以防范執業風險。工作底稿應當真實、完整、記錄清晰并適宜長期保存。
6.調查中嚴格履行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