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精選31篇)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
執行深度安全檢查的年度、月度計劃,對客戶企業開展深度安全檢查;
學習新法規并參與編制針對新法規要求的安全檢查計劃;
按要求對客戶的生產現場開展安全檢查,排查安全隱患;
依據相關法規標準對檢查出的隱患提出整改建議;
解答客戶企業提出的關于安全生產相關的專業問題;
定期參加現場檢查團隊學習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完成主管交付的其它任務。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
1、編制、修訂完善EHS體系文件,包括管理文件、流程文件和操作文件,安全生產工作臺賬。
2、組織各類安全培訓、活動、事故應急演練。
3、組織各類安全檢查,排除和治理安類安全隱患。
4、審批和監督危險作業的進行,確保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等作業的安全。
5、施工項目的現場安全監管、參與項目安全驗收,落實“三同時”制度落實。
6、負責公司固體廢物及各類環保設施的監管,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7、組織日常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定期組織檢測,確保職業衛生安全。
8、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經驗。
9、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跟進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實。
10負責完成政府安監、消防、質監局等部門下達的工作,接待檢查等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3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安全生產決策。
2.參與擬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
3.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4.組織或參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和總結評價工作。
5.協助部門領導完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4
1.規范公司消防、用電、生產、特種設備、環境安全管理。
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程;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與安全措施;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消防安全等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5
1、負責和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規范和落實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建立和維護更新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臺賬、檔案、文件;
4、開展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公司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及安全生產證書等事項辦理;
6、完成其它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任務及上級指派的其他事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6
1、 安全管理體系: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維護,確保公司安全績效的持續改進。
2、制度管理:負責編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各部門和中心的貫徹落實情況。
3、日常安全管理:負責執行安全工作計劃,參加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問題整改,負責各種直接作業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各種臺帳和報表及臺帳的完善和報表的填寫,協助組織和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積極參與對部門、中心安全績效的監測與考評。
4、安全培訓管理:組織完成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5、隱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并協助立項審查;負責隱患治理項目實施過程和驗收的監督。
6、應急管理:負責建立公司安全應急管理體系,編制公司突發事故(件)應急預案及預案的修改,并協助組織應急演練。
7、事故管理:參加一般以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參與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負責建立事故臺帳、事故檔案和事故資料庫。
8、完成上級領導交給其他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7
1、完成安全評價報告等相關安全技術服務工作;
2、對現場進行實地勘查,收集相關資料;
3、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
4、對評價(評審)結果進行跟蹤服務。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8
1、負責向政府、企業提供安全技術支持與咨詢服務;
2、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評審工作;
3、政府、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及評審;
4、編制各類項目方案及項目總結報告;
5、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9
(1)負責項目現場調查、資料收集工作;
(2)根據收集資料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安全現狀評價、應急預案、安全設計專篇;
(3)參與評價報告評審及后期修改工作;并針對企業實際情況提出具體整改措施;
(4)提供安全設施等方面的專業意見;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0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對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予以監督;
2、負責定期組織安全、消防、安保工作的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好防御及改善措施,保證企業安全運行;
3、負責安全及消防法規、常識、責任制的宣傳教育;負責安全方面員工的培訓;
4、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和審計,協調與主管部門關系;
5、負責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定期隱患和工作匯報;
6、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1
1.建立健全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所屬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督促集團本部及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培訓;
3.督促集團本部及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預控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對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督導檢查;督促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督促集團本部及所屬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并開展安全應急演練;
6.持續完善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組織對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并督促所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7.編制及落實安全管理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2
1、實驗室測試人員的安全培訓;
2、實驗室現場的安全管理及協調工作;
3、監督并督促安全相關文件的具體執行情況;
4、評估并控制實驗室現場存在的安全風險;
5、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存在安全風險的作業;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3
1、負責公司安全服務項目的實施,包括安全掃描、安全巡檢、安全審計等工作;
2、項目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編寫;
3、服務項目中服務器和網絡設備的安全加固;
4、在出現網絡攻擊或安全事件時,提供緊急響應服務,幫助用戶恢復系統及調查取證。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4
1、組織制定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和各類安全應急預案;
2、組織安全培訓和演練,對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改進;
3、對專項安全和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貫徹執行公司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負責公司勞動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管理等工作。
5、參與公司內部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6、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并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生產過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7、開展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新入職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和其它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8、對公司消防工作進行經常性、專業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5
(一)安全體系建設
1、制定安全生產監督等相關安全體系文件;
(二)安全監督管理
1、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準確傳達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各項工作指令,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進行整改;
2、熟悉本企業、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消防措施公布情況,能及時處理相關安全問題;
3、根據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責任制,杜絕重大意外事故發生;
4、組織、督促公司各項目、并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標志、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5、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罰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訂相應的措施章程及安全操作規范;
6、負責對各項目安全技術設施、安全裝置、防護措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檢查、記錄和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6
1、負責對公司生產現場進行全面安全監督、控制,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解決安全問題,遇有違章情況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按規范和制度規定給予處理;
2、根據各生產車間特點進行危險源的辨別, 提出各種安全預案,遇有違章情況進行及時的責令制止,并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3、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并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生產過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4、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建議;
5、負責對公司安全巡查小組的目標業務支持和指導和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7
1、完成企業或政府應急預案的編寫、修改以及報審工作;
2、開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技術咨詢工作;
3、根據預案編寫、現場演練任務,與客戶溝通,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篩選。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8
1、建立公司EHS管理體系的工作網絡,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在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制訂、修訂本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會,聽取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5、組織生產安全現場大檢查,聯合公司有關部門,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員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7、負責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業務的對外聯系和工作對接。
8、其他領導交代的任務等。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19
1、針對人社局選取的重點單位,有針對性地輸出工傷預防改善技術方案;
2、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定制化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方案,并進行指導實施、跟蹤、檢查、反饋、完善;
3、對人社局選取的單位負責人、工傷經辦人、安全生產管理骨干或一線班組長進行專題培訓;
4、面向人社局選取的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高、工傷保險費繳納比例高的重點行業和單位,開展企業現場調研工作;
5、調研報告、整改辦法、培訓課件等相關文案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0
1、全面負責工地現場安全咨詢技術服務;
2、受建設方委托開展工地現場安全檢查工作;
3、指導施工單位進行平安工地、品質工程創建等工作。
4、參與部門內相關安全研究課題的調研及研究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1
1、組織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及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員工消防知識與技能的宣傳教育,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與演練;
2、負責區域安全員與保安員的管理工作,合理分配工作任務;負責監控、門禁系統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衛生監督、安全隱患整改問題落實,安全項目跟進;
4、負責公司安全審核資料、報表歸檔;負責員工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檔案。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2
1、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2、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3、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
4、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5、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6、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3
1. 參與新安全漏洞研究、挖掘、驗證。
2. 參與最新滲透測試攻防技術技術學習、研究。
3. 參與公司安全服務類項目的實施與交付。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4
1.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實施,定期收集安全法律法規,評審安全管理手冊、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等體系文件;
2.參與各類月度、季度及突擊、專項安全檢查,指導安全專員撰寫檢查報告,分析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3.負責配合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指導組織實施和定期總結;
4.負責配合編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指導組織實施與總計;
5.定期組織召開安委辦、安全例會等,編寫各類安全會議材料;
6.負責公司發生的各類安全事件事故的調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并定期分析總結;
7.負責按時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類臨時性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5
1) 負責統籌協調公司安委會、安委辦日常工作;
2) 組織或者參與擬訂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統籌負責公司安全管理、責任、應急體系運行;
3) 組織或者參與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 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檢查公司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5) 落實公司所屬建設項目和其他小散工程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 指導公司與承包、承租、協作等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督促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7) 編制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并具體落實;
8) 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和職業病危害防止措施;
9) 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10) 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1) 負責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和報告,依法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6
1、信息網絡系統等級保護測評項目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測評的實施;
2、參與信息安全技術、信息安全管理以及信息安全測評類項目;
3、愿意從事信息安全相關工作,并具有鉆研精神;
4、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性格開朗,善于溝通,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
5、具備良好的學習能力、思維能力、信息收集及分析能力、文檔撰寫能力;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7
1. 根據法規要求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
2、負責安全管理體系(含環境體系)的運營和維護,確保通過體系審核;
3、負責內部安環檢查和迎接外部安環檢查,確保在期限內完成整改措施;
4、負責和安環監管部門的對接,將要求傳遞到公司內部,并負責分解任務至落實完成一系列過程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8
1、組織制定客戶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和各類安全應急預案;
2、組織安全培訓和演練,對安全現場工作進行核查和監督改進;
3、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并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生產過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4、能獨立編寫安全技術類文檔,包括: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評審報告,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報告等。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29
1、安全管理體系維護和持續改進;
2、向管理層成員提供EHS方面的指導,包括但不僅限于:工藝安全管理(PSM)、個人防護用品、應急響應、吊重設備、受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上鎖掛牌等等,以及相關的培訓和工作安全分析/風險評估;
3、保持與政府機構的溝通,及時獲知法規通知以及其他事宜;
4、組織對傷害事故/嚴重虛驚事件/化學品泄漏事故的調查,識別根本原因,采取必要的糾正預防措施,跟蹤責任人及完成。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30
一、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執業,不弄虛作假,并承擔在相應報告上簽署意見的法律責任;
三、對服務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檢測檢驗、建設項目的安全評估、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對服務技術質量負責;
四、可以獨立查看現場,編制企業隱患排查報告、企業安全風險分級評估雙體系報告、安全評估報告;
五、負責策劃專項工作方案,撰寫技術標準,編寫安全檢查表并組織推動該項目的實施;
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職責范圍 篇31
1、負責組織對項目設施的安全檢查及安全工作,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2、檢查落實本項目的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正常控制工作。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周”及聯合安全大檢查活動。
4、認真落實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重大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方案的實施。
5、負責交通、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6、負責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規程學習與考核工作。
7、負責整理、匯總、上報安全方面有關資料、報表和總結。
8、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